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明星特权之隐私保护(2 / 2)
这事还要出现在十年之前,那次事情出现才让华夏多了这么一个条令!
一个二线明星的女儿被歹徒绑架,歹徒要求五千万的赎金。
作为十年前的二线明星,拿出五千万还是有些紧张的,毕竟十年前的五千万和现在的五亿差不多。
想要在短时间腾出五千万。根本不可能,因此他们迫于无奈只能报警。
然而,这件事不知道怎么被媒体获悉,由于无良媒体的大幅度报道,激怒了匪徒。他们因不满其报警,于18日晚对白晓燕拳打脚踢,并涉嫌强暴了她的女儿。次日清晨,她的女儿身体抽筋,因不堪殴打致肝脏破裂,腹腔内出血身亡。
这次事件一度引起国际关注,当时所有参与报道的媒体都受到了政府的打击。
因为当事人把这些媒体告上了法院,这些人是那些绑匪的帮凶,理由是给他们泄露警察的行踪,方便他们出逃!
就连涉事的公安部门也被告了,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谁把消息泄露出去的。
从市法院一直到闹到省法院,最后闹到了最高法院。
这次事件得到了所有明星艺人的力挺,纷纷声援或者是人力援助,支持他。
审判的接过是这次时间的记者全部取消记者资格,十年之内不能从事记者工作,那些主编也受到了不大不小的惩罚,媒体也被点名批评,罚款啥的自然是少不了的!
最后那个泄露事情的人也被查了出来,是一名派出所的副所长,因为在家里把这事给老婆说了,他老婆在做美容的时候和闺蜜闲聊被一个记者听到了,所以就传了出去。
最后闹出这种事情,那个所长被辞退!永久不在录用!
然而时间如果到此结束就好了,为了平息这些艺人的愤怒,最高法制定了一条规定,艺人信息拥有优先保密权利,除却司法机关,所有人没有得到当事人的允许,不得轻易泄露当事人的信息。
至于什么人算是艺人,官方有着一套评定系统。
这套系统不是由那种考试来决定的,而是由人气和影响力来决定的!
“我骗你干什么,我兄弟就在这里!”乐晨晨看到杨晨光有些质疑的神色,有些不爽道。
杨晨光跟着乐晨晨后面,看到了和新娘站在一起的城主!
“真的是城主!”杨晨光有些小激动,陈宇对他来说就相当于大腕啊,见面要喊老师的存在。
这是一种潜在规则,只要是混娱乐圈的,名气当头。
更何况,陈宇各方面都远超他!
他就是在市井之间混混,有个日常生活。
一年薪水也不过是十几二十万!
这是行情好,生意不差的情况下,如果生意不好,三五万也不是不可能!
“陈老师!”杨晨光有些激动的招呼道。
“您好,初次见面请多关照!”陈宇主动伸出手,面带平淡的盈盈微笑,道。
ps:这里的故事是真实的,主角是白冰冰的女儿,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百度一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