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0五章 御史台(2 / 2)
宋代的御史本就有点“独”,朝廷原本的规矩就是:宰执(为政者)不可举荐御史。
在这个多半是本朝有史以来最会来事的官家眼中,怎样才算是独行其事呢?
“这个独行其事,不仅是指御史台的御史们到各地察访,可以不经过朝廷各部,自行安排,且在御史的人选上,也可以自行选拔。”
从宋史中就可以看到,宋代的御史在对官员的监察上固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很多时候也并不尽如人意。
之所以会如此,一个是宋代还没有**的御史。用后世的话说,也就是没有专业的队伍。
比如包拯,他既曾做过监察御史,也做过地方官。
当一个官员要身兼两个角色时,这里面会出现的问题不用多言,兄弟们都是懂滴。
另一个就是从《宋史》中还可以看到,尽管朝廷规定“宰执不可举荐御史”,但在宋的后期“权臣”为政时,这个规定往往被打破。这时候的御史不仅不能对这些“权臣”形成监督,他们的弹劾更变相地成为了“权臣”打击“政敌”的工具。
宋末文天祥曾经的致仕,就是当时的权臣贾似道指使御史弹劾所致。
夏士林眼睛睁大了,他已经预感到了什么。
“但于独行其事之外,朕也有一个要求,就是以后御史台的行事要规范。”
“臣还请陛下明示。”夏士林立刻接道。
“这个规范,就是御史台以后对官员的弹劾,要依据朝廷的法度。也就是他们是否违反了帝国的规矩。”
历史上御史的弹劾,也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这就没有规范,很多时候更变成了人身攻击。这就是历史上的御史们所遗留下来的一种流弊。
张家长,李家短的事与朝廷有鸟的关系,还是算了吧,朝廷官员要做到的一点,其实就是遵守朝廷已定的规矩。他们都不遵,又何谈天下人来守?
“只要御史台做到这点,今后不仅曾经违反帝国法令、法度的人不可为官,就是在任的官员违法,去职也不可再为官,而御史台将有权凭此对朝廷的任命予以否决。”
夏士林一怔。
他自然清楚,这个旨意其实是违背本朝惯例的,因为宋代的现实是,官员致仕后,仍可以起复。
只不过他恐怕也并不知道,某人敢于如此,是在他的心目中,天下想当官的人从来就不少,官员其实并不缺。
事实上,唐代的武则天就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否则以她一个女流之辈,如何会那么厉害?
“夏爱卿,帝国的法令、法度,将来在拟定后也要由御史台做最后的审定。”
法度、或规矩,是可以众人一起来定的。也只有亲自审定,御史台才能真正了解朝廷的法度。而定下来一起遵守,这个古老的帝国怕也就不是什么帝王的独裁统治了。
只不过在此之前,咱还真的要看看,你们会如何来定啊。
夏士林的眼睛禁不住眯了眯。
好么,事情已经越来越大。
“夏爱卿,御史台职责其实已经决定了,它还要做到一件事,那就是体察天下的民情。因为民情的好坏,是与朝廷自身、地方官员分不开的。”
“而要想了解天下的民情,尽凭朝廷的几个御史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朕决意授权与您,于朝廷的各郡,均设立相应的御史院,直属朝廷御史台管辖。”
夏士林的眼睛已经彻底睁大了。
因为尽管事先他也不是没有想到,这个本朝最能折腾的主,少不得会给他和御史台来事,可也绝没有想到事来的那么大。
如果按照某人的说法来做,他并不难推断出,将来的御史台将完全**于朝政之外,在朝廷中与国政、兵部成鼎足之势。而这对于帝国以后的影响,他更不是一点不明了。
到了这个时候,夏士林已经不能不承认,面前的这个人真的是胆大包天。可别人的胆大包天归胆大包天,现在摆到面前的,是自己敢不敢来做这个事了。
咬了咬牙,他沉声应道:
“关于御史院,臣还请官家示下。”
某人露出了微笑:
“朕对此也只有初步的想法,首先,其人选可以由你们从各地挑选,但人选的第一条,就是必须忠于帝国。”
不忠于帝国的,就算了吧。后世市场经济下的企业,对于不忠的人也全都“开”了,又何况一个国家。
“其次就是要守法、懂法。”
“再者,非官员之身。”
“另外就是,御史院可设院首一人,但包括院首在内的所有人不固定,每五年从民间再选拔一次。并且无论是院首还是御史,任者之期最多连续十年。各地院首及以下之三人,可食朝廷俸禄,其他均不授予。”
“若是可行,甚至将来朝廷的御史中丞,也可以由各郡院首中选拔。”
某人若有所思地再度自语道。
夏士林的眼睛已经睁得大的不能再大了,可某人歉意地对他一笑:
“朕也只是想到了这么多,具体如何,就劳烦您和御史台的众位爱卿了。”
……
夏士林和御史台的众人至此真的有事情做了。
但是,帝国那个狡诈的陛下最后说的一句话,还是让夏士林的内心里忍不住颤了一下。
“夏爱卿,其实对于御史台的全部职责,朕就归为两个字,‘监国’。并且这个‘监’,也包括朕和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