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公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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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龙在天以强横肉身斩灭太和镇几人,当初就有人猜测,龙在天肉身无比强大,可与无法变身的魔兽级强者对撼。此时此刻,龙在天与至兽级强者对撼了一击,竟然只是被震退,还差点震退对方。
这,需要多大的力量?
就算是猛兽,也未必有这样强横的身体吧。
许多人心中对龙在天的定义都发生了改变。
其实以龙在天现在的肉身力量,还不足以抗衡至兽级强者,一切都是因为他手中的逆龙刀。虽然无法使用兽气加持,依旧重逾万斤,一刀砍出更是接近十万斤力量。至兽级虽然恐怖,但毕竟没有变身,也没有使用兽气,被震退也在情理之中。
人们惊,黑云更惊。作为高高在上的城主,一名狂兽级小家伙简直就是蝼蚁般的存在。但就在刚才,一只蝼蚁,却差点将他震退,这如何让他不惊讶。
“死!”
黑云大怒,黑发乱舞,再次向龙在天攻去。
硕大的拳头,没有任何光华闪现,但却有开山裂石的威势,大开大阔,不断轰杀。
面对黑云的攻击,龙在天均以逆龙刀对抗,他力量不足黑云,必须要以逆龙刀的重量抗衡。
一旁的吴德看的眼睛都直了,两只小眼睛冒着异样的光彩。
原本他以为,龙在天就算可以挡住分城城主,也必定十分凄惨,可此时的龙在天虽然是劣势,但却绝对没有凄惨一说。
黑云想要击杀龙在天,没有个把小时,根本不可能。
“肉身可抗衡至兽级强者。如果等他达到至兽级,岂不是可战王者?”
“变态变态,太变态了。”
人们议论纷纷,一阵热血沸腾。原本以为一面倒的情况,竟然变成了势均力敌。他们都恨不得与黑云战斗的是自己。
那可是一位分城城主,就算是在被兽气压制的地方,传出去也是风光无限。
“此子若是不死,必定声名大振。”有人断言。
“这种体质,如果诞生后代,会不会也如此强大。”甚至有人打起了龙在天身体的主意,想要在龙在天身上借种。
现在龙在天是勇不可挡,等出了皇葬,就会被打回原形,任何一个超兽级强者都可以用兽气镇压。
“如果将他抓回镇里,让镇里的女子与其交合.......”
许多魔兽级强者眼睛发光,竟然想将龙在天圈养起来当种马。
没办法,龙在天的体质太强大了,狂兽级就可抗衡至兽级,肉身超越修为三个大境界,没有人不羡慕。
这种体质,越到后期越加恐怖,一旦成为王者,说不定就有皇级战力。
这是一种宝体。
他们的想法是正确的,龙在天的不灭金身虽然是后天修成,但这种洪荒神技却在不断的改变他的体质,让他的基因都向着完美的趋势发展。等不灭金身小成以后,龙在天的子嗣,绝对会有着远超常人的天赋。
黑云又惊又怒,他动动手指头就可以碾死的小虫子,却和他大战了数百回合,他虽处于优势,却无法击败对方。
其他几位分城城主也是吃惊不小。黑云的实力再几人中并不是垫底的,竟然都无法快速击败龙在天,换做是他们,估计也玄。
“不可能,他怎么会有这么强的身体!”庞冲醋意燃烧的眼眸中竟然射出一抹嫉妒之光。他修炼天赋惊人,以如此年纪就达到了超兽九层,可谓庞贝分城中数一数二的惊艳人物。他觉醒的兽血也很不一般,是一种至强凶兽之血,但他如果不变身,绝对赶不上龙在天的身体。
这种宝体,不但庞冲羡慕,就连黑云等分城城主都羡慕不已。
黑云此时有苦难言,他一个人想要拿下龙在天短时间里无法做到,但他又觉不好开口让其他分城城主帮忙,否则那就是自掉身价。
毕竟一个分城城主,竟然奈何不得一个狂兽级的小家伙,还要找人帮忙,说出去都会让人笑掉大牙。
其他分城城主怕自己上去也是一样的结果,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去帮忙。
一时间竟然陷入了焦灼状态。
一旁准备与龙在天联手对抗分城城主的吴德被晾在了一边。
他收起了碧玉莲花灯,开始作壁上观。
“施主,你可好生让我惊讶。”吴德砸吧着嘴,能不动手自然最好。
“你个死胖子还不过来帮忙!”龙在天破口大骂,虽未落败,但黑云的每次攻击都重如山岳,像是一颗流星一般砸在逆龙刀之上。如果不是逆龙刀当下了大部分威能,估计就算他有不灭金身,也要被活活震死。
昂!
突然,大龙发出震天龙吟,龙身震颤,仿佛要复活。
“怎么回事?难道有人触碰到皇葬了么?”
“不对,是下方的王者将要脱困,天啊,如果他们脱困,我们必定死无葬身之地!”
许多人都急了,他们能够安然站在大龙之上,全都是因为下方有几位王者牵制住了紫气,一旦那些王者挣脱出来,紫气垂落下来,他们必定会被轰杀成飞灰。
“不能等了,赶紧将皇葬弄到手!”几位分城城主尽皆变色。王者脱困,就算是他们也会挡不住紫气。
其他几位分城城主将要动手,气氛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龙在天挡得住一位分城城主,但此地有数位王者,一齐出手,他又如何去挡。
吴德再次拿出了碧玉莲花灯,头顶金日,小眼睛中布满了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