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粮商(二)(2 / 2)
听闻将岸接受奴隶抵钱,商人殷勤介绍道:“大人,小人在河间府建个了庄子,庄子很小只有两万亩地,却养着5000多名奴隶。这次小人应支付的货款是25万两银子,小人愿意用这批奴隶抵债。”
“小人在天津庄子里面就有1000多奴隶”
“鄙人也有700多奴隶,女奴数量不少,原本是准备卖到江南的上等货......”
商人们争相的彰显,自己的实力。
为了利益,他们可以将国人当做货物贩卖。
为了利益,大明的商人也贩卖粮草、铁器给鞑子。同时为鞑子销赃的,也正是大明的一些商人。
将岸忽然想到了国师大人《资本论》中的描述——
“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象自然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走私和贩卖奴隶就是证明。”
在过去对于这种描述,将岸感触还不深。但是,此时将岸越发感觉,这似乎是一本预言书,揭示了未来资本的发展,会带来什么。
事实上,这些天津的粮食商人还算比较有底线的了,毕竟他们从事的奴隶贩卖,都是签署合同,属于法律允许的范畴。
真正已经失去底线的是山西商人,其中以王登库、靳良玉、范永斗、王大宇、梁家宾、田生兰、翟堂、黄永发等等山西商人为例。明末时期,这些山西商人是特许在九边地区,以及蒙古等地进行贸易。其中,给明朝边军贩运军粮,应该是他们的主业。因此,明政府给予他们大量的政策优惠。
不过,这些山西商人一面因为大明官府的政策赚取了大量利润,却为了赚更多暴利而私通鞑子。崇祯年间,鞑子数次入关杀人放火,屠杀百万子民。山西商人一面向鞑子卖军粮、物资,一面帮鞑子销赃筹款。
在晋商的支持下,满清鞑子历次入关都能够获得准确的情报。所以,屡次获得了胜利。而鞑子在崇祯17年间,大约屠了150多座县城,屠杀的人口数量五六百万之多,包括山西商人的家乡,也屡次遭到鞑子屠杀。
但是,为了赚钱,山西商人毫无廉耻的与屠杀其家乡的鞑子合作。到了清朝时期,山西商人转眼之间,又变成了清朝的皇商。
比起吴三桂之类后期迫不得已投降的军人来说。这批商人汉奸程度显然是更深重的多。可以说,没有山西商人做“带路党”,鞑子别说统治中原,就是连入塞抢劫行动,也不会像历史上那么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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