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情敌之路不好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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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郡位于岭南的最南方,也不知谁将地名定为“北”的,一直沿用至今。北海郡论地理面积不如象郡,不过辖属十万大山,听名字,就声势骇人吧?
十万当然是虚指,不过这儿山连着山,山绕着山,山围着山,放眼望去,就是此起彼伏的绿,叫人置身山中,除了感叹天地的鬼斧神工外,就是跋山涉水的无奈了。
在这里,很难找到一处平坦的土地可供庄稼生长。数量不足三成的汉人,勤勤恳恳的在山上开辟了梯田,不辞劳苦浇水施肥,秋收时候,能收获一点点的米稻。
剩余大半世代居住此地的居民,就是高山瑶、黑衣壮、以及白夷族等,民风不同,习俗不一。被派遣到这里的官员,郡守还罢了,三年一转熬过去就回京了,若是县令七品等官员,是宁可摔断腿致仕,也不肯来的。
因为在此地当官,没有成效不说,还有生命危险。十年,北海郡换了十二个县令,四个死于民斗,三个死于障病,剩下的哭爹喊娘回去,从此北海就成了望而生畏的“绝地”,被吏部发了公函到北海的,等于宣判了死刑。
陆星霜当过皇后,心胸见识自然不一般。北海再荒凉贫瘠,也是大周版图的一部分。在她心中,自己“母仪天下”的光辉,应该、也是必须照射过来的。能用自己的双足,亲自踏上大周的最南端,何乐而不为?
唯一不解的是,陆之焕把她带出家门,为何往北海去呢?这实在不像是一个“爱护女儿”的父亲所为!
马车足足行了三天,比去桂林郡还远,好容易到达目的地。
停留之地,名叫“新夷”,是一处各民族杂居之所,半坡地,能看到穿着各异的民众往来行走。
陆星霜被父亲抱下马车,身边只有小丫鬟九儿跟随。她睁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大姑娘小媳妇,穿着短袖、或者无袖的短襟琵琶褂,将白嫩嫩的胳膊露在外面,无人惊异。
她来的正是时候,中秋,也就是每个月的月圆日,好些少女着了盛装,项上带着银晃晃的项圈,头上还带着银冠,大大小小的银叶子、银片子反射着耀眼的光芒,异族少女们手拉手,唱着悠扬的歌声,不远处有小伙子们的对歌,你来我往,脸上是青春的喜悦。
陆星霜很是讶异。
前世她在宫里,见过不少异族女子,有金发碧眼的,也有卷发黑眼,无论肤色,她们的面部轮廓非常分明,身材也较为高大。论及美貌么,各有所爱,就不细说了,不过那些女子的眼中,都透着一股死气,彷佛泥塑的,没有自己的喜怒哀乐。
她曾满不在乎,觉得进了宫,就得接受规矩拘束,她是皇后都不例外,何况别人!可今时今日,看到这么生动的场景,忽然觉得,那个宫廷,一句规矩,埋葬了太多人的幸福。
包括她自己!
想得太多,外表就越发呆了。主要是那双灵透的双眸低垂着,睫毛微颤,半天不转一下,自顾自的想心思。这换到大人身上,有个词语可以形容:思考。思考好啊,思考令人进步。可搁在一个四岁小女孩身上,算什么啊?她那么大点的小孩子,有多少心思能一动不动思考半个时辰的?
陆之焕看着呆呆的女儿,心头越发沉重,抱着女儿直接进了新夷的一处高宅。
而且是破门而入。
“老爷吩咐啦,除非是家族里有人作古,不许焕哥儿你踏上门的!”管家急急忙忙的追赶着。
“陆叔你别废话,我爹呢?酒醉了?云游了?还是正在和姬妾喝酒,连亲生儿子都不想见?”
“老爷……没在家……”
“是吗?那更好,我自己进去了。”陆之焕不由分说,跨过门槛直直闯进去。
最最不堪的一面,陆之焕的亲爹,名闻天下,十八岁中举为探花郎的陆正英路老爷子,果真青天白日之下,搂着两个小妾喝酒。
陆之焕把女儿的眼睛捂住,然后按部就班的给父亲行礼,“儿子见过父亲。”
陆正英气得跳起来,“不孝子,你来北海干嘛?还、还把你闺女带着?你嫌弃她的名声太好听是吧?”
陆之焕板板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一年未见父亲,好生思念。料想父亲思念儿子,也当如是,便起意过来了。至于星霜,爹爹忧虑太过了,她小小年纪,要什么名声?要了名声,没了命,也是白费。”
“什么?”陆正英差点把酒瓶打碎了。还是旁边两个妾侍见机快,把桌子上的酒菜挪到一边,飞快的整理好衣衫,对陆之焕微一礼,退下去。
刚刚的无形无状,对比现在的规矩,简直判若两人。
陆之焕不以为意,大概见多了。还伸手将星霜推过去,示意那两位妾侍暂且带星霜离开。
其中一个妾侍吃了惊,待看到星霜粉雕玉琢,也是稀罕极了,笑着抱着星霜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