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八章 缘由(1 / 2)
“好,居士镇压了血魔,是为苍生立下了大功劳,我那些弟子受点皮肉之苦又算什么?若是血魔彻底击败了贫僧,恐怕我道观之中没有一个人能存活。”
叶秋听了,微微点了点头,然后他意念一动,看向了地府空间之中的血魔,此刻的血魔,被黑白无常和牛头马面轮番折磨,原本凶悍的血魔,此刻已经被收拾成了一条血狗了,乖乖的趴在地上不断的学狗叫,从而让黑白无常等人满意,接下来,叶秋便道:“你就是血魔是吧?你到底什么来头?”
“阎王大人,小女子是血魔。”
“小女子?你是女人?”
“没错,小女子生前是个女人,之所以成魔,和轩辕家族脱不了关系。”
“哦?你说来听听。”
随即,血魔身上的血液便演化出了一副血色的画面,就像是电影屏幕一样,画面在不断变化,最开始,电影屏幕上是一个小丫头。
这个小丫头出生贫苦,出生的时候,是民国社会,社会动荡,民不聊生,不过,这个小丫头运气不错。
因为小时候就长得挺可爱的,被青楼的人看重,开始训练她读书写字,诗词画艺,她被培养成了一个清倌人,淸倌人本质上和妓女区别不大,不过待遇却完全不同。
后者,只要客人们有需求,就要付出自己的身体,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朱唇万人尝,而前者的话,一般情况,是只卖艺不卖身,只有遇到了那种特别中意而且特别大方的客人,才会一次性的卖出去。
血魔也知道自己的命运,她努力的学好诗词书画,培养自己的内涵,提升自己的价位,希望将来买走自己的,是一个有才气有实力的年轻俊杰。
后来,她遇上了当时轩辕家族的少主轩辕魄,当时算是乱世,习武之人的地位不低,轻轻松松就能够搞到家财万贯,轩辕家族更是强大,轩辕魄年轻英俊,又颇有才华,血魔被轩辕魄所吸引。
轩辕魄同样被长得非常漂亮而且又知书达理精通书画的血魔所吸引,两人就这么私定了终身,甚至按照青楼的规矩,血魔是不能够把自己的身体交出去的,不过她确实爱上了轩辕魄。
所以,表面上,她是为轩辕魄表演才艺,实际上,却早已巫山云雨、珠胎暗结,当轩辕魄知道血魔怀孕之后,他立刻告诉血魔,自己回去准备一番,然后直接替她赎身,并且用八抬大轿迎娶她过门。
初始等待的那几天,是血魔这一生最幸福的日子,可惜,她等啊等,等了一个月又一个月,她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已经瞒不了别人了,而她的男人,却一直没有过来。
再之后,她的秘密被发现了,她被青楼的人用乱棍抽打了一顿,把她的孩子给硬生生打没了,再之后,她一天天过着行尸走肉一样的生活。
她想再等等,不过最终她只等到了一个消息,轩辕家族少主轩辕魄和北方一位大元帅的女儿结婚,强强联合,知道了这个消息后,血魔用一件玉兔呈祥紫砂壶冲了一壶鹤顶红,然后一饮而尽。
那个紫砂壶是轩辕魄送给她的,也是她最喜欢的一件礼物,血魔身死之后,她的灵魂便附着在了紫砂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