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持、迟应是古汉语词尾(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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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的词尾研究是很薄弱的一环。薄弱的主要方面就是词尾的全貌或数量不清。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1942年)“词尾”一节仅言“文言里却有明显的形容词词尾,就是‘然’,‘焉’,‘乎’、‘尔’、‘如’等字”,未及其他。王力先生《中国语法理论》(1943年)主要论近代汉语,上册第三章第二十节“记号”,实际是分析词头词尾的,所言词尾有“儿”,“么”,“子”,“们”,“头”、“了”,“着”。王先生1980年出版的《汉语史稿》.在古汉语构词方面特别注意词的形态,注意词的屈折作用,所承认的词尾,在名词有“子”,“儿”、“头”,在动词有“得”、“了”、“着”,在形容词或副词有“若”、“然”、“尔”,“而”,在形容词有“的”,“底”,“地”。这些都是语言学界公认的。古汉语词尾是否就寥寥这么几个?蒋绍愚先生在《杜诗词语札记》(载北京大学中文系编《语言学论丛》第六辑,1980年出版)提出“自”有词缀之用,缀附于副词、助动词之后,蒋先生又在《唐诗词语札记》(载《北京大学学报》1980年第3期)中首议“复”有语助词一用,“放在形容词,副同后面,不再是‘还、又’的意义,只起语助作用。”笔者认为蒋先生所议的词缀“语助词”,实际就是词尾。笔者多年来进行古汉语词缀的探索,并续写成文章申述词尾“自”和“复”早在汉代至六朝时已多见著录于又献,有关文章已由或将由有关刊物发表以请教于学界。本文再新议“持”和“迟”也有词尾之用,幸得本刊编者大德惠施篇幅披露,以期展开讨论。
词尾性质的判定,自然取决于对词尾定义的确定。目前语法学界对词缀、词头、词尾,特别是对构词法的词尾和构形法的词尾的见解尚不完全一致,这有多种原因。各家所提出的具体词尾不多,概括面小;过来过去总在上述或稍稍多几个具体词尾上做文章,我认为这是认识不能前进不能统一的一个重要原因。不妨多提出一些具体词尾字,接触的语言事实多一些,才易于由此及彼,弃伪存真。
从总的趋向看,各家共同认为词尾应同时具有以下四个条件:1.虚义,2.粘附于后,3.不独立使用,4.词例稍多。“持”和“迟”正是如此。
《说文》:“持,握也。从手;寺声。”段玉裁于词义无注。自古及今,未有言“持”在文句中为虚义的;然而有大量的双音节动词中第二语素“持”的意义实在是子虚乌有。《后汉书.仲长统传》:“明版籍以相数阅,审什伍以相连持。”其中“连持”义仅是“连”,即联系。宋梵才大师绍德慧询等译《菩萨本生鬟论》:“筋骨连持,甚可厌恶。”言人的筋骨相连。二例中与“持”之握义全然无涉。陆游《老学庵笔记》:“抵河北镇州城东滹沱河小院住持,名临济。”是作者言庄宿。姚合《谢(一作“遇”)韬光上人》:“上方清静无因住,唯愿他生得住持。”言今生不能住佛寺,望他生可住。单音节的“住”与双音节的“住持”义全同,可证“持”字无义,纯为形式语素。《敦煌变文集,庐山远公活》:“但贫道从雁门而来,时(特)投此山住持修道。”又,“但贫道若得一寺舍伽蓝住持,以免风霜,便是贫道所愿。”又,“若要寺舍住持,浑当小事。”各例均仅为“居住”义。文中有树神向山神报告的话:“适来问他,并不要诸事,言道只要一寺舍伽蓝居止。”可证“住持”词义只止于“住”,而不及“持”。上述词义的“连持”、“住持”可以单说“连”、“住”,却不能单独言“持”,也不能倒序为“持连”、“持住”。这种词例下文中还要举出许多。这些情况应可证明“持”有动词词尾之用。由于不明“持”字词尾之性,辞书对这种“持”字或强为作解而画蛇添足的,下文亦作辨析。
劫持。《汉书.赵广汉传》:“司直萧望之劾奏:‘广汉摧辱大臣,欲以劫持奉公,逆节伤化,不道。”劫,强迫、威胁义。句言广汉以权胁迫奉公的魏相,“持”字不参加意义。
胁持。《汉书.王莽传上》:“太后不得已遣(王)立就国,莽之所以胁持上下,皆此类也。”试比较《苟子.富国》:“强胁弱也,知惧愚也。”“胁”与“胁持”义同。
拘持。《汉书.韩延寿传》:“(萧)望之自奏,职在总领天下,闻事不敢不问,而为延寿所拘持。”拘持,即限制。
守持。《后汉书.窦融传》:“假历将帅,守持一隅。”守持即守。守与持不同,持不入词义。
援持。《三国志.魏书.曹仁传》:“长史陈矫倶在城上,望见金等垂没……(曹仁)谓左右取马来;矫等共援持之。”句言援助,“持”字不为义。
保持。王符《潜夫论.本政》:“今世得位之徒,依女妹之宠以骄士,藉亢龙之势以陵贤……然后乃保持之。”指保护(地位),即“保’之义。《晋书.山涛传》:“时人欲危裴秀,涛正色保持之。”又《石鉴传》:“时大司马汝南王亮为太傅杨駿所疑,有告亮欲举兵讨駿,鉴以为不然,保持之。”均为保护义。《敦煌变文集.父母恩重经讲经文》:“忽失保持,身染疾患。”义《维摩诘经讲经文》:“是以诸佛与记,众圣保持,成佛向未来世界中,度脱于龙华会里。”也是保护义。今语于保护人不受危害,虽不用“保持”词,但保持清洁、保持现状,保持荣誉之类说法,实仍为保护之义。郭在贻言:“‘保持’一词,在六朝人文字中有保护之意,与今义迥乎不同。《三国志》卷二一《魏书.阮籍传》注引《魏氏春秋》曰:‘籍口不论人过,而自然高迈,故为礼法之士何曾等深所仇疾。大将军司马文王常保持之,卒以寿终。’细玩文意,此保持,犹言保护也。”(见郭著《训诂丛稿.读书识小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今按,“保持”之义是古今一贯的,所不同者仅是适用的对象今比古缩小。又,从王符书可知其义在汉代即如此。更早的书证似不见,则为其本义。新《辞源》释其词为“保护扶持”义,即把“持”宇落实为“扶持”,视词为联合式。但王符例之的“扶持地位”说法是不妥的。而且,“扶持”可省言为“扶”。却不能省言为“持”。故所释不妥。而把“持”作为词尾无义,则不碍句意。
护持。《新唐书.刘禹锡传》:“(白)居易以诗自名者,尝推禹锡为‘诗豪’。又言:‘其诗在处应有神物护持。’”《敦煌变文集.父母恿重经讲经文》:“念佛求神乞护持,寻医卜问希痊瘥。”《降魔变文》:“每恐声闻道力弱,伏愿如来为护持。”诸例均为保护义。《五灯会元》卷十四“投子义青禅师”:“代吾续其宗风,无久滞此。善宜护持。”言你别后要护顾自己。《隋唐演义》第六八回:“魏征问道,‘陛下到阴司可曾会见崔子玉?’太宗点头道:‘亏他护持。’”《红楼梦》第三三回:“平昔教训他一番,又有众人护持。”保持与护持实为同义词。
攀持。《三国志.吴书.张昭传》;“虎常突前攀持马鞍。”句言攀着马鞍。
密持。《佛本行集经》卷四九:“汝等知时,密于是事:仍能为说。’彼等报言:‘我等实浯,闻是事已,皆悉密持。’”密,形容词用为动词。“密于是事”为对此事保密。“皆悉密持”:都能保密。“密”同于“密待”。
滥持。王勃《上武侍御启》:“龙文已远,转图扩兕之功,鱼目滥持,自拟灵龟之色。”义即泛滥,混杂。
拥持。高启《我昔》异乡寡俦侣,童仆相拥持。”言童仆围拥着自己。
奉持。《喻世明言.张古老种瓜娶文女》:“有个谏议大夫姓韦名恕,因谏萧梁武帝奉持释教得罪。”词为尊奉、奉行之义。
行持。《水浒传》七十回:“都是阴云密布,黑雾遮天,马步军兵回头看时,你我对面不见。此是公孙胜行持道法。”言施行法术。
禁持。秦观《阮郎归》:“早被禁持,那堪更别离。”辛弃疾《鹧鸪天》:“一夜清霜变鬓丝;怕愁刚把酒禁持。”《争报恩》二折《么篇》:“这般苦禁持,恶抢白,怎生宁奈?”此为摆布义。《五侯宴》一折:“我可也受禁持吃打骂敢无重数。”《酷寒亭》二折《么篇》:“带累的两个孩儿受尽禁持。”此为折磨义。《古今小说》卷二三:“说那女子被舜美撩弄,禁持不住,眼也花了,心也乱了,腿也苏了,脚也麻了。”《二刻拍案惊奇》卷三三:“既已投降,就要随我使用,禁持苦楚,不得违慢。”“禁”有“受”义,双音词另有“禁受”。上例中“禁持”即为忍的意思。《雍熙乐府》卷四无名氏《翠裙腰》套《闺思》:“郁梦长萦系,鬼病厮禁持。”又卷五无名氐《点绛唇》套:“靠那壁,少禁持,骂你个泼东西。”此为纠缠义。其实各义都由“禁”的本义“限止、约束”而来,或为引申,或为换词表述,“持”与各义均无联系,在词中应无义。顾学颉、王学奇《元曲释词》于“摆布、磨折、虐害”义言:“按,禁,制也......又持,挟制也。《史记.酷吏传》:‘持吏长短。’合而言
之,故云‘禁持’。”此释不妥。原文“持吏长短,出从数十骑。其使民威重于郡守。”言抓住官吏的短处(即错误、罪行)。在“禁持”中“持”不为“制”义。如“持”在词中确为制之义,则忍受义之“禁持”不得顺解,“连持”,“护持”,”住持”等更不可获释。
控持。《董西厢》卷二《道宫.解红》:“到此怎惜我贞共孝,多被贼人控持了。”《西游记》第三本十出《尾》:“龙君跟着师父呵,把意马频频急控驰。”“控驰”即“控持”的别写,正因为词尾义虚,故多有异写的。《竹坞听琴》四折《折挂令》:“似这等难控难持,便待要相偎相傍,也顾不得人笑人嘲。”此“难控难持”中是将“控持”拆词而成四字句;三例均为控制义。陈允平《红林檎近》:“望帘寻酒市,看钓认渔乡。控持紫燕,芹泥未上雕梁。”《宋元戏文辑佚?唐伯亨因祸致福》:“扇频挥,汗如珠,控持损玉骨冰肌。”《小孙屠》十四出:“争奈你哥哥,与妻争闲气,杀死它,吃控持,到如今,禁在牢内。”元本《琵琶记》二十出:“糠!糟砻被舂杵,筛你簸扬你,吃尽控持。”即受折磨,上例都用引申义“折磨”、“苦难”。
料持。《宋元戏文辑佚.王祥卧冰》:“料持下牛马三牲,早答赛取。”《西厢记》五本三折:“料持下酒者,今日他敢来也。”此为安排,准备义。《西天取经》十五出孙行者白:“想是个猪精,我去料持他。”又:“那魔军来时,你看他入房来,我料持他。”此为对付、处理义。
啜持。“啜”在宋元俗语词有哄骗义。《水浒传》二五回的题目是:“王婆计啜西门庆,淫妇药鸩武大郎。”另有“啜赚”,“啜醋”等同义词。“啜持”义仍为哄骗。宋代罗烨《醉翁谈录》戊集卷二“烟花诗集”引严秀《樱栗》:“个中无限西施乳,一味啜持黄口儿。”《警世通言》卷三七:“万秀娘离不得是把个甜言蜜语啜持过来。”
看持。宋沈端节《满庭芳.薄云轻阴》:“须信东君注意,花神会别有看持。”例中为照看义。
携持。韩愈《荐侯喜状》:“去年愈从调选,本欲携持同行。”所携者为人,自与“持”无涉。
解持。《敦煌变文集.妙法莲花经讲经文》:“不把花钿粉饰身,解持佛戒断贪嗔。”解持,理解,懂得义。
传持。《敦煌变文集.维摩诘经讲经文》:“三藏教法……今则传持末代,利益众生。”又,“后代传持事不虚,从(总)教人众除疑虑。”《五灯会元》:“傍生地位为传持,万里山河布政威。”傍生即畜生(畜生背朝天而行,人行为不正,佛教称为旁行)句言把畜生的地位传下去。“传持”义即为传。但丁福保《佛学大辞典》:“传持:(术语)从他受法而保持于吾身也。”为了落实“持”之义而强为作解。上引传帝位一例已不是传佛法。除了“授受”“交接”这种反义语素的复词外,别的词是不可能把两方面都兼含为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