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离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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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年底,牛天苟与妻子邓丽君最终还是离婚了。
虽然来得突然,但牛天苟并不感到特别意外。
他们是协议离婚,没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矛盾,异常平静地分手了。
因为他们除了菜市场的一间还欠着款的小房子外,一无所有,邓丽君没要一分钱的财产,连自己还房款的那1万元也不要——她现在已不在乎那点钱了,只要求带着女儿,实际上女儿一直跟着她,已经在仙海市读小学一年级了。
离婚是邓丽君商量着提出来的,牛天苟犹豫了一阵也就同意了。
因邓丽君不愿放弃她在仙海的工作,而牛天苟又不能到仙海去,连停薪留职也办不成,他也不想再与邓丽君这样年复一年地干熬下去了。
他不想再像自己的牛郎爸爸和织女妈妈那样过着一年才见一面的生活了,那样太痛苦、太难熬了。
说来也怪,自己当年下天界就是为了过人间自由、幸福、快乐的凡人生活,与自己相亲相爱的人儿长相厮守,怎么到头来仍然摆脱不了与牛郎爸爸和织女妈妈一样的命运呢?难道冥冥中的命运真的由天注定?
难道龙儿有龙命,凤儿有凤命,牛郎的儿子就只能有与妻子分离的命运吗?
当年造成牛郎爸爸与织女妈妈悲苦命运的是曾外祖母——王母,是那些该死的天规戒律,是那条一万八千里宽的天河,而现在自己与妻子同样的命运又是谁造成的呢?又是哪些“地”规戒律让他们之间出现一条相隔一千几百公里之遥的“地”河呢?
难道关于天上的传说就是人间生活的真实写照吗?
……
邓丽君在仙海的工作,开始是帮忙妹妹和妹夫家做做饭,看看门店。
妹夫开有两家摩托车门店,主要经营摩托车的销售及其修理。除了妹妹、妹夫外,还有一帮徒弟在帮着打理。
妹妹、妹夫年收入几十万,生意好的年份可达上百万。有房子两栋,车子两部(一部送货车,一部小轿车),存款上百万。这些是牛天苟教书几十辈子都挣不来的。
看着妹妹、妹夫的生意忙不过来,女儿上幼儿园后,邓丽君便开始帮忙妹妹在店里卖摩托车,工资也涨到了一千多元。
妹夫有一个师兄,也开有两家摩托车门店,有房有车,家境殷实,前两年妻子病逝,留下一儿。自从见到开朗活泼、温柔娇美的邓丽君后,有些心动,常常有事没事往妹夫的门店这里跑,千方百计地与邓丽君拉家常、套近乎。
妹夫、妹妹当然明白师兄的心意,但他们也不好说什么,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一切由姐姐自己决定。
几年来,邓丽君一直犹豫不决。
她本不想离婚,因为她当初选择牛天苟时,就是看中了他的文凭、他的知识、他的职业,尤其是他的一手好字,俊秀飘逸,百看不厌,哪像妹夫和那个什么师兄,初中文化,写的几个字歪歪扭扭,难看死了。
况且,她也不愿去给别人的孩子当后妈,那种活儿很难伺候,搞不好里外不是人。再说了,离婚后自己的孩子怎么办?她可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受别人的气。
但是,她回过头来一想,现在这个社会,文凭能当票子使吗?漂亮的字能当房子住、能当车子坐吗?知识能让自己过上经济自由的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