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七章(混混章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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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一七八零年,哈佛学院已先后建立了神学、数学和自然哲学、医学等教授讲座,学院升格为大学。按照欧洲中世纪大学的传统,必须拥有三个学院的联合体,才够格称为大学,当时马萨诸塞州议会竟破格承认哈佛学院升格为大学,这既是厚爱,也是鞭策。哈佛大学继续抓紧自身建设,一八一六年设立了神学院,一八一七年设立了法学院,加上原有的以文理为主科的哈佛学院,一共有了三个学院,成为名副其实、名正言顺的大学了。
十九世纪上半叶,哈佛大学的影响已超出马萨诸塞之外,及于美国中部和南部。在北美独立战争初年,哈佛学院的基金,连同地产的租金在内,不足一千七百英镑。战后的一七九三年,哈佛的基金已超过十八点二万美元。到了十九纪,由于校友的赞助,哈佛大学的基金稳步上升,一八六九年为二十四点二万美元,一八六九年为二百二十五万美元。
在此期间,哈佛大学的课程设置有了较大的变化。年,哈佛大学开设了拉丁文、希腊文、数学(包括天文学)、英文写作、哲学(包括形而上学、道德和政治)、神学、自然科学,希伯来语和法语两科由学生任选一科。哈佛大学课程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受德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影响。在此时期,德国著名教育家威廉.洪堡关于大学教育改革提出了著名的三条原则:独立性;自由与合作二者统一的原则;教育与研究统一的原则和科学统一的原则。洪堡不仅提出了大学改革的理想,并在他倡办的柏林大学中付诸实践,提倡学术自由,教育与科研相结合,柏林大学成为德国新型大学的榜样。在哈佛大学任教的一些青年教授,曾经留学德国,受到德国大学的影响,他们要求改变英国大学的模式,转而以德为师,效法德国大学的一套制度。一八二五年,有四位青年教授联名提出四项改革意见:减少古典文学课程的比重;重视对现代外国文学的研究;设立研究生的学位制度;按照学生的能力分班教学。这四项意见当时未被采纳。
一八二九年,昆西出任哈佛大学校长,他大刀阔斧,极力扭转哈佛大学的方向,大力倡导重视理科的教学。他任职十六年,在哈佛大学办起了理学院,建立了一座天文台。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随着哈佛大学的发展,学校课程内容范围扩大了,重点转换了,自然科学受到了极大重视。一八六九至一九零九年,化学家埃利奥特担任哈佛大学校长,他任职四十年,把哈佛大学建设成为了一座规模宏大的现代化大学。他使法学院、医学院获得了新的活力,并且新建了商业管理学院、牙医学院、文理学院,注册学生从一千人上升到三千人,教学人员从四十九名增加到两百七十八名,学校基金从两千三百万万美元增加到二点二五亿美元。
一九零九年一九三零,洛厄尔担任哈佛大学校长,他重新制定了大学本科生课程计划,实行课程的集中与分配相结合的制度,以便使学生受到良好的基础教育。洛厄尔实行的导师制,至今仍被哈佛大学沿用。洛厄尔最突出的贡献是在哈佛大学实行住宿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使得在大型的综合大学中,本科生都有一个小型的学院环境,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年住在哈佛校园内或附近的宿舍中,一年以后,学生们分住在十二幢宿舍楼内,还为少数走读生设置了第十三幢宿舍楼。每幢宿舍楼内有一位住校教师和一个导师组,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此外,每幢宿舍楼还设有餐厅、图书馆,在宿舍楼区,经常开展各种有趣的体育、社会和文化活动。而且洛厄尔以身抗击,保卫哈佛教授穆斯特伯格与拉斯基,导致了这两位教授安在。近几届的几位校长,科南特,普西,博克和现任校长陆登庭等都对哈佛大学的建设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他们一方面千方百计地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同时也尽力发挥哈佛大学作为研究机构的出类拔萃的作用。
科南特一九一九年至一九五三历任哈佛大学化学系教授、系主任、校长,他在哈佛大学实行校外特别委员会制度,用这个机构来评议学校教师的资格和任期。他还创建了一项普通教育方案,除主修课程以外,向所有本科生提供广泛的学习领域。一九五三年一九七一年,普西任校长,在他的主持下,哈佛大学进行了美国高等教育史规模最大的募捐活动,为哈佛筹集资金达八点二五亿美元,这项活动提高了哈佛大学教师的薪金,扩大了对学生的资助,建立了新的教授职位,充实了教学设备。一九七一年以来,博克担任校长,他精心处理了高等教育中一些主要问题,包括行政管理、少数民族和妇女受教育的机会以及学术界与工业界之间的技术转换等问题,博克校长还重新组织了哈佛大学的管理机构,把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程序引进到哈佛大学的各个研究生院和各个系科。一九九一年,陆登庭出任第二十六任校长,作为更好地协调各学院和教师关系的一部分,他开创了一个集中的全校范围的学术计划,目的是辨别出哈佛最主要和优先的部分。另外,陆登庭还强调大学的责任:优秀的本科教育,大学的门始终向不同经济阶层的人敞开,研究型大学如何适应信息快速增长和严重财政约束的时代,在一个自由表达的社会中迎接挑战。
哈佛法学院哈佛法学院创立于一八一七年,虽然比大学部建校晚几近两百年,仍是美国最古老的法学院。传承着常春藤盟校的盛名,哈佛大学前后曾经栽培过八任美国总统,逾四十位教授或校友曾获诺贝尔奖,大学部及法学院向来皆列全美排行前三名。与多数美国法学院一样,哈佛法学院提供三个主要的学位学程,jd、ll.m.以及s.j.d.。此三学程虽各有不同的入学资格及学位条件,但在法学院每年提供的二十五门左右的课程或小班讨论课中,不同学程的学生混杂一起上课。至于非学位的部分,除了来自全球各地的访问研究之外,尚有例行短期课程,包括xxx研究、回教法研究、国际税法研究、协商研究、律师实务课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