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再见修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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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被林语收服的火耳兽现在正在林语面前打滚,露肚皮,为了卖萌无所不用其极。
呦,现在还在用小眼睛努力的发射出“我很可爱”的星星眼,可惜豆豆眼太小,效果不好;同时它那短短的尾巴疯狂的左右摆动,甚至出现了连影,看起来就像一个扇面。
火耳兽行动果决,同时也很自来熟,或者说是厚脸皮。一旦认定主人,就会立即放下所有的戒心,眼里只有自己的主人。
就如林语眼前的这只。
林语眼前的火耳兽被林语收服了没一会儿,在林语面前就非常自在,就仿佛是被林语从小养大的一样。撒娇,打滚,求抱抱这几件事实一件都没少做,现在更是为了能多吃一点最喜欢的松果,在林语面前没有底线的卖萌,只为了得偿夙愿。
林语索性满足了它的愿望,把手里剩余的松果全部塞进它的嘴里,然后摊手表示没有了,才终于被放过。
说起来,火耳兽喜欢诺特深林里的松果这件事很多人都知道,但是,能那么快的收复火耳兽却不仅仅只是这一个原因。
上一世,林语因为火耳兽外貌和声音巨大的反差而对火耳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为了了解火耳兽她还特意去请了巨人族的人吃饭——好家伙,那饭量真是不可小视——酒足饭饱的巨人族很大方的向林语说明了火耳兽的习性以及收复它的条件。
首先,火耳兽虽然对于敌人从来不畏惧强者,但是它们的的性格是尊敬强者的,要收复火耳兽首先你要让它知道你比它强大,而强大对于火耳兽来说就是跑的比我快,跳的比我高,力气比我大,身材比我壮这几点。
对于巨人族来说,这几点很容易达到,力量本来就是巨人的强项,再加上那么高的身高在那里,即使相对而言速度和跳跃不好,但是有那么高,巨人迈几步就赶得上奔跑的火耳兽,跳的话同理。
但是对于普通的人人类就不同了,低级的能力者即使是身体素质很好的武者,在武士和低级武师阶段也比不上火耳兽。
而等到升级后再来?那就算了,从中级武师以后,中级的能力者无论是能力还是财力,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也看不上火耳兽了。
并且,火耳兽最喜欢被人挠后颈。
按照林语的理解,这可能是因为的前肢太短,再加上经常在树林里蹦跳,免不了脖子后面触及树枝树叶一类的东西,会经常发痒,自己又挠不到,才会非常喜欢。
而巨人族和一般火耳兽的身高对比来说,巨人能够很容易的触摸火耳兽的后颈。
诺特深林里面的松果,常长在高处,在层层叠叠的树枝之间,即使弹跳力惊人的火耳兽也不能轻易的得到,那不是火耳兽的主食,却是它最喜欢的食物,而因为巨人的身高和臂展,却可以轻易的得到。
种种原因加起来,也就造成了有着火耳兽跟随的人几乎成了巨人族的代名词。
这一世,既然招惹了火耳兽,又不想杀死它杀死它,比起来被永无止境的纠缠,还是收复比较好。一试之下果然成功
“而且这是最忠诚,永不背叛的伙伴呀。”林语看着卖萌的火耳兽心中闪过一阵暖意。
“既然你的外貌是兔子,叫声却像狗一样汪汪汪汪汪,那你的名字叫做….黑蛋,不对,是黑带吧”
黑带是林语上一世养的一条狗,陪伴了林语十二年,鞍前马后,忠心耿耿,最终为了林语而死。
现在,想想,也许上一世对林语真正真心的也许就只有黑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