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这是要分赃?(为(2 / 2)
要知道,每天收300两金子,就是放705万文的铜钱出去,每天七百多万铜钱流入市面,最多让青浦县的铜钱市场略有波动,但由于铜钱的流动性更强,青浦县又是个贸易大县,所以这个波动还不明显,但要是再多,就会形成明显的涡旋效应,那就不合适了。
其实,这个三百两金子,甚至更早的一百两金子,三千两白银的收购量,也不是李永吉自己脑袋一热想出来的,而是中信钱庄留用下来的,那名叫沈世明的掌柜给出的合理化建议。
按照沈世明的说法,要想不让青浦县的铜钱市场产生大波动,每天放钱就不要超过八百万,一旦超过这个数目,短期内就会对本县的铜币市场造成冲击。虽然长期来看,由于周边的地区必然带铜钱过来补齐缺口,但短期内波动变大是肯定的。所以如果不想太早出名,每天放铜钱的量就不要超过八百万。
由于不想太早惹人注目,加上传送吨位的限制,而且张信达还得传送其他物资过来,不能每天就光送铜钱,所以就维持了每天300两黄金,放705万铜钱的限购政策。
不管怎么样吧,就算除去前三天的100两政策,七天的时间过去,中信钱庄,或者说李永吉总共换得了1500两金子。
由于中信钱庄自备的天平秤是严格按照37克一两,收金子也是按照这个规矩来收,所以这1500两金子,都是妥妥的55500克黄金。就算这不是千足金,只是老黄金,加上黄金在后世大降价,但总价值也超过了1300万元人民币。
至于成本,包括收购的50吨纯铜加铸币机器还有电费等其他杂七杂八的,总共的花费也不过300万出头,也就是说这么一来一回,就赚了一千万人民币。
七天时间就赚一千万,看似利润凶猛,但实际上这要比起戴梦得珠宝的利润,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当然,说是分赃,其实由于目前俩人的走私买卖没有明确的股份以及责权划分,只是一个合伙买卖,彼此的投入、回报以及个人消费什么的都是一锅煮,所以严格说并不算是分赃,只能说是统赃,也就是统计大家最近一共赚了,或者说抢了多少钱而已。
通过在清朝卖现代的不锈钢饰品跟养殖珍珠,外加收购廉价的翡翠、玛瑙、白玉等珠宝,再把清代珠宝拿去现代卖这个过程,到现在为止,他们已经净赚1亿5千多万人民币,这还不包括张信达送去拍卖的一些精品。那些精品由于还没开始拍卖,还无法确切的获得拍卖价,但如果一切顺利,估计那批送去拍卖的精品最少也能卖个三千万以上。这样一看,只是这十几天的功夫,他们的预期利润就有1亿8千万以上,说日进斗金一点也不过分。
“妈蛋,现在我才知道之前我被坑的多惨了。”彼此初步统计,或者说对过账之后,张信达一脸不爽,“一开始咱们都不懂珠宝,黄金就罢了,能有个参考,但珠宝翡翠的行情咱实在是摸不透,又卖的急,结果被那家店给坑惨了,你给我的那些玻璃种,居然才卖了六十万!亏我还觉得不错,谁知道现在找了几个专业的帮忙估价,又帮我扫了下盲,我才知道当初亏了有多少。卧槽,当初你给我的第一批翡翠,起码能买两百多万的,妈蛋妈蛋!那些家伙,我早晚要他们好看!”
“行了,就算是吃一堑长一智吧,当初咱俩都有些毛躁了。”李永吉道,“谁不是在吃亏中成长,再说你我都是草根出身,又不是衔着金钥匙出生,从小接触珠宝的富二代,不了解正常。反正啊,你就当花钱买教训,不要在意了。”
李永吉之所以能这么淡定的说这些话,是因为他现在手头钱多了,心态也跟着变了,就好比你有了一百块,就不会太在意一毛钱一样,他现在好歹也是亿万富翁,一百几十万的,他的确就当买了个教训了。
当然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通过张信达这番话,李永吉确信了一件事,那就是张信达之前并没有刻意贪污公款,嗯,算是公款吧。
在一起生活了那么久,李永吉知道张信达不是个善于作伪的人,至少不可能在这么短时间变身影帝,所以他这番带着情绪顺口而出的话,说明他先前是真的被坑了。
要知道,李永吉原先是写都市小说的,虽然也没实际接触过真实的珠宝行业,但写小说的时候却需要搜索很多相关资料,要不然怎么让主角装逼?所以,他至少在翡翠珠宝的品相价格等理论方面,要比张信达知道的多,之前卖六十万,他自己觉得过低,只不过是张信达说的,他才没深究而已。
另外,那一亿多人民币再多,他也根本花不了,必须让张信达帮忙,在现代换成自己需要的物资弄过来才成,所以,无论是从人情角度,还是从实际利益角度出发,他都不想跟张信达闹翻。
换个代理人不是不可以,不过时至今日,换人的代价也不小,更何况他过去人缘一般,敢说比较了解的现代人,其实就只有张信达一个,换言之他只有张信达一个可靠的朋友,要不然当初也不会第一时间选他当代理人,而不是选自家亲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