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军魂(1 / 2)
何濡几人依据《尉缭子61兵令》、萧何《九章律》以及前魏的《军中令》和楚国的《擅兴律》等前后绵延千年的各种军法,以他们的认知和理解,重新制定了翠羽营军令,共包括十七斩三十六条。
虽然经过了大幅度的精简,去芜存菁,可操作性和威慑力并存,却依旧显得繁琐和教条主义。徐佑皱着眉头翻看着,没有说话,王士弼和鲁伯之对视一眼,都摸不透徐佑的心思。
王士弼扭头看向何濡,见他悠哉悠哉的躺在靠枕上捉虱子,知道这位谋主孤高桀骜,这时指望不上,只好试探着问道:“郎君可是觉得不妥么?”
徐佑将新章程扔到旁边,笑道:“你们觉得呢?”
这话问的,我们草拟的章程,肯定觉得妥当无比才呈上来的啊。不过回话当然不能这么回,鲁伯之道:“斩刑十去其三,鞭刑和杖刑也分级而定,比起之前可谓宽仁了许多。若是郎君还要减免,我怕失于威慑,容易引起众兵卒骄纵之心。假以时日,或会生变!”
“严刑峻法,从来不是约束部曲的上策!”徐佑道:“伯之你精研史书,古今多少兵变因之而起?可见单靠斩杀和鞭挞逞威,并不足以确保人心安稳如磐石。至于你担忧的威慑不足,我准备变革当前的军法旧制,不再单设军正官,更不许军主以下的各级主官掌控生杀惩戒赏罚之权,而另外成立监察司……”
军正是汉朝设立的专门负责行军法的武官,魏楚承汉制,所以也有军正来审核军纪,赏功罚过。但由于各种原因,大多时候,真正掌控军法的还是各级军事主官。
鲁伯之赫然变色,猛地上前一步,王士弼拉他没有拉住,吐沫星子直接喷到了徐佑脸上,道:“郎君万万不可!”
“哦?”徐佑擦了把脸,笑着摆摆手,道:“坐,坐,这不是商议吗?不必着急,先说说你的想法。”
鲁伯之惊觉失态,忙稳住身子,道:“郎君,魏有内外侯官,楚有司隶府,凉和柔然亦有谍报,然而凉国小打小闹,柔然不成气候,这两家暂且撇开不论。只看内外侯官和司隶府,白鹭和鹰犬都能直承上意,行事百无禁忌,监察百僚,任意杀戮,自贵戚以下,乃至街头小民,皆惶惶不可安,谁也不知道何时就被捉拿而去,死在无人知晓的秘牢之内。这样的谍报组织,若设于军中,分明对将士不信任,又怎么能让将士用命?故而大楚立国以来,只在战时偶尔指派监军,司隶府之权焰,尚不敢光明正大的进驻诸军营地之内。若郎君欲效仿司隶府,以我之见,那还不如严刑峻法……”
徐佑不置可否,望着王士弼,道:“你觉得呢?”
王士弼绿豆的眼眸转了转,道:“郎君此议绝非心血来潮,伯之太急躁了些,监察司应该和内外侯官、司隶府等不同……”
何濡捉够了虱子,伸个懒腰,眯着眼睛道:“七郎别卖关子了,监察司到底是什么东西?”
监察司不是东西,可以说是自秦汉初步成立监军制度以来,华族大地上从没有出现过的一种特殊的监军制度。何为制度呢?易云: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王者以制度为节,使用之有道,役之有时,所以规而有制,行而有度。
军队是暴力机器,朝廷握在手里,则四海安宁;军阀握在手里,则称霸一方;一家一姓握在手里,那就是立足百年望族的底气。然而军队又是一把双刃剑,控制不当,不仅伤人,还会伤己。因此历朝历代都有监军制,形形**,可万变不离其宗,大概分为两种:一是文官监军,比如当初的白贼之乱,出任监军御史的王纯就是文臣,还有一种是宦官监军,这个比较常见,就不赘述了。
这两种监军制度优点和缺点都像不穿裙子的美女那么的直白,文官和武将向来水火不容,以文监武,容易用外行统率内行,导致上下离心,功败垂成;而内宦那更是不用提了,缺根的奴才,宫中被压抑的久了,一旦放出来无不作威作福,性情又和正常人大不相同,且军务多是充满阳刚和杀气的,连气场都不合,如何统军监军?
至于某些朝代以文官和宦者领兵打仗弄出名堂的,放在庞大的监军数字里属于极少数的概率,从数理统计的角度不太具有参考价值,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究其根本,监军制度从诞生之日起,就饱含着对军队怀疑一切的目光,是人主对领军将领的权力钳制和遥控指挥,是和军队制度完全对立的两种不同制度的生硬融合,所以注定弊大于利,要被历史淘汰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