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双鱼-李清照(四)(1 / 2)
笔趣阁 最快更新[快穿]美人十二卷 !
我不知道清照知道这个消息后,是什么模样。也不知道她是怀着一种怎样的心情随赵明诚回去的。因为,那时我还在跟秦楚馆的妈妈扯皮。我想走,她是不愿意的,却终究没有我的卖身契,拦不住,只好拖着找些其他接口拖延。而我,却并不懦弱,直接拿了行礼带着子心就走,不管她说再多花言巧语,我只不听。
最终,还是从秦楚馆出了来。
只是李府我只怕是不能去了,毕竟,这段时间李师师的名头响彻整个汴梁,想必李伯伯他们回京后自然也能听到些风声的,大约,在他们看来,我是很自甘堕落的吧?
与其见了尴尬,不如索性丢开,各自潇洒。
只是,仍有些放心不下清照。
便在赵府旁边租了个清雅小院住下,偶尔能打听些赵府的家长里短,甚至,运气好的话,偶尔还能看到清照的身影呢。
虽然在秦楚馆赚了不少钱,但我跟子心毕竟不能坐吃山空,还是要更多挣点钱。反正,我算是看明白了,在这乱世,靠男人不如靠自己,将来清照和我的造化,也不知会怎样。先多筹点钱总是没错的。
更何况,我也怕孤独。总得找点事做。
手提肩挑之类的重活肯定是不行,而像当初那般给人出谋划策争夺夫爱的营生,我又不想干了。因为发现古代跟现代差别很大,就算是丈夫宠你,也并没有多大用处,一旦大难临头,终究会丢下你不顾的。比如赵明诚对于清照。
所以,实在提不起兴趣让她们挣扎在妻妾斗里。觉得她们有那功夫,不如干点自己的事业,为自己谋个未来呢。然,我改变不了别人的生活。只能想想自己该干什么。
思来想去,似乎除了文才和歌舞,我也不会其他了。
歌舞虽然秉承了赵飞燕一代舞后的出神入化,但终究不能公开拿出来卖的,不然跟在秦楚馆就没区别了。
文才换钱嘛,一般书生会帮人抄写书稿,以换得些许银子,但我一来嫌那赚的太少,二来嘛我的字也不是很好。当初武则天就跟我说,书法对于我们这种不以书法为生的人来说,并不十分重要。就像你是一个美女,不管穿什么衣服,都是美女。而书法,只是一件衣服,真正能为她所用的,是我的文才与能力。
最后,我咬着笔杆,决定:还是写文吧!
唐诗宋词元曲,到了明清时代才盛行小说。
我何不开历史先河,在这里写小说来卖?反正,以前寝室里有个在网上写文的女孩,每日似乎过得很充实呢。
好吧,我承认,填充寂寞才是我的初衷。至于赚钱与成名,唔,能有自然更好。
就这样,我下定了写文的决心。
写哪种文呢?
嗯,记得唐代有种唐传奇,短短的,虽然的写得不错,但仍是未免生涩。既然要开先河,就干脆用白话文写吧。
反正,宋朝已有了纸张,写起来并不难。
至于题材,当然是百合!
虽然我知道,在这个封建的时代,百合文的受众不会多,就连在现代,百合受众都是最少的,更何况是古代。
按无所谓,写文嘛,本就是自己开心就好。如果自己都写得不开心,怎么能写得下去呢?
嗯,百合!
我咬着笔杆,略一沉吟,一个故事就在脑中成了型:某贵府少妇,因为娘家父亲遭贬黜,便被婆家人嫌弃撵了回来,她这才明白,原来男人所谓的恩爱,不过是大难临头的明哲保身。至此,她对男女婚姻不再抱希望,而是跟从小长大的一位姐妹谈起了恋爱……嗯,就是这样!
当她跟青梅竹马的小姐妹谈恋爱后,才知道了真正的爱原来这么舒服,这么幸福,然后,她便可以专心写自己的诗了……在幸福中,写自己的诗词。
越想越高兴,我当下便铺开稿纸“唰唰唰”写了起来。
毛笔虽然太大,用起来有些微不方便,但我也是当过上官婉儿的,所以,一天下来,竟写了足足的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