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天地不公(2 / 2)
他的身材在陆家不是秘密,可也有很多人没有见过他真人,此时一看,真是太矮了啊!半大孩子雨桐,都比他高出不少。
陆之熠看到碧荷,又注意到大男孩雨桐,顿时嚎啕大哭,“是你吗?碧荷,是你吗?你给我生了儿子?你竟给我生了儿子?”
这一生,原来以为就这么与书本作伴,慢悠悠不知岁月长短的过去了。外界纷纷扰扰与他无关,他活一日,就安静的等待一日,直到死亡将他这具残躯覆灭。
他会腐烂,像所有正常人一样,走完自己的轮回。
正常男人想要的野心,权利,荣耀,以及家庭,妻子,孩子,他从来不敢想,也不敢索求。为了陆家的名声,他甚至不敢出门,不敢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下。
他谨小慎微,他与世隔离,他清高而孤独,总是一个人躲在无人的地方品味自己的人生。为了给可怜的人生增添点色彩,他与书本为伴,读更多的书籍,将它们转化为陆家所需要的,知识,或者任何一种有利的存在。
孩子?他竟然有孩子?
为人父对很多男人来说,都是人生的重大转折。对陆之熠,同样如此。
他突破了自己设置的笼牢,生平第一次主动踏出藏书楼,还不管多少陆家下人在,他一定要来。
来见他的孩子。
来见给他生了孩子的女人。
是恩人啊!是他一辈子的大恩人啊!
陆之熠是跪着爬着扑到碧荷身边,“你为什么要这么傻?为什么要这么傻?你年轻,漂亮,读过书会弹琴,就打掉我的孩子,嫁到有钱人家,过轻松快活日子不好吗?你为什么要坚持生下我的孩子!”
他的眼泪纷飞如雨,拍着自己的胸口,撕心裂肺道,“万一跟我一样,你不是拖累死自己吗?”
当年的碧荷,能被派遣到少爷身边,肯定是出类拔萃的,容貌都不是关键的事了,言行举止那是京城陆氏熏陶出来的,且跟在陆之熠身边,诗词歌赋都有涉猎。这样的碧荷,即使堕胎之后,趁年轻将养好了身体,完全可以嫁到有钱富贵人家,做妾也罢,或者嫁到家境殷实的人家当正室,都是不错的出路。
可她偏偏选了最艰难的一条。
生下孩子。
然后低三下四的依靠兄长,艰难的拉扯也许身有残疾的孩子。之后,因为处境太过艰难,不得不嫁人了。嫁的只是普通的手艺人,无能无才无多少本事,只为图个有遮风挡雨的家。
碧荷的眼泪也是掉的又急又快,“少爷——”
仍旧是当年的称呼,可她的容颜已经变得不能辨认了,苍老、憔悴,哪里能看到当年执拗忠诚俏丫鬟的模样?
她喃喃的,像是自己低语,又像是在告诉陆之熠,
“碧荷没有想太多,只是觉得,上天对你不公啊!碧荷离开离开你,碧荷都向老夫人发誓,生下孩子就离开陆家,一生一世都不踏足,也绝对不会联系生下的孩儿!可老夫人不肯,不肯让碧荷生下孩子。碧荷不能,其他女人也不能。老天,为什么!我的少爷没有做错过什么事,没有伤害过任何人,不该落得孤独终老、无人送终的地步!”
陆之熠大哭,就那么跪着,和碧荷哭成一团。
哭得天昏地暗,哭得铁石也要心软,陆老太爷好像老了几岁,大概那句“上天不公,不该无人送终”彻底刺中了他的心。
他这些年,都不肯看一眼这个,曾经让他无比骄傲的儿子。他不敢,生怕看一眼就多一份伤心。可,世界上有一个对陆之熠忠心耿耿的丫鬟。
她不怕伤心,不怕生活的苦泪,执意抚养一个可能残疾的孩子。贴身伺候陆之熠,她不会不知道生养一个不能见人的孩子,有多心酸痛苦。
可她固执的坚持了。
陆老太爷茫然了,不知道当年做出的决定是对是错。也许,要是狠一狠心,让人将这个儿子弄死了,也就没这么多事了……
陆之焕上前,搀扶起兄长,“来见见雨桐吧。他今年十四岁了。”
十四岁,长得很高了,之比陆之焕矮一点。
高好,高就好!陆之熠眼泪还没擦干,就欢喜不已的搓手,“我,我是你的……”
“父亲?”
雨桐固执的模样,其实和他母亲一模一样。
他咬着唇,“我是不会认你的!”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