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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失恋了而已。喜欢上的男人,是个混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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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失恋了而已。喜欢上的男人,是个混蛋……

萧璟欢嘻嘻笑得眉眼弯弯:

“是啊是啊,他们都同意。

“我爸,和我哥,都非常疼我的,只要我喜欢的事,他们都会无条件的支持我。

“我爸呢,从小到大,对我只有一个希望,那就是盼着我能快快乐乐的长大。

“他曾这么对我说:丫头,人生这条路,会面临很多很多选择,选择之后,就得一心一意去做。虽然老古话说,有付出就会有收获,但那只是一句话。事实上是,你就算真用心去做了,也不一定会有收获。

“他说:有时会成功,有时会失败,这是社会常态。成功了不骄傲,失败了更不气馁,这是一种最起码该拥有的心态。只要你肯端着这样一份人生态度,无论你做什么,都可以,爸爸永远支持你。

“我哥呢,是这么对我说的,他说:职业会跟随你一辈子,选一份自己要从事一辈子的职业,才是最重要的。

“他说:欢欢,你是萧家的女儿,你不需要为了糊口而去工作,你只需要为了自己的喜好、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去工作。”

嗯,苏锦听出来了,这两个男人,真的都很疼萧璟欢——看来那萧至东,在萧璟欢面前,应该是一个很成功的父亲。

她没有插嘴,只静静的往下听着。

“那个时候,他们有问我,在我眼里哪种职业,是最有价值的。

“我的回答是:老师和医生。

“在我眼里,做老师,是育人育心,可以激励人心,塑造人才;做医生呢,是救死扶伤,可以将人从死神手里抢回来。都是了不得的职业。

“因为小的时候,我大病过一场,在医院住过好长一段,所以,我对做医生,就有了一份特殊的感情。

“所以,等我面对这个选择时,我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

“那个时候,我最大的理想,是去做一个天才医生,为我中华民族的医学事业,鞠躬进萃,死而后已。结果呢,脑子一浑,居然被骗去了法医系……”

说到最后,她甚是懊悔抓了抓头皮,往床头一栽,瞪着天花板上的水晶灯怪声怪气的叫了起来。

苏锦的好奇心也跟着被挑了起来:

“你这小姑娘,古灵精怪的,谁能把你骗了去?”

虽然才和这丫头认识,但直觉在告诉她:这绝对是一个相当相当难缠且相当有主见的小姑娘。

“爱情!”

萧璟欢抛来哀哀的一眼,同时,扔出两字,还比出了两根手指:

“爱情这玩意儿,从来是最能唬弄人的。我就是被爱情耍得团团转的那个。”

苏锦一怔。

下一刻,萧璟欢噌的一下就坐了起来:

“有一件事,你可能不知道吧?

“其实,我和我哥,都属于天才型的人,我哥是不爱表现,喜欢把成绩考烂考砸。我听我爷爷奶奶说过,哥小时候,从来不把成绩当回事的,直到很后来才愤发图了强。

“我呢,我是特爱表现,结果,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大学,我是连着跳级读的。十五岁,我就读完了高中所有课程。”

这话,令苏锦直咽口水:跳级读书,十五岁就完成了高中课程?

哎哟,这姑娘,真是够厉害的啊!

“然后呢?”

她在心里轻轻叹了一声。

“然后,我爸走了关系,让我进了医学院,成为了医学院里最小的女学生。

“我跟你说啊,里头全都是闷头搞研究的呆男生。很无趣的。我拼命忍着读了两年。

“第三年,我终于遇上了一个神一样的转校生,男的,我不搞蕾丝恋的哈,人家读的就是法医系,那个帅呀,那个智商高呀,那个人品好呀……

“全系,就他独霸天下了。”

一提到那转校生,萧璟欢一下就双眼发亮起来:

“爱情至上的我,为了追他,毅然决然的就转了学科……从一个可以救活人的天才,变成了一个只和死人打交道的鬼才。

“为此,我老师是天天找我谈话,想逼我回心转意。

“可我就是铁了心要和我心爱的男孩,夫唱妇随,活活就把我老师给气白了头发,然后,见我一次,就骂我一次,骂完,还哭给我看……我呢,我就在边上笑……”

说完,她俏皮的吐吐舌头。

苏锦听着微笑,这对师生,看样子关系好的不要不要的……

可不知怎么的,笑着笑着,她神情就黯了下来,有种疼痛在她眼底一闪而过。

这种痛,苏锦解读得出:那是失恋而引发的痛。

她一下联想到了之前的情形:

又是醉酒,又是休养,又是四处游玩的……

这不是一个学生该有的生活状态。

“怎么了?之后,是不是发生其他什么事了?”

“哦,没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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