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一章 肯吃苦的傻根(2 / 2)
刘清山头也不回地道:“治好了,你摸摸肚脐部位是不是很热?吃喝都不影响了,以后你就尽管的造吧!”
跑肚拉稀这种小病症,如今的刘清山可以瞬间治愈,还能不为人察觉。
尤其是肚脐这样的敏感位置,当面治疗会产生一些尴尬的情况,还不如显摆似的露一手呢。
关于这方面,冯导反而像是知道的多一些,在刘清山走出很远后,还能隐约听到他的解释“这小子有真气,可以隔着一段距离给你治疗”之类。
回到自己的房间,刘清山马上从储物空间给森格端出来一盘新鲜的牛羊肉,那里常备这家伙的伙食,就为因为森格有一副荤冷不忌的大肠胃。
早饭是在八点准时开始的,跟外面大街小巷的甜茶馆里一样,这里的早餐也缺不了藏面。
一碗汤色油亮的藏面是这里的必备汤食,精心熬好的骨汤表面上飘着一层薄薄的油,汤质味醇浓厚,芳香四溢,恐怕也只有在高原这个地方才能喝得到这么浓郁的面汤了。
这种青稞面条虽说表面不是很美观,但口感却出奇的好,将面条送入口中,略硬的面质筋道可口,青稞的清香弥漫口中,一口一口嚼下去,面条逐渐变得软嫩起来,这是在其他地方吃不不到的口感。
吃着藏面,牛肉饼也是这里必不可少的早餐,一张外焦里嫩的牛肉饼同样令人食指大动。
最后再来一壶香醇可口的甜茶,中和一下藏面的辣味和萝卜的酸味,味道真是棒棒哒,还能顺便暖合一下被高原的清冷几乎冰冻的肠胃。
十点是正式入场的时间,原版把主要的取景地选在这里,是有原因的。
《天下无贼》一片是部透视人性的电影,选择美丽的夏河风光以及佛教重地拉卜楞寺的结合,与影片净化灵魂的主旨最为贴切。
也可以说,原始目的很纯粹,就是想拍一部好片而已,没有任何的噱头在里面。
闻思大殿是拉卜楞寺的正殿,前广场一侧正式今天的最主要取景地。
由于王保强在片中的身份有些特殊,是比剧组提前一个多月来到的这里,因为他所扮演的傻根是在寺里在建筑的民工,脸上需要这里的气候环境所造成面部皮肤的高原红。
关于他的剧情是这样的,傻根是一个孤儿,从小就无父无母,是村里人你一口他一口吃着百家饭,穿着百家衣长大。
长大后他跟着村里的叔叔们来到了西北边陲,这个偏远的地方在建筑工地上当小工。
因为自己没有家,所以每年村里的叔叔们回家跟家人团聚过年时,他每年都留在上班这里看家,打工五年没有回过村里,这下整个工程干完了,他要跟着叔叔们回家娶媳妇了。
老板把工钱给他结了,足足有6万元现金,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叔叔们劝他现在的世道小偷横行,让他为了安全起见可以钱直接打回老家。
但是手续费需要600元钱,傻根舍不得不愿意,他想用这钱买一头牛,就带着钱准备上火回家。
因而傻根是一个很单纯、善良的人,傻根从小没有亲人,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从来也没有人给他讲道理,长大后就跟着叔叔们直接来到西藏干活挣钱,也没有人为难他。
也是因为傻根的单纯、善良,所以傻根这个人以为这个世界就是他看到的这样充满善意。
所以这个人物在整部影片里,几乎是一个跟所有故事情节都有密切关系的关键角色,剧本和导演为了这个人物可是花了大心思。
至于由他先行来这里体验生活,真的晒出一脸的高原红,其实是王保强自己提出来的,因为当时刚好需要派出剧组工作人员提前前来做一系列准备工作。
王保强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肯吃苦,不惜力,正为首次担任这么重要的角色而忐忑不安呢,于是就瞅准了这个机会说了自己的意见。
实际上冯导也有这个打算,只是由于王保强是刘清山签下来的人,碍于这层关系,他一直没好意思提,而刘清山平时的事务繁忙,也恰好忽略了这件事。
这时候王保强自己主动提出来了,冯导自然是大喜过望,刘清山这个时候才留意到这件事,吩咐小星一查资料,原版里也正是王保强这一次的主动行为,才引来冯导一直很喜欢这个朴实孩子的最根本原因。
因此,昨天剧组的到来,最大牌的向导就是他了,这小子早来了一个月,不仅跟这里的僧人混得极熟,甚至连当地的坐地户他都能一个个的叫出名字来。
据说他来到这里后,最喜欢的事就是赶在中午日头最大的时候,跑到晒佛台上面蹲着,此时见到他果然两腮的高原红,跟当地人竟是看不出多少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