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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赌战 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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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开先所用的剑,是原本在他空间中留存的长剑剑胚,按营中大匠说法,实是陨铁打造,抵达灵州之后,由铸剑大匠配装了护柄、剑鄂,并配上了鳄鱼皮剑鞘,磨砺坏了四块试剑石之后才算开锋,成为他的近战兵器。

剑身通体青红色,带着精细打制的流云纹,前后各有一道深刻的血槽,却没有这时代常有的铭文,好事的大匠在剑鄂上镌刻了“青云”二字,所以这剑也就被称为青云剑。

青云剑的材质与他之前所用长刀一样致密而坚硬,按照时用的度量衡,剑自重二十二斤有余——也就是后世二十二公斤,相当于两个标准哑铃的分量,这可远重于时下常见的短兵刃,刃长三尺三,加上剑柄的长度更是足有一米六,刃宽三指半,剑脊更是厚达一指半,简直可与传闻中的双手大剑相媲美。

换做力气一般的人,耍上几下便会难以为继,但在罗开先手中,却与一根竹竿没甚区别。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剑如同长刀一样坚固锋利,按照罗某人和大匠们的认识,比之传闻中的太阿神剑也不逊分毫。

人悍、衣靓、剑厉,针对这场比试,若说罗某人此刻有所欠缺的,就是没有习练过什么剑法之类。

只是,这是个现实的世界,所谓的剑法,什么挑、刺、拨、削,什么劈、砍、剁、戳等等所谓剑法基本招数,无非就是前人汇总与归纳出来的杀人技巧而已。

而对于罗开先这样一个家伙来说,飞花摘叶当然是胡扯,但用树枝石头作为杀人的兵器却也不是难事——石头凿脑袋树枝戳喉咙。后世作为战场上的多面手,他可不是只会热武器的,若讲人体功能与致命要点,在这个时代,又有多少人能比他更清楚?

至于冷兵器,他在后世或者很少用,但飞刀和匕首格斗术同样是从未缺少过的武器,而且至少是精通级别。

到了这个时代之后,他把曾经拳术中的一些用法揉入了长刀战法之中,虽是不够凝练,但力量和速度的优势已经使得他很少在骑战上遭遇对手,眼下的长剑战法也是同样道理。

配合他自身的力量与爆发力,再借助长剑的重量,他只需用长剑做劈砍,都很少有人能正面相抗。

当然,对于罗某人来说,也不是没有遗憾的事情。

随着他的地位日益提升,需要他亲自动手杀戮的机会越来越少,很多时候,没等敌人接近他的身边,就已经被外围的士兵解决,虽说罗某人希望培训出一只强力的战斗队伍,但面对这样的情况还是有些不喜。只是,不喜也没办法,他总不能自打嘴巴,让手下放任敌人到跟前让自己“过瘾”?

于是,他训练自己的时候,只能选择与亲兵或者其他强手对抗,很可惜,面对他这个主将,手下们多数不敢和他“玩真的”,当然,即便“玩真的”,也远不是他的敌手,用句时下的话语来形容,就是“忒不爽利”。

所以,这次赵宋之行,对于罗某人来说,可称得上是一次难得的“逃脱樊篱”,而眼下的刻意对阵野利悍石,与其说是帮李德明去掉桎梏,其实更多的是他想试试这时代东方人的身手战力。

而对比罗开先,野利悍石其实也不是等闲之辈。

这时代的草原部族首领,可不是后世草原上蒙祖荫作威作福的所谓旗主盟主土司族长,更不是仗着金钱权势就能够吆五喝六的满脑肠肥,除了血统之外,他们的头脑和武力都是一时之选——无脑的蠢货早就死在敌人手里,没有力量和智慧的头领血脉顶多保证在族内不受欺侮,但想掌控权力?不被别人当面搏杀就是好事,背后捅刀子也并不鲜见。

作为在草原上争命的战士,现年不过三十八岁的野利悍石可说是身经千战的老战士,从十几岁能够提得动战刀那天起,无时不刻地都在与人厮杀,所以比起涉猎广博的罗开先,专精刀箭的野利悍石怎也算不得庸手。

他的长刀重约十六斤(唐斤),三指宽三尺长,形制为唐横刀的改进型,因为吞口装饰有猛虎纹样,所以名叫虎咆刀,这并非党项内部打造的劣货,也非征战而来的舶来品,而是传自祖上由大匠精工打造的上品。

说来也是矛盾,经常在李德明耳边叫嚣着要恢复“大魏”辉煌排斥汉人的野利悍石,身上继承的却并非是什么“大魏”的荣光,而是汉人建立的大唐定难军的旧例,无论个人的刀兵战法,还是群体的阵战兵略,莫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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