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大婚(1 / 2)
笔趣阁 最快更新[明史+陆小凤传奇]九五至尊 !
旁桌的侍卫‘嚯’的站了起来,朱翊钧摆手制止,显然来者是熟人。
来人手里拿着一壶酒,朝朱翊钧抱抱拳,动作怪模怪样,又潇洒至极。
他一屁股坐在了朱翊钧的对坐,自己倒了杯酒。
“我一进门发现小姑娘不看我,反而朝楼上瞧,就知道楼上肯定坐了个非常俊俏的公子哥。”
他喝了口酒,又道:“我再一看,连老爷们都往上瞧,就知道楼上的估计是你。”
朱翊钧听他说完脸就绿了,横眼细细打量来人,这神隐多年的朋友。
语罢,转念又觉有趣,笑道:“陆兄,三年不见,你嘴皮子功夫倒是越来越利索了,就是不知这手上的功夫有没长进,比划比划?”末了还举了举拳头。
陆狄以往逗留京城,朱翊钧没少出宫找他打架,虽然都是输,但禁不住越挫越勇,到最后连陆狄都被他缠怕了。
果然,陆狄脸上笑容一滞,苦笑道:“还是别比划了,绝对没我的嘴巴厉害。”
朱翊钧倍感无趣,撇嘴喝茶,想来不信。
陆狄想到什么,转移话题,开口笑道:“你别陆兄陆兄的叫我了,直接喊我名字就行,我听不惯。”
“陆狄?”他还喊不惯。
陆狄笑道:“没,换名了,叫我陆小凤就成。”
“咳咳咳”朱翊钧该庆幸刚刚没喝水,但还是没出息的被呛了。
陆小凤没想到自己新改的名威力这么大,好心的给他顺气。
“你听过?”
朱翊钧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交往多年,最满意的朋友会是陆小凤。该说真不愧是主角吗?还真是奇遇不断,喝碗豆汁都能遇到皇帝。
如今他心里素质其高,平复了心情就以一种全新的目光打量好友。长得不错,是讨女人喜欢的类型。人很聪明,有些问题朱翊钧没明白他就明白了。喜欢喝酒,没少让他带太禧白。喜欢美女,一见漂亮女人就直眼。喜欢唱歌,却难听到让人想吐。爱管闲事还超重义气,没少当他的心灵垃圾桶。
朱翊钧心头感叹,这么多疑点,我怎么就没发现呢。
看来还是太纠结那四条眉毛了。
陆小凤啊陆小凤,可算是让我逮着你了。
朱翊钧眼神如狼似鹰的看着对面之人,陆小凤嘴里含口酒,‘咕嘟’一声咽了下去,“怎么了吗?这名字不好听,我想了很久啊。”
“还行。就是有点土。”
“不过,陆小凤,久仰大名!”
陆小凤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连手也不想用了,直接用嘴吸着酒喝,笑了笑,道:“我还没出名,你又不出京城,久仰久仰?还是算了,恐怕你是遇上了我几个好朋友罢。”
朱翊钧反笑道:“确实,都是手上功夫很厉害的人,不过一个是老板,一个却是小偷。”
“嗯,老板确实厉害,天下手上功夫没人比他厉害。”陆小凤一手撑着头,懒洋洋的开口:“我这次进京就是来找老板的。”
又道:“老板娶了个老板娘,准备搬家,我要是不来帮忙,他估计一样都拿不走。”
再道:“他说,要是再不走,将来哪天你会忍不住把他关起来,老板娘就要守寡了。”
陆小凤絮絮叨叨的说完,自己都忍不住笑了。
朱翊钧听完脸色一讪,没好气的瞪了对方一眼,显然也知道对方在胡扯,他虽然眼馋朱停的能力,但还没要把人关起来,剥削劳动力的地步。
“他要搬到哪?”
“兴化府,黄石镇。”陆小凤张口就说了。
“嗯,好地方。那的风景据说不错,山川毓秀,人杰地灵。”
“我从小就住那,一座山,一条河,一群男人,一堆女人,没你说的那么好。”
“……”
“乔迁之喜,我该送点礼才行。”
“不用,几坛子酒就成。”
“哦,稀奇。我莫要送你,答甚。”
“……”
一会子功夫就又熟络上,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闲扯。
少顷,朱翊钧幽幽说道:“我也要成亲了。”抬手喝了口茶,眼角瞥了眼对面之人。
陆小凤闻言,拿酒的手一顿,先是用十分惊异的眼神看了眼朱翊钧,然后扯着嘴,道:“我是不是该说,恭喜恭喜。”
又道:“可惜,你的喜酒我怕是喝不上了,过几天就走咯。”
朱翊钧眼角一翘,嗤笑道:“我没想请你,别想太多了。”
陆小凤一听,表情讪讪。没过一会,烦躁的丢了酒杯,说道:“怎么你们都成亲了,真搞不明白,成家有什么好,反正我是一辈子也不会成亲的。”
朱翊钧没理他,一个四海为家的浪子,那颗漂泊的心这辈子恐怕都定不下来。
片刻,转头继续看楼下的老头卖力的干着洗脑工作。陆小凤也知自己失言,喝了一口酒,砸吧了一下嘴,竖起两只耳朵,也似有若无的听着。
陆小凤道:“他说的真不错。”
又道:“就因为他说的太好,我一没忍住就听了七回。”他言外之意是,他来了醉仙楼七次,每次都碰上了这老头。
朱翊钧向下扫了眼,被一群妇女包围的老头,道:“可惜。”转头看了眼陆小凤,笑道:“若是李老头知道有位丰神俊朗的青年侠士默默的对他推崇有加,说不定会破例收你当开山大弟子,倾囊相授大智慧大理念。”
“别,粗人一个。学不来这些大道理大思想。”陆小凤扬眉道:“我可不是什么大侠。”
李贽的思想和大多流派大相径庭,虽都是驳斥孔孟的学说,他就倡导‘童心’,‘真心’,‘自由’和思想大解放。朱翊钧说陆小凤若想加入百家学派,‘童心说’就不谋而合。
李老头说完了就走了,那些追崇者也亦步亦趋的离开。
少顷,陆小凤眉飞色舞,朝朱翊钧讲述他这些年的光辉事迹。
“你去漠北干嘛。”听到陆小凤讲在漠北的见闻,忍不住好奇的问道。
陆小凤道:“我有个好朋友,被人打成重伤避走漠北,我以为他死了,没想到还活着。”
又道:“那里环境真差,女人长得和老爷们一样。他能一呆五年,难怪我以为他死了。”
再道:“那的酒不错,跟刀子似的。有天,我对着酒感觉自己老了许多,就跑了回来。”
“……”
朱翊钧听他叽叽呱呱的讲一大堆,侃天侃地,到最后越说越离谱,只感觉出了趟远门,他真是越来越啰嗦了。不过他也听出了几条信息,譬如,司空摘星的那封信就是从那得来的;他为了找失去音信的好友在漠北吃了两年的沙;漠北的风大,那的女子面色粗犷但觉不是老爷们;他没有老只是看起来更成熟坚硬了。
陆小凤又在京城找了个好地方,是个卖馅饼的小摊。他显然是常客,卖馅饼的周老头热情的招待了他,还额外的多送了他一个。
一路走走逛逛吃了馅饼喝了豆汁,朱翊钧的美男梦算是圆了,虽然对象是个大萝卜。
果然,陆小凤没说假话。
他没过几天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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