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无名之人(中)(1 / 2)
一次长眠,又是三百载的岁月。
八百多年前,主人化名李雾月与皇室合作,而祂隐身幕后,共同辅佐西夏皇帝,灭杀中原混血种势力。
按照西方公元纪年的算法,那是在11世纪初。
数年之间,西夏在与大宋的军队中连战连胜。然而,夏辽河曲之战后,祂突遭那些贱种的埋伏,现在回想起来,那或许是皇帝默许的结果。
中原自命屠龙者的世家深知纯血龙族的特性,知晓祂茧化重生的能力,死伤数十人后用炼金物品强行将祂封入了棺材。祂没有机会召唤死侍军团,也无从得知李雾月是否同样受到埋伏。
当祂从半生半死中醒来时,竟是名为大明的时代,西夏已亡国三百余年,“李雾月”也未能留下多少痕迹。
那时祂还不懂得隐藏自身的道理,为了寻找主人“李雾月”不顾一切。因自恃身为纯血龙族的强大,潜入了人类的都城。
在那里,祂没有找到李雾月的下落,却意外发现了大地与山之王的痕迹。但仅仅一年后,他就因为行事不够隐蔽再次暴露了龙类身份,被伪装在锦衣卫中的混血种集群击杀。。
从茧中苏醒时,说来可笑,还留存在祂身上的东西,只剩下1044年人类贱种用来封印祂时使用的“法器”。那块刻录“五雷猛将”法咒的银牌子。
“弗里德里希”回忆着自己漫长的生命,不禁出神。这次醒来,他亲眼目睹了枪炮c轮船c火车,时代已经快要抛弃他们了,他必须加快速度,他必须成功。
在这场战争中,祂不过是个小卒子,甚至主人李雾月在命运的大潮中也无法决定自己的结局。
卡塞尔庄园中,周围的宾客都离他远远的,因为隆爵士是个有名的怪人。
仅仅是男爵之后的他挂着“冯”的中间名显得有些厚脸皮,更何况这个白痴在父亲死后,还变卖了大部分家产,遣散仆人,进入慕尼黑大学读历史系,完全沉醉于考古。
弗里德里希选择历史系,是为了通过人类的视角迅速了解这个世界,并从蛛丝马迹中追寻李雾月的下落。
受邀前来这场特殊的聚会,也是他计划的一部分。
在慕尼黑大学,他故意在一些贱种面前暴露自己“高贵的血统”,装出血之哀的样子,混入了德国混血种的圈子。
从大二开始,弗里德里希就在“无意间”展现自己对发掘龙族文明的浓厚兴趣,将脑中一些粗浅的知识转换形式作为研究成果抛出去,终于接触到了这片土地的屠龙者,欧洲秘党。
今天这场宴会的发起者,是秘党未来注定的领袖,梅涅克·卡塞尔。他刚刚结束在剑桥大学的学业,高调回国,同时向德国混血种圈子介绍他结识的一些混血种精英:年轻社团“狮心会”的成员们。
“嗨,你这家伙,怎么一直一副忧郁消沉的样子!卡塞尔酒庄的藏品不好喝吗!”
他的肩膀被重重地拍了一下。德国人,二十五岁左右,礼服并不合身,手指有很多老茧,一股洗不掉的雪茄味。
“烟灰”,狮心会成员之一,毫无身为贵族的精致,喝了两瓶烈酒的他嘴里全是酒气。
“因为大多是些无趣的人。那些向卡塞尔伯爵鞠躬问好的人,你仔细观察他们的眼神。”
弗里德里希淡淡地说道。
“怎么了?”
“他们敬畏的只是卡塞尔伯爵的权势,而非他的能力或是更宝贵的品质。大家一边鞠躬问好,一边偷偷用看马戏团小丑的目光打量伯爵的狮心会朋友们。”
“你是在说我吗?”烟灰又给自己点了一支雪茄。
“你是最正常的一个了。”
弗里德里希抬起酒杯,目光扫过宴会的人群。
“酋长布伦丹,肌肉凶悍得像只野兽,黑人;猛虎贾迈勒,印度人,穿着民族服饰参加伯爵的宴会;角落里的中国人,他戴的黑礼帽形状不对,里面大概藏着一根长辫子。
相比之下,你只是个不懂礼节c爱抽雪茄的混蛋。你的皮肤上有淡淡的机油味,手上老茧很厚,你经常和机械打交道,我猜是枪炮一类的。
卡塞尔伯爵看好的同伴都是些怪胎,对本土的年轻人却不屑一顾,宾客们当然会感到不适吧。”
烟灰听着他的结论,吐出烟圈,又灌了一大口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