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无法摆脱的身影(2 / 2)
曾经以为,孤独与寂寞是孪生姐妹,可真正走入这一时刻时,才略有感悟,孤独的人并不一定寂寞,寂寞的人一定孤独,寂寞是因为思念谁,思念的滋味就象一杯苦咖啡,突然间发现平时喝咖啡放两块糖的我,竟然戒了糖,迷恋上那苦苦的,余味未了的苦涩,只有这样心情似乎才会释放一些积郁的能量。
为了逃避IT的我提前五天到达西安,煜城是喜欢这个城市的,古文明和现代化是这个城市的重要元素之一,西安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四大名都之一,曾有周,秦,汉,唐等十三个朝代在此建都,煜城给这个城市起了另一个名字“梦回大唐”。
这个城市的许多遗迹依然会澎湃着当年生命的激情,我之所以再次来这里,是想重温一下,我们曾经的足迹,感受一下当年的气氛是不是真的曾经发生过,我想一边走一边把他遗忘,不是说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当年的情景重新上演一遍吗?
我独自一个人上演着当年两个人的情景,心情当然的凄落。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不能说我对IT的狂热无动于衷,至少激起了我内心深处最渴望的激情,使我对煜城的思念更进一步加深。
我不是一个能很随便就爱上一个人的人,但内心深处总会有一汪深深的,如潭水般集聚的情,使自己觉得很压抑,也觉的这几年和煜城的相处,我们之间的爱是一种互相伤害,可能就是说爱一个人越深,伤害也就会越大,觉得那颗小小的心里,再也容纳不下其它的什么,装满了有关煜城的一切。
这个时候再有魅力的男人,帅哥,都不会打动我,是不是这种感觉就叫心死了呢!
为什么我会日夜不停的思念,总会问自己他现在在做什么?他心里还会有一丁点的对我的思念吗?他是有隐情的,不是吗?自己千方百计的为他寻找开拓的籍口。
这一路上,不想再想到煜城的名字,可是,他却总是有意无意在每个时刻占据着我的大脑,心间,让自己感到心痛,流不出眼泪的那种干痛。
上帝,有没有一种思念叫忘却,让我忘却吧,至少让我们各自平行的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让我去藐视一些古老的词语。
若是我从来没遇到过煜城,或许我就会爱上IT,他在一个不合时宜的时刻出现,就算我们之间的缘分生不逢时吧。
IT的那个吻确实打动了我,使我想起了煜城那无以伦比的深情的长吻。煜城喜欢万宝路之类的硬烟,他只要是在思考就会一支接一支的吸烟,他一天三分之一的时间都是在思索,好像见到他时,他总是在手中夹着支烟,所以他的屋子里,衣服上,身上,甚至嘴里总会有一股常年吸烟的男人的味道,我以为那就是男人味,也很喜欢他嘴里那有点烟的味道,我也以为那个味道会伴随我一生。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