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九章 卖猪崽与华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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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府正堂一番鸡飞狗跳,吴可总算明白发生了何事。
原来就在他四下巡视的当口,上海百姓却是以法船偷偷载运华工出洋为由,殴毙其水手1人,引起租界法国领事强烈不满。
后此事闹得沸沸扬扬,法领事伊担又受不住压力出手截回一运人法船,157名华工获释。
这事在上海闹得沸沸扬扬极为轰动,又涉及洋人的事务江苏官员不敢怠慢,这才第一时间通知吴可,请他回来主持大局。
马的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卖猪崽啊,出洋华工多么讽刺又惨烈的血泪史!
对于别的历史事件可能他不太清楚,但卖猪崽这样被后世影视小说介绍了无数遍的玩意,吴可想忘记都难。
“河水湾又湾,冷然说忧患,念我乡里时,眼泪一串湿衣衫……”
记得前世看过的香港电视剧《大地恩情》的这首主题歌。这首歌唱的,是早期漂洋过海在外国谋生的华工,对故国故乡的思念之情。
当然,吴可所了解的有关卖猪崽的事儿,基本上都是从电视剧小说上获取的信息,可能有些片面有些偏颇,但华工在外洋的日子真的很不好过却是事实。
为了更深入的了解这些事情,吴大总督利用手头资源,迅速找来许多有关方面的资料,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中国人素来安土重迁,不是到了万不得已,一般是不肯离乡背井的,更何况远涉重洋,去到地球的另一方。
皆因山多地少,又地处南海之滨,香山人很早就有人被迫出洋谋生。追溯到一千多年前的宋代,就有香山人沿着“海上丝绸之路”上的洋船出洋谋生侨居。
宋、元之间的那场著名的崖山海战之后,不少香山乡民为躲避战乱而大量逃亡海外。明朝以及清初,朝廷都实行海禁,规定沿海居民不得私自出海,“片帆寸板不许下海”;不得与外国通商,“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
东南沿海人民,包括香山人民,由于海禁而断绝了生计,反而迫使他们冒险出洋谋生,渐成习惯。
清嘉庆五年,香山居民程世帝等十多人,乘帆船从澳门驶出,“望无涯际之海洋,与汹涌波涛奋斗”,船行月余,历尽惊涛骇浪,来到了只有20来间“亚达屋”的槟榔屿,在这个荒凉的岛上,拖着长辫子的香山人居留垦田,建造着自己的异国家园。
在近代以前,华侨主要集中在东南亚一带。不过,这些背井离乡到海外谋生的华人,却一直被视为“天朝弃民”,“祖国”不仅不关心他们在海外的生死存亡,反而认为他们死了活该,是罪有应得。
乾隆五年(1740年),荷兰殖民者在爪哇屠杀逾万华人,即历史上著名之“红河(溪)惨案”,消息传到国内,乾隆说:“天朝弃民,不惜背祖宗庐墓,出洋谋利,朝廷概不闻问。”
这还算好的,起码那时候出去的国人虽然日子极为艰难,但周遭环境还不至于恶劣到活不下去,通过努力也是能够出人头地的。
后世南洋那么多华人世家巨富,有的历史更是可以追溯到几百年前,就是因为南洋之地的环境并没有彻底恶劣到家。
这样的情况,直到道光年间才有了急转直下的巨大变化!
鸦,片战争以后,国门被列强打开。随着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列强也迫使清政府开放人力市场,允许华人出洋做工。
19世纪,由于美洲的开发,以及澳洲发现金矿,需要大量的工人,于是,列强以契约受雇形式,到大清招募工人,这样大清东南沿海人民有了合法出洋打工的途径。
外国列强来华招工者,当然会将工作的地方以及工资待遇说得不错,以吸引华人。
华人作工最为勤敏,耕种甚为得力,故有招工之举。唯出洋时必须定明年限,并言明每日作工不越九点半钟,每月应领洋银四元,每礼拜日止工。该工人是日倘欲作工,得利应归己用。至工人之衣食与往来船费,招工者均应一并发给。若工人在外偶得疾病,招工者必须延医调治,以昭公平。
“马的真够狡猾的!”
吴可看到这些资料差点没忍不破口大骂,说得好听还不是等把人哄骗出去,到了自家地盘想怎样就怎样?
平心而论。上述数节,即使放在今天,也比某些无视《劳动法》的黑心老板更体现出人性。但是,说得好听,合同上写得清楚,到了异国他乡,华工们能否享受到如此的待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