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 兰芳国最能证明华国是金字招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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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皇最大的武器便是华国的历史地位,和华国在整个亚洲的地位!
在全世界人的印象中,华国就是亚洲的主宰,这是美国在美洲的地位所不能比拟的!
美国人要不断的向列强宣示他们的势力范围,宣示跑到美洲来,他们就要怎么怎么样,而华国什么都不用说,有人跑到亚洲来,最先要看的就是华国的脸色。
比如婆罗岛上那个兰芳国。
从汉朝到明清时期,每当新旧政权交替之时,不堪战乱的百姓与没落的权贵都会纷纷移居海外。
由于地缘上的毗邻关系,东南亚成为中国移民的迁徙地和避难所。
这种漂洋过海到南洋谋生的移民浪潮史称“下南洋”。
“下南洋”在福建、广东、台湾一带也称“过番”,意指到南洋一带谋生。
中国人一次又一次大规模迁徙南洋的背后,大抵上有三大原因:一是为战乱和天灾所迫;二是因为政治、经济的原因;三是由于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
中国人的南洋路,一直到了明朝和清朝前期,才越走越宽,呈现大规模的迁徙潮。
“闽广人稠地狭,田园不足于耕,望海谋生”福建、广东一带在当时较穷困,人多地少,老百姓生活难以维持。
为了谋生计、躲避战乱,700多万中国人漂洋过海,一次又一次、一批又一批地到南洋谋生。
清朝初年,大量的难民、抗清失败的明军余部以及不愿侍奉清廷的明朝遗民,掀起了移民东南亚的高潮。
当时不少广东人前往南洋谋生,由于广东人擅长经商,因此不少从事贸易的人都很受当地酋长的敬重。
当时由于不少欧洲人前往当地骚扰,所以当地有华人社团从广东省招请团练,来到南洋担当类似保镖的角色,当中势力最大的是兰芳公司。
“兰芳共和国”全称“兰芳大统制共和国”,是华人所创立的第一个共和国。
兰芳共和国最初并非政治组织,而是一家贸易公司。
清朝乾隆年间,广东嘉应人吴元盛因为谋划起义事泄,因而逃亡到婆罗洲,在当地创建了很有影响力的“聚胜公司”,成为该公司首领。
后来其下属罗芳伯的声望逐渐超过吴元盛,反而成为吴元盛的上司,罗芳伯遂成立“兰芳公司”。
后来不少当地的土著酋长都要求兰芳公司保护他们,罗芳伯就于1777年在坤甸成立“兰芳大统制共和国”,并担任共和国元首,总揽国家保安及各部族之间的协调工作。
而各部族的内部事务,仍然由酋长负责。
早期未加入的部族看到兰芳共和国的成功,亦纷纷表示愿意加入成为成员部族。
在国势最高峰时,兰芳共和国的势力范围占有整个婆罗洲。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35岁的罗芳伯决定下南洋谋生,历经风浪,从一个叫“三发”的地方上岸。三发,即今印度尼西亚的西加里曼丹省。
罗芳伯来此之前,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早有许多人来到加里曼丹谋生。
他们大都集中在该岛的沿海城市坤甸一带打工。
有的在农村种植水稻、椰子、咖啡、胡椒,有的则在山区开采石油和煤矿。
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生活环境极为艰苦,由于路途遥远,他们得不到祖国的关心和照应,被乾隆皇帝称为“天朝弃民”。
为了生存,他们需要团结互助,于是自动结成了不少类似“同乡会”的组织。
乾隆三十七年,罗芳伯与百余名亲戚朋友漂洋过海,来到盛产金矿和钻石的婆罗洲。
起初,芳伯以教书为业,他有文化、有胆识、有才能,又懂武术,身体壮实,既能团结侨胞,又能与当地土人合作,深受当地人民和华侨的拥戴。
加里曼丹岛土地肥沃,可耕可牧,又有山林、金矿,资源丰富,还有港湾可发展交通,但其时该岛内部各大小采矿公司之间互相争斗,外部又有来自印尼的荷兰帝国东印度公司的武装入侵,内忧外患极为剧烈。罗芳伯在站稳脚跟后,积极联络苏丹和当地土族头人,成立华侨与当地民众相结合的军队,奋力击退外来入侵者,取得了东万律的管辖权。
1776年,罗芳伯根据当地人民的意见,以东万律为首府,着手建立“兰芳公司”,1777年改称“兰芳大总制”共和国。
在他管辖下的110万民众一致拥戴他为元首,元首称为“大唐总长”或是“大唐客长”,意思是华人作客海外的首长,而当地土著居民则称其为“坤甸王”。
其首领的传承不是家族世袭制,而是类似于民主选举和禅让的形式。
政制分为司法、军事、财政、经济、教育5部分。
军备方面:开办军械厂,铸造兵器,除军事战略要地派驻少量常备军外,其他地方没有驻军。平时大家各安本业,抽调适龄青年练习射击,一旦有事,就征召这些青年组成军队(类似当今的预备役)。
财政方面:设税收督察官,实施征税来充实国库;征收商人的货物税,并且以出口创收为原则。比如开金矿的,要交“脚仿金”,种田的,要交“鸦息米烟户钱”,做生意的,也要抽税。并发行了自己国家的货币。
经济方面:积极扩充市场;矿产由国家组成公司(现在的说法就是国企),实施统一经营。
教育方面:举办汉文学校,聘请儒士执教,以中国传统文化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