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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偶遇云卿(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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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吃了饭,散了步。

江边的休息椅上坐着一对对拥吻的情侣,兰仲文和九九牵手散步于其中,感觉空气都成了甜蜜了音符,在死气沉沉的大冷天里跳跃着烈火般热情的步子。

大冬天的,之所以坐在这里谈情说爱,很明显就是因为爱情啊,爱情可以使人忘却寒冷,忘却温饱。

话是这么说的,但九九肯定做不到忘却寒冷,也做不到忘却温饱,她和兰仲文是真正名义上的老夫老妻了,人家都说七年之痒,他们都在一起十三年了,早过了那个蠢蠢欲动的寂寞岁月。

十三年,熬过了孤寂,忍受了苦闷,度过了初爱时那种慌乱和惘然的甜蜜,越过了守住自己的寂寞岁月,灵魂变得相通,思念变得深沉,坚定的心,不挪的情。

对于爱,他们已没了那烈火般的热情,没了那丝线盘旋般的缠绵,不会为了一点点小事矛盾和争执,而每次的争执都带着理性和教育,男人不喜欢永远无理取闹的女人,女人不喜欢敏感没有安全感的男人,因为安全感一旦超过一个点,那个男人就会患得患失,害怕女人的背叛,不断限制女人的自由和空间,比如不准去KTV,不准出去玩,不准参加派对聚会,却不知道这样的限制就跟要女人坐牢一样,生活里必须只剩下这个男人的出现,渐渐的,目光变得狭小短浅。

可当女人活得世界里只剩这个男人的时候,爱情搁浅了,亲情变浓了,男人开始嫌弃女人像母亲一样唠叨,为了一点点钱斤斤计较,天天什么事都不干,就只会坐在他耳边唠叨。

其实这样的女人就是男人导致的,一开始是男人希望的,最后却是男人恐惧的。可这个男人重来没有想过,如果当初不是他的要求,女人怎么会活成这个样子呢?她被男人困得久了,渐渐变得失去目标,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这时候,她身边只剩下一个男人,那么她当然要紧紧抓住这个男人,不然她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年轻,没有社会能力,知识因为深居简出而掉光了,日渐衰老,没有变得越来越坚强,而是越来越懦弱。

兰仲文不希望九九会变成这样的女人,他总希望她可以一辈子活得纯真,希望她40岁的时候,都像现在的模样,对着他说:“老公,我要吃雪糕。”

不要染上一丝丝被岁月腐蚀的味道,不要变得唯利是图,不要变得精明睚眦,就让她永远画着美好纯净的画吧,做着纯真美丽的女孩,永远做他的女孩。

灵魂越来越动人,这句话是建立在一生一帆风顺的人身上的,假如一个从生下来就被父母嫌弃,早早当家辍学打工供弟妹上学,没什么知识和美貌,嫁了一个贫寒没什么知识的老公,一生都为了生活和温饱而奋斗,子女上学得去隔壁借钱,考试家长签名不会写自己的名字,或者因为写得太小学水平被老师污蔑是自己签的家长名,无论辛苦赚了多少钱,那些钱最终都要拿来交房租,如果这样一个女人,你对她说只要努力,你的灵魂会越来越动人,这句话有用吗?这句话对她来说根本就是打她的脸,或者说,她可能都听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因为知识有限。

现实便是这样残酷的样子,而生来要富贵的人,除非是遇到大劫大难,否则只会越来越富贵,越来越高大上,气质,修养,动人,都是用来形容这类群体的。

九九生来富贵,尽管她的性格相对比较单纯,但这样的单纯也是她父母对她的保护,父母愿意她活得快乐无忧,希望她一生安康富贵。她有这样的命来承受富贵,这是出生就注定好的,她必为掌上明珠。

但凡家世显赫的子女们,多半都是活得简简单单的,不知愁为何物,不知钱为何物,劫和难都是后期才出现的,那时候他们必须去靠着自己努力成长,因为人不可能一生受别人的保护。

兰仲文是九九除去父母外的另一个保护伞,当她从高空降落下来时,她遇见了他,他救了她,让她的富贵之命锦上添花,他为她挡去一切灾和难,他有这个能力,他愿意去保护她,护她一生富贵,安康荣华。

九九想去成长,他不会阻止,但他会保护好她,就算她闯了祸,他也有能力让她平安退险,他已经活得这么强大了,不希望他的妻子像他一样在刀光剑影中求生存。

易珈蓝和郁循那样的爱情不是他想要的,夫妻两一辈子为了更强和最强而奋斗,只手遮天,四面树敌,年轻的时候可能风光无限,羡煞旁人,但年纪大了后呢?好不容易入睡了,却总要担心有头睡觉,无头起床。他们不仅失去了太多太多相聚的时光,最后还得远赴国外,说好听是安享晚年,说难听是做了太多犯法的事情怕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躲在国外终老。

到了林语娇的住处,兰仲文把车停在之前来的位置,这里有树荫,监控只能隐约看见,不会太引人注意。

“到了。”兰仲文把睡梦中的九九唤醒,“九九,快醒醒,我们到了,我送你回去。”

“嗯?”九九模糊睁眼,车窗外的路灯有些刺眼,她眯起眼睛,这才发现到家了。

“到家了,我送你过去。”

“好。”九九打了个哈欠,兰仲文替她把帽子和墨镜带上,两汪眼瞳想月牙一样,弯弯的,深深的,涌动着罕见的温柔。

两人下了车,皆带着帽子,兰仲文把她揽在怀里,挡风领被他拉得高高的,遮住了立领内的笑容。

路灯朦胧,将两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站在小区门口,兰仲文摸了摸她的肚子,声音温柔,“小宝宝,爸爸要回去了。”

九九觉得好笑,便笑了出来,“你这样子要是被别人看见了,还以为你是疯子呢,摸着我这么平坦的肚子说话。”

“这哪里平坦了?明明就圆滚滚的,九九,我最近发现你真的吃胖了一些,这样好,我不在你身边时你要多吃点知道吗?要是被我发现你不吃饭,我打断你的腿。”他佯装愠怒。

“哼,那要是被我发现你不吃饭,我也打断你的腿。”

“好呀,一言为定,不管发生什么事,不管再忙再累,我们都一定要按时吃饭,不让对方担心,可好?”

“好。”九九轻轻点头,“天冷,你快回去吧,记得早点休息。”

他拉着她的手,微微摇头,笑容浅浅,“我舍不得你。”

她的手心如此温暖,让他舍不得放开。

九九的脸一下就红了,他们何曾几时这么粘腻过呢?似乎没有吧,九九在记忆中搜寻了一会,发现他们从来没有这么难舍难分的时候过。

刚恋爱那会在上学,意识懵懂,也不敢做这么出格的事情,后来又因为大学分开了,没什么约会的机会,在后来他们就同居了,然后分开了,最后相遇,结婚了。

没有过两人一起去约会然后舍不得回去的情节,谁叫以前他们是邻居啊,后来又同居,没住得这么远过。

想到这,九九觉得分开也不一定全是坏事,至少每次见面前有期待,分开时有留恋,而不见时有思念。

她低着头,嘴角绽放一抹甜蜜的笑容,兰仲文从上往下俯视她,她的睫毛又浓又密,轻轻扇动着,恍如要一瞬间化了他的心。

就在他出神间,九九轻轻踮起脚尖,在他微凉的唇上落下一吻,眼眸色淡如水,“好了,你回去吧,这么冷,小心感冒了。”

“不想回去,我想你。”他深深地凝视着她,眼珠湛然。

“想什么呀?我现在不是在你面前吗?”

“等回去就见不到啦。”说着轻轻拥抱住她,头抵在九九耳廓旁,缓慢吐息,“九九,我不想回去,我就想这样一直抱着你。”

九九忍俊不禁,“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粘啦?”

“可能是因为即将要分开的原因吧,觉得好不容易见到了你,一眨眼又要分开了。”

“哪里是一眨眼。”她指着自己手上的手表,“我七点出来的,现在都十一点了,四个小时啦。”

说着她楞了一下,看着自己手腕处的姻缘绳说:“兰花儿,今天严寻应该看到这个了。”

兰仲文眼中的笑意不减,“看见了就看见了吧,都绑了死结了,总不能因为他而剪掉吧?一剪又断了,明天你找个宽一点的手镯带着吧,挡着这条姻缘绳,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剪断它,不过万一要是遇到紧急时刻,你就剪了吧。”

“好。”九九点头,表情犹豫,“兰花儿,其实我还有一个事想告诉你。”

“你说。”

趁他现在心情好,九九一股脑发表意见,“其实我觉得带着这个假发不是办法,万一有人扯我头发,我就暴露了,兰花儿,我在想,我头发现在也留长一些了,要不我去把头发烫起来怎么样?就烫梅艳芳那种,现在不是好流行吗?要是林语娇去烫,还真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兰仲文摸着她手感偏干的假发,若有所思的默了下,而后点头,“九九,你想烫就去吧。”

“谢谢老公。”其实九九早想去烫那样的头发了,她长这么大,除了上高中的时候烫蓬一次,后来就一直没有烫过头发了。

戴着假发虽然显得脸小,但是假发就跟戴着帽子一样,戴的时间长了,头皮就瘙痒难耐,因为假发不透气。

第二天一早,九九就飞奔出门烫头发,她对林爸林妈宣称,严寻并不是她的男朋友,而是她的追求者,但是她不能答应严寻的追求,因为她的男朋友今晚会来家里拜访,名字叫沈羽轻。

林爸林妈一听这话,怔了好一会,半响反应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出门去买海鲜,女儿的男朋友晚上要来家里拜访,他们当然要好好招待对方了。

头发就是女人的生命,美丽七分靠造型,三分靠发型,可以说发型是关乎美貌的重要因素,所以九九不敢贸贸然找一家美发沙龙解决头发大事。

她找到一家只招待贵客的美发沙龙,价格她没看,但光看装潢和设计就知道这是一家吸人血的美发沙龙,落座在寸土寸金的尖沙咀商业中心,能在这片地方租起铺租的,都是实力杠杠的。

九九一走进这家美发沙龙,就觉得瞬间进入了古代莺莺燕燕的窑子中,并不是说这里的人穿着暴露,反之,她们都穿着非常正统的西服,但热情程度让人招架不住,娘里娘气的美发师向九九递了几本造型书,然后服务员就给她递了水,接着开始介绍套餐,也就是遵循着顾客一踏进来,就休想离开的理念,他们一定会把客户介绍到头昏脑涨,然后胡乱地点上几样套餐才作罢。

九九头疼地凝着眉,对服务员的询问充耳不闻,只轻轻道:“我先自己看下吧。”

“好。”女服务员立刻止住无休止尽的话题,但并未立刻,这里的宗旨就顾客是上帝,一个顾客配两个服务员,一个单独的美发师。

耳边终于稍稍安静,九九低下头翻造型书,翻到一款波浪形卷发,她抬头询问,“能帮我烫这款吗?就是有点像梅艳芳那样的,但是不要那么蓬,你们可以烫出这个效果吗?”

“肯定可以啊。”美发师信心满满地承诺。

“那我就烫这个头发吧,还有,别在跟我介绍套餐了,我只想烫个头发就好。”

“可以的。”虽然这里的服务热情得让人难以招架,但是态度也是极好的,客户一旦要求了,他们就会无条件执行,因为来这里的客人非富即贵,有些客人喜欢受众星捧月,而有些客人喜静,他们会根据客人的要求而更改,算是一家非常尊重客人的店面。

为了不引起猜忌,九九今日没有带假发,但化了睫毛巨长的浓眼妆,唇色是妖娆的正统俄罗斯红,衣着奢华的阿玛尼套装,远远看着,恍若冷艳高贵的埃及艳后。

她特意找了个机会告诉美发师,她的头发昨晚被口香糖粘住了,因为觉得太恶心只好把头发剪短了。

惜发如金的美发师非常同情她,娘里娘气地说:“真可惜,长发的女人最是动人了。”

很明显,这个美发师喜欢长发女孩。

九九讲完这句话,觉得交代得差不多了,便坐在蒸发机下看时尚杂志,她崇尚一切美好的事物,对于美也有一定的追求和认知,最爱的服饰风格是渲染中国色彩的旗装,但生在国际之城香港,她也要适当融入潮流意识。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口响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九九循声望去,就见燕兮跟徐虹两人相携而来,华衣美服,贵气逼人。

九九楞了一下,目光越过两人身后望去,顿时僵住了。

徐虹身后跟着眉目如画的萧颜安,而萧颜安左侧站着一个九九非常熟悉的旧日情敌,云卿。

原来她还活着。

云卿还是旧日的模样,有一股江南女子的柔媚,尖尖的瓜子脸,皮肤白皙,只是现在的她跟旧日又大不相同,那秀丽的容颜,有半边脸都糜烂了,从她的颧骨一直蔓延到下巴,那狰狞糜烂的皮肤刺痛人的眼睛。

她当日被投进公海时,身上带着伤口,想来她是被海中生物攻击了。

九九怔怔看着,胸口一阵翻江倒海。

容貌对于一个女子来说最是重要,这代表着别人对自己的第一印象,第一感觉。骄傲如云卿,让她顶着这张容貌活着,九九可以想象,她心里的怨念有多深。

可是当时到底是谁救了她呢?她被投进海里的时候,分明手筋和脚筋都被挑断了,没有自救的能力。

是谁救了她呢?

这时候,燕兮等人已经发现在蒸头发的九九了,千钧一发之际,九九大方打招呼,笑容谄媚娇柔,“燕姐,徐太,你们也来做头发吗?怎么那么早啊?”

燕兮和徐太没什么反应,倒是他们身后的云卿暴怒了,她一看见九九,情绪明显变得激动起来,瞪大充满恨意的眼睛,恨不得冲上来撕碎九九。

萧颜安也不例外,咬牙切齿道:“九妹?”

“不,她不是萧九九,她是林语娇,只是模样跟萧九九长得很像而已,不止你们误会过,就连蔚北北和严寻,当初也分不清两个人谁是谁。”燕兮美艳的脸上表情平淡,很明显,她没认出眼前这个人是九九,虽然只见过萧九九一次,但她知道萧九九不喜欢这种浮夸的打扮,好像想证明自己多有钱似的,穿得花枝招展的,惹人生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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