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逆臣(四)(1 / 2)
《尚书*牧誓》有云:“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说的乃是周武王伐纣的故事其中白旄是用牦牛尾为饰的军旗而黄钺则是以黄金为饰的斧钺。此二物代表着的是天子的权力亦是喻有征伐之意正是应了孔夫子的那句“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理念。
奈何,不似周天子直领疆土之有限秦汉乃至是此后的中央王朝其疆域面积都要远超于三代。作为天子权力的拥有者——皇帝不再可能通过巡视各地来维系皇权对地方的掌控还要防备着其他对皇位存有觊觎之心的人物得以通过夺宫的方式来篡夺皇位更要防止地方势力权威过重而导致地方割据。
于是作为折中的选择皇帝便要常年坐镇皇宫处理国事,地方上的权力也不能过大但涉及到一些重大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事务又须得人臣拥有极大的权柄之时,便以赐物的形式授予负责的官员以暂时性和特定性的权力。而这些赐物比如张骞出使西域和苏武出使匈奴时的节杖、比如自汉武帝授予卫青而始几乎历朝皆有的尚方剑、再比如王命旗牌和金银令箭、自然也少不了在诸般赐物中权力最大的黄钺。
尚方剑一物陈凯当年出任漳泉潮惠四府巡抚之时便已得到了明廷的授予担任广东巡抚和如今的粤赣总督期间亦是如此。这本就是明朝中后期在任命诸如巡抚、总督之流的封疆大吏时的惯例为的就是让这些封疆大吏可以更好的节制地方三司文武。
明制尚方剑可以对五品以下官员行先斩后奏之权也就是说手握尚方剑的官员可以暂时绕过漫长的三司会审和皇命的奔波于途对五品以下官员先行处置。但是事后需要报备报备后皇帝和朝廷的调查若是证明处置无误也就罢了若是被证明处置有误的话,那么行使了这项权力的官员一样要受到处罚。
另外,尚方剑之类的天子赐物的管辖范围是不分文武的统一按照品级来判定是否有权处置。这也恰恰就是袁崇焕擅杀节将的“擅”之一字的由来之一,因为当时的毛文龙是钦差平辽便宜行事东江镇总兵官,挂征虏前将军印,左军都督府左都督,正一品武将并不在尚方剑先斩后奏的权利范围之内。
而袁崇焕是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督师蓟镇、辽镇登州镇、莱州镇、天津卫四镇一卫军务正二品文官。以二品文官动用尚方剑处死一品武将而且还是个同样拥有尚方剑并且不在其职权管辖范围之内的持节武将。如此严重的越权违法行为竟然并没有立刻受到处罚反而是得到了崇祯的背书一直到了皇太极破口杀到了北京城下之后才秋后算账算的还不是擅杀的账而是谋款的账摆明了就是如果袁崇焕平辽成功那么再大的罪责都可以一笔勾销这简直就是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
明朝武将失控由此而始因为坐在皇位上的那位明确的告诉了全天下的武将哪怕是品级全国排名第一的武将文官也可以擅自处死并不受惩罚。既然遵纪守法已经保护不了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了,那么他们就得学会自保。如何自保唯有握紧了刀把子才行!
但是如果在崇祯元年七月崇祯赐予袁崇焕的不是尚方剑而是黄钺并且是假黄钺的权力的话那么这个事情的性质就会完全不一样了。
赐予臣子黄钺在这项制度日趋成熟的晋朝分为四档其中权力最大的便是假黄钺不光是可以杀死二千石以下官员更可以处死同样持有黄钺的另外三档——即假节、持节、使持节的节将。
假黄钺几乎是等同于监国权力之大足以令皇帝本尊为之胆寒。中国历史上这项权力仅在魏晋南北朝那段君不君臣不臣的纷乱时期有过比较多次的赐予受赐者大多不是一时之权臣就是篡位预备队。如果袁崇焕获得的是假黄钺的话莫说是先斩后奏個毛文龙了就算是把徐达、常遇春都先斩后奏了都够用。
然而袁督师是没有这个机会的可李晋王却有。如果陈凯没记错的话有明一朝只有李定国拥有过这样的权力。就在遮炎河之战前永历皇帝便赐予了李定国假黄钺的权力以节制勋镇文武而李定国凭此权力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加封土司都督罗大顺为龙平伯命其统本部兵马去进攻新添卫。
陈凯此言即出李定国仿佛是被针扎了一般一下子便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投过去的目光中更是满满的不可置信。这与方才的无比信任简直是判若两人可即便是如此陈凯却仍旧是坦然的微笑着仿佛这里面儿并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阴私一般。
“这是大木的要求?”目视着陈凯思虑良久从当年在新会城下的第一次相见一直到今时今日过往种种陈凯给他的始终是有些孤高在大事上却绝不含糊的印象。说来此人确实是显得过于高深莫测了可对于权位却从来没有表现出过任何的渴求这十几年来的行事摆明了就是要驱除鞑虏与他是同道中人。然而此时此刻陈凯的异常表现却让他不由得想到了他的那位亲家公——大明的闽王殿下朱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