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此去西方九万九千九百里,皆我大明故土(1 / 2)
朱雄英盯着面前这个马保儿有些愣神。
马保儿?
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悉啊……
前世在孤儿院的时候,朱雄英看过不少书,他没记错的话,有本叫做世界航海史的书里写过,郑和原名就叫马和,或者默罕,曾是元朝色目人贵族后裔,在傅友德和沐英蓝玉攻破云南后全家被俘,郑和被阉割后,先在军中效力,后进京入宫。
不过,前世,郑和似乎是洪武十七年,也就是两年后才入宫。
李文忠见朱雄英发愣,淡笑道:“雄英,可是不喜这小内侍?”
朱雄英这才回过神来。
他摸了摸自己脑袋,撇嘴苦涩道:“我为酒色所伤,竟然如此憔悴……”
“若是以前,断不可能失神这么久!”
“从今日起,戒酒!”
李文忠听得一愣。
他淡笑凝住,微微瞥了一眼周宽,语气有些严厉,问道:“雄英你为酒色所伤?你如此年幼,怎么会……”
朱雄英叹气道:“叔,您别怪罪周大伴,我昨日突发奇想想学武艺,故而请求大伴找来了打熬筋骨的药酒为我擦拭肌骨。”
“总之,不是您想的那般。”
“还有,叔您有没有按时养生啊?”
李文忠莞尔,他和朱标其实面貌有几分相似,都是小腹微微隆起,身材宽润,他又笑眯眯地眯起眼睛:“叔每日都有吃你给我调配的人参鹿茸粉,还有你所说的那个安宫牛黄丸,我遍寻天下名医调配,如今已有了些眉目。”
朱雄英长嘘一口气:“那就好。”
“您还要注意休息,不能过度劳累。”
“避免酒色等剧烈运动。”
“养生八条,叔您可还记得?”
朱雄英背负双手,摆出一副老先生模样,比起屋子里的李希贤还像是个孔夫子。
“记得记得,叔最近一直有调养身体。”
“可还记得往日,我一到早春倒寒,便咳嗽不止,如今用了你调配的川贝枇杷膏,咳嗽好了许多,阴天下雨常泡药浴,胸口也不那么疼痛了。”
李文忠笑呵呵地说道。
对这个大侄子,他是真心喜欢。
人又帅,长得又可爱,说话还好听的。
叔侄两人调笑一阵,这才看向马和。
和史书上不同,今年的马和,年仅十一岁,他自幼出生在官宦世家,家族中世代经商从政,在云南家世显赫,祖父辈还出过元朝的丞相。
他不仅自幼学习天方教文化,还精通蒙古八思巴文,对藏文也有研习,且身处汉回蒙彝苗等少数民族杂居之地,身受天方,华夏,藏传佛教等文化熏陶,是一位十分聪颖,眼界开阔机敏过人的少年。
此刻的他,也在打量着自己未来的主人,大明帝国的皇嫡长孙朱雄英。
而朱雄英也看向了他。
“叔,这个马保儿我很有眼缘,很喜欢。”
朱雄英又看向马和说道:“不过,马保儿这个名字不好听,我想给你改个名字,你可愿意?”
反正四叔后边儿也要给你改名,他改也是改,我改也是改,今晚就改了!
这可是个好苗子啊。
是当今时代,具有世界性视野的一位好少年。
实际上,在朱雄英穿越而来之后,他发现华夏经过蒙元入主,民风变得更加朴实开放,包容天下,就比如说军事,此刻的大明开国猛将军团们,不仅知道华夏西边还有无数大国,也知道海路可通向西方,甚至知道西方天方诸国有奇淫巧技能匠,可铸造回回炮,投石机,也可锻造极为锋利的波斯弯刀,甚至有很多将领还会说多门语言。
别说这些开国猛将,大明的商贾,民众,皆知世界大国云集,此去西方十余万里,尚有色目大国,民风迥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