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巧遇(1 / 2)
诺雅简单地擦洗了身子,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仍旧有些不放心,提起鼻子闻:“怎么一股子香味?不是你穿过的吧?”
锦娘眼皮子都懒得撩:“这会儿上来嫌弃了,那你找我做什么?”
诺雅一碗热烫的米粥下肚,终于活了过来,有气力拌嘴。这样严寒的鬼天气,在外面冻了一夜,真不是说着玩的,嘴巴适才都不得力了:“跟那只狐狸生气,无家可归了,过来拿点银子跑路。”
“说的这样理所当然,林诺雅,我若是将银子给你,回头百里九不得吃了我?”
“你要是见死不救,我现在就会吃了你!”林诺雅毫不客气。
“我救,我当然救!”锦娘有把柄被人握在手里,不得不让步:“管吃管睡全程有小哥儿陪,一水儿的嫩芽儿,行不行?全部免费!实在没有看上眼儿的,我也可以亲自披挂上阵。”
诺雅别有深意地瞄一眼她的某处:“你行?你不是太监了吗?”
锦娘气得不轻:“你吃着我的,喝着我的,穿着我的,竟然还这样毒舌!林诺雅,这样的话你都能说的出口,你究竟是不是女人?”
“百里九说我是野人,纯种的。”
“这次是你自己提起他来的,不管我的事。”锦娘赶紧撇清关系。
诺雅眼神一黯,向着锦娘伸出手:“借我银子,我打个借条,回头你找牡丹去要。”
“你真的要走?”锦娘问:“玩真格的?”
诺雅气哼哼地点头:“我在京城又没有地方可以去,住在这里百里九迟早找上门来,受气了也没有娘家人撑腰,肯定要远走高飞。”
锦娘试图劝解:“京城里面歪脖树不少,实在你不稀罕他百里九,挪个窝就是,我管拉皮条。”
林诺雅“噌”的站起身子:“告诉我银子在哪?实在不行,我打晕你抢走。”
诺雅的方法简单粗暴,不过很管用。
锦娘瞥了一眼自己的床:“枕头下面有两百两银子,够你躲几天的。”
林诺雅也不客气,上前一把掀开枕头,拿了就走:“才这么点,真够小气的。”
“姑奶奶,这可是注定要打水漂的银子,而且是我辛辛苦苦卖身卖艺赚来的血汗钱,你拿得心安理得也就罢了,竟然还好意思嫌少?”
走到门口的诺雅心里一动,转过身来,一本正经地试探着问:“锦娘,你是不是已经有了意中人了?”
锦娘被问得一头雾水,不知道诺雅怎么突然就问出这样莫名其妙的话。
“谁?男的女的?”比别人多出一倍的选择机会,锦娘有点小得意。
“自然是男的。”诺雅理所当然地道。
“难不成你又吃百里九醋了?”锦娘斜着眼调侃:“天下间又不是只有他一个三条腿的。”
锦娘这样反问反而加深了诺雅的怀疑,她微微蹙眉:“能让你锦娘意有所属的男子一定比他强上百倍。”
锦娘愈加一头雾水,没好气地说:“你自己的一档子烂事还整不清呢,怎么又有闲情逸致管起别人来了?”
诺雅见她不愿多讲,打开门走了出去,无端有些伤感:“越是优秀的男人,就越像镜花水月,更何况像他那样云端高阳一样的男子,锦娘,能忘还是忘了吧。”
锦娘怎么咂摸都不是味,难不成林诺雅和百里九是因为自己吵架?然后她大清早跑到这里来试着“棒打鸳鸯”?
她赶紧追出去叫嚷:“林诺雅,我告诉你,也就你把他百里九当成个宝,我可不稀罕!”
诺雅心底一声苦笑,径直出了醉梦楼,太阳已经有些晃眼,令她有瞬间的晕眩。泡泡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个孤魂野鬼一般,漫无目的。
她很想立即离开京城,去一个全新的地方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但是,心里又有几分不甘。这里是京城,隐藏着自己身世的秘密,自己的灭门仇人还在这里横行霸道,难道真的要落荒而逃?
她在不知不觉间走到三皇子府。她看到有人在府外掂着厚礼,大抵是想求见三皇子,跟门口的侍卫谄媚着笑脸说话。侍卫爱答不理,一脸高傲。
自古阎王好见,小鬼难搪,那人偷偷地往侍卫的袖子里塞了什么东西,侍卫掂量掂量,然后进了府。不一会儿又回来,也不知道究竟通报没有,冲着那人挥挥手,满脸不耐。
那人应该是碰了壁,满是沮丧,掂着礼品唉声叹气地离开。
诺雅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打扮,两手空空不说,脚上依旧是那双满是泥泞的鞋子。若是过去,会不会被侍卫们不由分说地赶出来?
今天是大年初七,不知道算不算好日子,京城里有人娶亲,吹吹打打地从跟前过。新郎骑在高头大马上,胸前缀着喜花,满脸洋溢着喜气,笑得春风荡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