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为了发家致富,我要当乞丐(2 / 2)
论年纪,人家是香喷喷的奶油小生,可你还是何沅君的养父,
论相貌,人家英俊潇洒,气质不凡,而你特么还是何沅君的养父。
试问,一个芳华正茂,貌美如花的小姑娘,面对高富帅6展元的‘无耻’追求,怎么可能会选择自己的养父?你脑子秀逗了吧!
“你既然知道干娘嫁给6展元,为何不去6家庄寻找”?江枫道,
“对呀,我怎么没有想到呢”,武三通猛拍额头,激动的拥抱江枫,“儿子,谢谢你告诉我阿沅的下落”,
“喂,你个老玻璃赶紧走开……别搞我”!江枫鸡皮疙瘩掉了一地,连忙把他推开,随后道,“你若见到干娘,千万别提起我”,
“为什么”?武三通不解的问道,
废话,你如果向何沅君提起我,那不就穿帮了?小爷根本没见过何沅君,怎么可能是他干儿子,
“呃……呃……女孩子脸皮薄”,江枫嘟嘟囔囔,磕磕绊绊的说出这段话,连他自己都觉得脸红,这是理由吗?这个理由真是有辱我睿智的形象,
如果给江枫多一些时间,他肯定可以编一个更完美的借口,但时间有限,他来不及思考,只能脱口而出,
武三通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一抹暧.昧的笑容,“没错,你管阿沅叫干娘,管我叫干爹,我们已经是一家人了,所以她肯定会害羞,儿子,还是你想得周到”,
“……”
哎,你的智商总是让我很受伤。
……
指缝太宽,时间太瘦,不知不觉,悄悄溜走,
得到两本旷世神功,江枫废寝忘食,刻苦修炼,不曾有丝毫耽误,转眼间,已经过了两个多月,
这段时间内,他过的非常潇洒,以他的造型,完全不需要化妆,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乞丐,只要往城门口一坐,就会有许多百姓慷慨解囊,没错,他的确找到了一个非常有前途的工作——乞丐。
说到乞丐生涯,当真是令人闻着伤心听者流泪,
刚开始进入乞丐行业的时候,碰巧下雨,而且连续下了七天七夜,那段时间他没有赚到一个铜板,只能悄悄的从百姓家的农田里借了几个‘地瓜’,才勉强生存,
这种倒霉的突状况让他对乞丐的工作产生了质疑,甚至一度想要脱离乞丐,另寻出路,
正当他走投无路,进退两难时,太阳终于拨开层层乌云,重新焕出耀眼的光芒,
雨过天晴,乌云散尽,大地焕然一新,正如同江枫的处境——苦尽甘来,柳暗花明。
雨季过后,他再次重操旧业,立誓要将乞丐这个行业扬光大,于是每天坐在城门口……打瞌睡,
当乞丐,一般情况下每天最少都可以进账好几个铜板、甚至几十个铜板,偶尔遇到高富帅或者土豪金,随便丢一锭银子,就足够生活一个月,
自从当了乞丐后,江枫现这个世界不要太好混,短短两个多月内,他已经成功的脱贫致富,直奔小康,每天荤素搭配,三餐温饱,而且还有了存款……五两银子,
俗话说得好,乞丐就是向别人的良心征税,
不得不说,神雕世界的百姓,真是太单纯了,让江枫都舍不得脱掉身上的乞丐服了,
钱是生活的根源,自从有了钱,生活变得丰衣足食,无须为温饱而担忧,憔悴的身体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原本苍白的脸庞也逐渐红润起来,再加上每日修炼内功,更是让他脱胎换骨,宛若重生,原本黝黑的皮肤也在不知不觉间,变得白皙起来,虽然比不上正宗的小白脸,但也勉强算是健康的小麦色。
至于便宜干爹‘武三通’,自从离开后,便音讯全无,仿佛已经从江枫的世界中彻底消失,
……
翌日清晨,林中弥漫着淡淡的薄雾,远远望去,一片朦胧,郁郁葱葱的树叶上带着晶莹的露珠,在耀眼的晨光下,闪烁着彩虹般的光芒,
林内,一名衣衫褴褛,头蓬乱的少年,双目紧闭,盘膝而坐,呼吸均匀,平静祥和,一只灰色的小鸟落在他的肩膀上,叽叽喳喳的乱叫,还时不时的啄着他的脑袋,似乎非常好奇,这个人类的身上为何没有露珠,身上的衣服为何如此干燥,竟然没有丝毫潮湿的迹象,
某一刻,少年睁开双眸,嘴里吐出一口浊气,收功而立,而肩膀上的小鸟也受到惊吓,扇动着翅膀落荒而逃,
“嗯……”
少年从地上站起,伸了个懒腰,僵硬的骨骼,出阵阵脆响,
没过多久,他来到林内的一处小河边,双手捧起一团清水敷在脸上,与此同时,波光粼粼的水面上倒映出他此刻的相貌,
淡淡的长眉,高挺的鼻梁,蓬乱的头,洁白的脸庞,
“只剩最后八天了”,
少年嘴里喃喃自语,随后抓起一团污泥,摸在脸上,朝着嘉兴城走去,想要成为一名敬业的乞丐,就必须有一张邋遢的脸蛋,如果长得太过俊美,简直就是对乞丐这个行业最大的侮辱,
没错,这货就是江枫,
经过短暂的化妆,江枫走向嘉兴城,还有八天,郭靖就会在这座城市偶遇杨过,这八天无疑就是江枫生命中最重要的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