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鞭刑(2 / 2)
“一帮该死的懒骨头,”埃德森阴冷的目光,环顾四周,“这里可不是你们的学院。既然进了军营,就要学会军中的规矩。别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告诉你们,在这里,你们连屁都不是!”
说着,他在一个冲他怒目而视的学员面前停了下来,咬牙道,“怎么,不服气吗?”
不等那学员回话,他就劈头盖脸一鞭子抽在那学员的身上,一脚将其踹倒在地,恶狠狠地道,“不服气,你也只能给我忍着!身为士兵,违抗命令忤逆官长,都是重罪,今天,就让你们都清醒清醒!”
说着,他一声狞笑,和霍普交换了一个颜色,冲卫兵道,“把人给我带上来!”
“是!”
随着几名卫兵快步而去,操场上,一片寂静。
军官们面带冷笑,学员们怒形于色,双方以一种无声的方式对峙着。不远处,赫尔曼坐在一张驼皮软椅上,冷漠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不时喝一口热奶。丢一块生肉给脚边匍匐的一头六阶双头地行龙。
双头地行龙,是地行龙家族中相当凶猛的一个品种。成年可重达三千公斤,直立时,高达三米,头尾长达六米。天生双头,凶残狡诈。突破灵封之后,拥有【冰火飞轮】的魔法攻击技能,在丛林中堪称一霸。
这种地行龙极难捕捉,更难驯服。一只没有突破灵封的幼兽,售价就高达数万金路郎。赫尔曼对这头地行龙,已经养了九年,刚刚突破灵封,更被他视若珍宝。
平日里,赫尔曼宁可骑马,也舍不得骑这只双头地行龙。只有在作战且全身披挂重甲的时候,他才会骑乘。
身为后勤卫队大队长,他本身拥有荣耀一星的实力,再加上全身披甲的双头地行龙,简直就是一座移动的钢铁堡垒。战斗力极其恐怖。在领地上,无论是盗匪还是平民,听闻他的名字,都噤若寒蝉。
有传闻称,赫尔曼的实力,其实完全可以获得更高的地位。他之所以呆在娜塔斯女伯爵身边,就是因为他和娜塔莎有染。甚至娜塔莎以前的两个丈夫,都是他害死的。
在娜塔莎的领地里,他都被人背后偷偷称为二老爷。他们的事儿,几乎是公开的秘密。
而这一次,身为乔伊斯夫人好友的娜塔莎女伯爵,力荐他坐镇后营,就是要确保后勤部门,控制在贵族们的手中。
赫尔曼不认为这是什么问题。
眼前这两百多个学员,在普通平民眼中,或许是所谓的天才,是未来的骑士老爷,可在他的眼中,不过就是一帮实力强一点,运气好一点的菜鸟罢了。和那些只拿过锄头的平民士兵没什么两样。
想摆骑士的谱,他们还早得很呢。一天没在骑士殿注册,他们就一天是个屁!什么训练营学员的身份,到了军营,就是个笑话。
更何况,这里是战时的军营。惹火了自己,想让他们中的哪一个消失,简直再容易不过了!
赫尔曼可不管这帮小子多么愤怒。既然把他们分配到了后营,就算他们倒霉。生杀大权,操在自己手里,难道还怕他们翻了天?不给他们一点厉害,他们还不知道
今天这出戏,就是给他们看的!
…………
不多时,随着一阵脚步声,离开的卫兵,架着一个人走了回来。
“格里芬!”
当卫兵掀起那人的头,将他的面孔暴露在昏暗的灯光下时,在场的学员们,都是一阵骚动。
自从两天前,格里芬因为顶撞上官,违抗命令而被带走之后,这还是大家第一次见到他。只见他浑身泥泞,脸色苍白,软软的被两名士兵给架着,整个人都已经瘦了一圈。
这是那个蛮牛一般强壮的格里芬?
那个永远精神十足,小声说话都如同炸雷一般的格里芬?
“轰!”的一声,队列爆发出一阵哗然。学员们全都红了眼睛,骚动起来。
当别的训练营学员被分配到前营和中营,而同样身为见习骑士的自己,却被丢进后勤护卫队,他们没有吭声。入营之后,这帮私军骑士无冤无仇却百般刁难,他们也没有吭声。
住连马厩猪圈都不如和营房,他们忍了。
早晨四点中就被赶到操场整整站上几个祷时,然后开始一天繁重而不属于战斗单位的工作,他们也忍了。
可是,当自己的同伴,因为顶撞对方而遭遇如此的折磨时,没有人能够再忍下去。义愤填膺的学员们,纷纷向前涌去,厉声质问。
“你们把他怎么了?”
“放开他!”
“王八蛋,你们还是人吗?”
一片混乱中,只听一阵呛啷声响,四周早已经紧张戒备的护卫队骑士,纷纷拔出了长剑。各中队各小队的队长们,严厉呵斥弹压,训练场四周,更涌出了数百名全副武装的士兵。
“想造反吗?”埃德森的声音,如同炸雷一般在训练场上空回荡。
在锋利的刀剑长矛的逼迫下,学员们停住了脚步。每一个人都死死攥紧了拳头,咬紧了牙关。
“我早就说过,进了军营,你们就应该记住自己的身份,就是一个最普通的士兵,”埃德森轻蔑的道,“身为士兵的第一要素,不是学会战斗,而是学会服从和军中的规矩……”
他一边说着,一边在队列前踱步,“你们最大的问题,就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不知道收敛,不懂得谦卑。不知道在长官的面前,你们应该保持什么样的态度!”
说着,他一转身,冷酷地道,“既然如此,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给你们上这一课!”
埃德森走到格里芬的身旁,展开一张羊皮纸,宣布道:“士兵格里芬,于四月三十日,公然违抗命令,辱骂官长,狂悖桀骜,不服管制,影响极其恶劣。经军法部调查认定,判处三十鞭刑,以儆效尤。”
念完,他轻轻一挑眉毛,将羊皮纸卷起来,下令道,“行刑!”
众目睽睽之下,几名如狼似虎的士兵,架着全无反抗之力的格里芬,拖到训练场边的行刑架前,用皮索捆住他的双手和双脚,用力拉成一个“大”字,同时撕开他又脏又烂的衣服,露出赤luo的后背。
一个早已经准备好的彪形大汉,走到格里芬身后五米处,从装满了水的木桶中,拿出了一根浸饱了水的皮鞭,一声狞笑,将鞭子甩到身后,侧身后仰,一扭腰,狠狠一鞭抽过去。
啪!鞭子抽破空气,发出一声巨响。如同一条毒龙般直奔格里芬。速度快得只能看见一道黑影。
这一声鞭,就像一把刀,劈在了学员们的心头。
愤怒,委屈,憎恨……种种情绪,在这一刻,就如同火山熔岩一般,在心头涌动着。
要说他们不懂军规,这绝对是污蔑。
他们虽然年轻,但都不是不通世事的小孩了。怎么可能对军中规矩一窍不通?
他们知道什么叫军法,知道什么叫服从,知道军队是一个不讲道理也没有人权的地方。长官的命令,就是一切。哪怕前方是滚滚江河,是万丈悬崖,一声令下也得勇往直前。
军队的职责是作战。谁也不指望一支连士兵都管不住的军队,能够在你死我活的战场上获得胜利。一支军队的纪律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支军队的战斗力。
这些,他们都明白。而且早在入营之前就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
可是,从入营以来,他们的隐忍,换来的却是现在的结果。
欺人太甚!
鞭子是毒蟒皮绞成的,长六米,重十二斤。鞭头分叉,打了小结,里面裹着钢珠。
水桶里的水,是盐水。
吸饱了盐水的毒蟒皮鞭,一鞭抽下去,就能把整个后背都给打烂。别说三十鞭,就是五鞭十鞭,格里芬也不可能坚持下来。
啪!格里芬的身体猛然一颤。后背上,原本完好的皮肤,就像是被一个无形的恶魔狠狠挠了一把,瞬间浮现几条长达一尺的恐怖伤痕。红红的皮肉翻卷开来,分外凄惨。
学员们目眦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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