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四章 事了(1 / 2)
授人以鱼和授人以渔,这两者之间能比吗?!
别以为鹰酱家做事不看资历。
身为一名律师,若是没有让人足够信服的成功事例,哪怕能力再强,别人也不会请你。
程浩虽然是伯克利分校的法学硕士研究生,未来前途十分光明,但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参与到这种大生意中的。
哪怕运气好,也得至少在律师事务所中熬两年才能有这种机会。
换句话说,秦林一个电话,就帮程浩缩短了两年的发展时间。
这是什么概念?
这概念就是,如果国内的那些当官的,特别是处于顶尖那一部分人,若是能有多两年发展时间,至少得有一大半有资格问鼎一下。
时间就是生命,这可不是一句空话!
不提收到秦林的消息之后,仿佛打了鸭血一样,二话不说,直接把张佳佳抛弃了赶过来的程浩。
秦林扶着身边的赵琳小姐姐,正在跟佩奇和布林往狗歌的餐厅走去。
合作既然谈成了,当然要吃一顿。
咳咳,好吧,秦林承认,主要是因为他对狗歌的餐厅神交已久,上辈子听说了太多遍,所以想要见识一下。
至于为什么扶着赵琳小姐姐,呃,因为当着她的面,秦林谈成了这样一笔近亿的生意,小姐姐有点被吓住了,腿软!
所以,秦林当仁不让地承担起了扶着小姐姐的义务。
“我这是乐于助人,绝对没有其他乱七八糟的想法。”
感受着胳膊内壁小姐姐香香软软的身体,秦林一本正经地表示。
呵呵。
本来同样也打算帮忙的布林嘴角抽了抽,想打人!
(待会改掉)
强行甩甩头,被打击地脑袋有些昏沉沉的秦林回过神来,合上笔记本,决定暂时放弃这种让咸鱼感到烧脑的问题。
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别想太多。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无疑问,这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想因此而考好一点,基本不可能。
当然也不是说毫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