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2章(2 / 2)
在柏元重事件和武直事件之后,许多官员们也看到了无锋在这方面的忌讳,没有人再敢轻易去敲木砖,无锋也在多个场合或轻或重或明或暗的敲打各级官员,要想担负起更重要的责任,那就要展示自己的才能,安于忠于勤于本职工作,这三于才是升迁的唯一途径,要想走其他邪门歪道,等待他的只有帝国监察院的囚笼。
关于司徒家族以及唐河帝国原有大贵族地位问题一直是帝国政务院和司徒玉棠与帝都内大贵族们谈判的焦点问题,虽然在许多问题上双方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在贵族爵位的存留上双方却是各持己见。
帝国政务院坚持大唐帝国不会承认唐河帝国的贵族身份,他们只能按照帝都普通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但是他们原有财产可以得到保留,帝国将保护他们私人财产的合法权益,所有在新帝国成立之后针对他们的刑事和民事诉讼将都按照原唐河帝国法律处理,而在帝国监察院和审理院(**院)成立之日起发生的一切刑事民事事务则须得按照大唐帝国新的法律来处理。
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原唐河帝国贵族士绅们的要求,毕竟随着改朝换代,许多曾经是他们的佃户、奴隶、工户等下等人都有可能通过加入西疆取得了更高的地位,要求反攻倒算重新清算冤假错案的呼声也是日渐高涨,尤其是一些涉及非法霸占、非法兼并、强买强卖类的民事案件和涉及人命的刑事案件更是成为了焦点。随着帝国监督院和帝国审理院(**院)的建立,几个巡回监督院和巡回法院以及府一级的审理庭(法庭)都开始建立起来,这些措施都得到了据说内定为帝国首任法务大臣莫伦的全力推动。
莫伦对于帝国监督院和帝国审理院(**院)的建立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建议赋予监督院和审理院(**院)更**更宽泛的权力,甚至建议帝国监督院和帝国审理院(**院)可以不受其他任何权力限制,**进行监督和审判,但这个建议遭到了帝国政务院以及帝国上下的强烈反对甚至没有获得任何一个人的支持而不得不作罢。
虽然在唐河帝国贵族的财产权力得到保证承诺的同时,帝国政务院也坚决反对给予唐河帝国贵族以任何政治上的特殊待遇,更不会承认唐河帝国贵族原有贵族身份,截至目前为止,整个新帝国内除了原巴厘亚公国大公穆图、捷洛克公国原大公艾伦以及游牧民族部落酋长和西域诸府原有几位国主的贵族地位可以获得保留之外,所有任何人的贵族身份都必须经过帝国皇帝的重新认可,而这种认可的要求和条件按照帝国政务院礼务部的设定,将会是相当苛刻的,除了对大唐帝国作出了巨大贡献的人士,其他像唐河帝国原有贵族几乎就直接被排除在了这个范围之内,这也包括司徒家族在内,除非他们通过其他渠道对新帝国作出了贡献。
在这一点上双方的争执相当激烈,唐河帝国贵族士绅们的代表甚至不惜以抵制新帝国的产生为要挟,虽然他们也知道他们的抵制并不能阻挡新帝国的产生和李无锋的登基,但是他们也同样清楚李无锋绝对不愿意在这种时候见到帝都之内出现这样不和谐的气氛。
司徒玉棠夹在这中间显得相当尴尬。帝国礼务部已经明确了她的皇贵妃地位,这是仅次于皇后的尊贵身份了,在原西疆体系中不断高涨的反司徒家族呼声以及一些重要官员认为司徒家族成员不宜在无锋后宫中取得过高地位的意见下,能够获得这样的殊荣已属不易,尤其是司徒玉棠前期在西疆的表现让很多一直追随无锋的宿臣宿将们颇为不满。
而司徒家族和唐河帝国的大贵族们也对司徒玉棠施加了很大压力,在他们看来司徒玉棠既然能够取得这样尊贵的身份,那也代表着李无锋已经接受了司徒家族和唐河帝国贵族们的输诚,同是唐河帝国士族出身的李无锋也应该给予唐河帝国贵族以一些特殊的待遇,而不能将他们与普通平民混为一谈。
尖锐的对立让司徒玉棠左右为难,她清楚这个问题不是自己能够决定的,无锋既然确定了这个原则,要想推翻只怕也是不可能,但是要让曾经高高在上的司徒家族和唐河帝国大贵族士绅们一下子变成和市井小民一样,这种巨大的反差也是这些人们无法接受的,如何让双方作出一定妥协令司徒玉棠焦头烂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