第一百一十四章劫匪(2 / 2)
林霄天正在那里扒拉着衣服,一听林霄功的喊声,看着柳依冕的表情也乐了;“好,马上就来,依冕,你哪里不舒服么。是不是在白云寺里吸了凉气,坐下喝杯热茶就会好的,这个我很有经验。”
有你个头的经验,强盗。柳依冕心说,无论无何也是保不住,还不如大大方方地送出去,只希望这衣服他们穿着不合身。于是说道;“是有点不舒服,没关系,过会就好了,你们继续。我去给你们拿配这衣服的**。”
二人看着柳依冕奔门外走去,也没好意思再跟着,那样有点太过分了。只见柳依冕在门边冲着下人的房间喊道;“芙蓉,木棉,我要的衣服做好了么。拿过来。”
一个女孩子甜的有点腻的声音从下屋传过来;“三少爷,做好了,马上就来。”
另一个同样甜的声音说道;“我去,少爷先叫的是我。”
“衣服是我收的尾,应该我去。”
“先叫的我,我去。”
林霄功和林霄天暗想,天下的丫鬟都一样啊,哪家的少爷都是有故事的。哈哈。怨不得家家的当家主母都防丫鬟甚于防贼。看来竞争还挺激烈的。
柳依冕被这两个女孩子弄得无语了,古代的女孩子一点也不矜持守旧啊。看这样子,哪天不用自己酒醉就能被这些个丫鬟给办了。吼道;“奶娘,您送过来,以后,我的屋子只许您进来。其余的人只能走到房门的门口。”
“少爷,知道了,就送过来。”柳依冕的奶娘看了王氏看了一眼两个晕菜的美少女丫鬟,拿起衣服走了,哼,自不量力的小丫头,堂堂的大启朝最年轻的博士也是你们能肖想的,这样的人物一定得是郡主,公主,再往下说也得是名门淑女才能配得上。你们连配给她身边的小厮都配不上。
林霄功和林霄天才不在意这些,很是期待的看着走进来的中年妇人手里。一件米黄色和银灰色的汗衫,不过,有点厚,用与衣服同色的绣花线弄出菱形块,还有点鼓鼓的泡泡,不知道是怎么弄出来的,不过这样的立体感很是硬朗,没二话,喜欢。
一人操起一件,拿在手里,感觉软软的,手感很是温暖,问道;“棉的?这么薄,”
柳依冕回答说;“是的,棉花压成薄薄的一层,即轻便保暖又好看。很是实用,配上那个抗风的牛仔外套不冷。
奶娘,您怎么又在后背绣上一只虎,这样太慢了,我不是说了,只要这些菱形的块块就好了么,有这时间,又弄出一件了。再说,这样多累眼睛,您以后不要做了。我养您老。”
“少爷,不累,这样好看,配得上你这样的人物。我都是早起一个时辰绣的,根本不累眼睛。快来穿穿看看,这天底下,没人比得过你去。”
林霄天和林霄功知道,这个奶娘把柳依冕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了。从那眼神就能看出来,自从进屋就一直盯着柳依冕看,眼里根本没有我们这两个同样潇洒倜傥,富贵不凡的大活人。还真有点不好意思抢了。(未完待续。。)
PS: PS;很不好意思,又去出差了,回来又停了一天的电。今天才更,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