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红极一时的歌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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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萧轻笑着,眼神直直望着一处角落,一个欢喜的一个丑陋的,那两个人,两种特色,让廉萧矛盾,只因那两个人,竟然是一伙的人。
“算你走运。”他冷哼一声。
身边的保镖接过他从眼睛上摘下来的平面镜,而后递给他一条崭新的毛巾,他轻拭着脸颊,不经意间翘起兰花指,但身边的保镖依旧是一副高深莫测的高人形象。
至少,他们不能给他丢脸。
拍卖会依旧进行着,孟楚仁大大露了一回脸,能够拍卖霍伦德大师的音响设备,觉得很是荣幸。
然而他也很有气魄,能够接触这样的工作,至少,他现在有一种成功人士的感觉。
霍伦德大师脸色也变得潮红,不错,今日还是有些收获的,一方面结识了陈晨,另一方面,推举了自己的产品,这些,都应该值得庆贺。
“九十万”,那角落中的男子说道。
声音虽然微弱,但是却有着丝毫没有放弃的意思,他轻轻如同呓语的声音,笑道,“我买这个设备,纯属玩玩,现在,大叔,你买到之后想要做什么?说个理由,理由好的话我下次就让给你。”
品牌男大叔脸色青一块紫一块,尼玛,被小辈打击了,这还是人吗,到底从哪里冒泡出来的小祖宗,非要在这个时候跳出来,不是明显跟我过不去吗?
他咬牙切齿道,“我买这个音响就为了听音乐。”
“这个理由,不好。”那男子嘿嘿笑一声,道,“我买这个是要摔的。”
“摔了?”那大叔愕然。
男子对着他轻轻拍了下双手,冷笑一声,淡淡对着舞台上的那人看了一眼,“他用过的,我就要踩,踩到不成样子的时候,你爱怎么拍就怎么拍。”
品牌装大叔愤然,但是却也闭口不语,九十万买个电子产品,对他来说,很是奢靡,也很浪费。
众人望着两人,都是窃窃私语,尤其是品牌大叔身边几个被称之为**丝的人,更是冷笑道,“呵呵,**丝叔。”
“咳咳。”那人气急,但是干瞪眼却没有发作,脸色无比差劲。
九十万的音响设备最终被那个少男所得,底下的观众都是各色表情,感叹唏嘘,也有羡慕的一些女子,更是直直望向角落那处那个人。
尽管,那人长相有些土肥圆,但,这才是大气的本钱,他们如此认为。
“摔。”
“摔啊。”
“怎么还不摔?”
“……”
有人起哄道,彭清冷笑,根本不理睬他们,他可是知道这里是什么场合,再说,自己会愚蠢到分不清楚场合?
他笑着,和身旁几人有说有笑,似乎忘记了一样。
孟楚仁淡淡望了他们一眼,只要不在这里,捣乱,那么,一切都好说。
观众们很失望,尤其是品牌男大叔周围,更是揶揄之声不断,那大叔的头都快钻进裤裆里了。
“最后一件,我们,拍卖之前,有请巩先生高歌一曲如何?”孟楚仁接口道,他笑兹兹得看着评委席上的巩群,这个人,他怎么能够不利用一下。
喜祥阁大厅的老板项梁也是抬头,眼睛微眯,巩群曾经也是一个极有才华的音乐人,而自己,在上学时代,还追星过,他的嗓音之沧桑,如同高原之上的风霜过后的晴天,让他们不能忘记。
巩群站起来,举着双手,他突然有些颤动,自己退居幕后,已经整整二十年了,十三岁出道,十五岁第一支歌曲,到了二十四岁,就甘愿退居到幕后,一直做到现在。
此刻,站在舞台上,他唏嘘不已,曾经自己也辉煌过,而今,却没有多少人能够记得,从底下观众的疑惑中,就可感知,时间不饶人。
一处流水始终会流失殆尽,要想保住,那便要长期润色,养一滩泉水。
可是,终归有记得自己的人。
那些人,他也有过接触。
而喜祥阁大厅的老板,就是自己曾经的铁粉,并且,那时候就在一次活动中,两人结识,成了好友。
一晃二十年已过,有着可惜,但是却从没后悔过,动摇过。
“听/风吹落沙的呼吸声/仰望/我们的天空/一路而行/不曾相忘记……”
一曲《落沙》莫名勾起许多人的回忆,有的人在一刹那扬起了头,原来巩先生就是落沙的演唱者。
这才是深藏不露的高人,他们亦是曾听他的歌曲长大的。
尽管,所有人都在刚才都知道巩群是音乐榜幕后的大内总管,但是却依然有的人没有想起他以前的身份,而现在,一首《落沙》,哭红了他们的眼睛。
“是他。”
“艺名巩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