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人以群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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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的少年约莫十七八岁的模样,脸色有点苍白,瘦高个,穿着阿玛尼的白色休闲西服,手腕上戴着宝玑铂金表,倒是没考虑他的年纪与气质能否将它们托得起。?
从外表上瞧,他在坐着的诸人中算是年龄最小的,剩下的男女年龄都与林妩相仿,大多都是十九二十岁上下,都穿着顶级品牌的服饰,戴着同样不菲的饰品。
林妩却显得是朴素了些,仅是一身耐克的长袖运动服。
那少年毫无礼貌的问话,让所有人把目光都聚在了于骏的身上,而其实打于骏坐下后,这些人的眼神就没离开过他。
没必要去做解释,于骏没搭理那少年,用筷子夹起佛跳墙里的猪肚,送到嘴里嚼了起来。
这猪肚做得极为地道,有些嚼头而又不会太老,脆软都适中,而桌上除了佛跳墙外,还有蒸熊掌等一些难得一见的宫廷菜。
像是宰相刘罗锅的电视剧中的拔丝芋头也在桌上,旁边还放了一碗清水,为的是挟起芋头后粘水冷却糖丝所用,只是乾隆是否真的吃过这道菜,于骏却是不晓得了。
看于骏不理会自己,那少年眉宇间腾起一道怒火,冲着于骏就喊:“问你话呢,乡巴佬。”
于骏夹着芋头往嘴里送的手一顿,斜瞥了他一眼,转尔又看到林妩还在一旁低头不语,就将筷子放下,懒洋洋的瞧着那少年:“你知不知道我可以告你人身攻击?”
那少年一愣,自是罕见有人用这样的态度和语气跟他说话,一时间却是找不到话来反驳于骏了。
旁边一个穿着大红色羽绒服,抹着同样鲜艳的口红,像是个红包一样的女孩说:“那你得找到目击证人,这里谁会做证?”
于骏瞧着她脸上还有着几颗雀斑的小脸,拿着纸巾擦了下嘴说:“只要告就可以了,不需要告得赢,你们不怕被父母知道吗?”
不用猜忖,这些少男少女家里不是高官就是显贵,而邀约于骏来这里为萧近楠出头,想来不会是家里人的主意,背着家长干的事,不管是不是能让于骏认栽,传到他们父母的耳中,又能讨得了好去?
红包女孩一怔,嘴里嚅嗫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
林妩这时才抬起头看向于骏,她那对明亮的眼睛里闪烁着极为复杂的东西。
“阿妩,你要知道,光凭你的邀请,这顿饭我还不一定能来,要不是你是三叔的女孩,”于骏嘲讽似的起身道,“你们还不够格让我来吃这顿饭,现在饭吃过了,我也该走了。”
说完,他转身去拉门,门还未拉开,就是一股巨力推过来,于骏被门框撞在左肩上,整个身子往后一倾,跌座在椅子上,带着身前的几盘菜叮当作响,那盆佛跳墙都被晃得溅出了滚烫的汤汁洒在于骏的手臂上。
好在穿着风衣,里头虽觉得有些热,但还是没被烫伤,只是模样有点狼狈。
那少年和红包女孩都开心的大笑起来,其它的人更是笑得肚子都痛了,显然见到于骏吃亏,异常的觉得解气,林妩的眉角也露出了三分笑意,不屑的瞥着于骏。
撞门而入的是之前去卫生间的轻剽少年,他站在门前,居高临下的瞧着靠在桌上的于骏,嘴角的轻蔑显而易见。
“被狗撞了。”于骏洒然一笑,将风衣脱下,站起身,像没事人一样的说道。
轻剽少年脸色陡然一变,探手就抓住于骏的肩膀:“孙子,说谁是狗!”
旁边的少年们都在起哄:“打他丫的,他撞了近楠,弄死他。”
于骏肩头吃疼,先是打了个暗号示意谢青别过来,让他直接去报警,再快的身子往旁边一侧。轻剽少年的手跟着往旁边动去,可接着于骏用手就抓起椅子砸在了他的身上。
轻剽少年右半边身子被砸,却忍着疼痛,按着于骏的脑袋就往那盘佛跳墙上撞,真是要弄死他不可。
眼瞅着就要撞上去,于骏一个下勾拳打在那轻剽少年的下巴上,偏过身子,才总算躲过这一劫。那轻剽少年下巴吃痛,牙齿又正好咬中了舌尖,用手捂着嘴唇,脸色变得异常苍白。
“他还敢还手,揍他丫的。”先前说话的少年一吼,五六个少年就都冲了上来。
剩下的女孩在不停的大叫:“打死他,我操你大爷的,敢到京城来撒野,没王法了。”
“我**的,老子在京城混了十几年,还没人敢还手的,打,用力打。”
这些女孩别瞧着长得端正秀气,骂起街来比男的还厉害,出口成脏,那操字就跟她们家养着的一样,痞气比于骏都要强十倍。
林妩也没想到会弄成这样,本想给于骏个下马威,让他服软就好了,本来是萧近楠自己犯的错,但于骏那态度让她受不了,可没想着于骏会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