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皮子山的烦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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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半夜本来就是个人精,方泊静这边刚一开口,他就明白了对方是什么意思。于是也就很顺从地起身,同样显出一副非常理解的表情:“对啊!对啊!周大爷一个人常年看着这么大一片墓地,确实也不容易,编点瞎话吓唬一下贼,确实是情有可原嘛!你说咱们俩也是,还巴巴地想看呢!这世界上哪有什么罗刹鸟?哪有什么会说话的貔子?更别说什么看不见的鹰王了!走吧走吧!”
两个人一唱一和,根本不去理会周瘸子那张越来越黑的脸。眼看着两个人已经跨出了房门,周瘸子这才有机会说话:“哎哎哎!我说你们俩小年轻咋说话呢?有些事你们年轻人没见过,没听过,可不一定就是没有!来来来!你们俩先别走,俺先给你们讲个故事。”
陈半夜回过头,显得是十二分不情愿的样子:“大爷,这半夜三更的,讲什么故事啊?有啥事咱捞干的说好不好?”
周瘸子显然是有些激动了,老脸通红,脸上的那一层疙瘩在煤油摇曳昏黄的光线照射下竟然也发出了淡淡的亮光:“你咋就知道俺不是捞干的说?你不是不相信貔子会说话吗?俺就给你讲一个俺亲身经历的事情。”
见老头上了勾,陈半夜也知道不能逼得太紧,于是向方泊静使个眼色,犹犹豫豫地又转身坐下。也许是独居寂寞太久的缘故吧,见两个年轻人终于肯相信自己的话,周瘸子顿时兴奋起来,他一边起身烧水,一边在烟雾缭绕中给他俩谈起了一件久远的往事。
那还是三十多年前,正当壮年的周瘸子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纪,加上他常年一个人呆在坟地里,见多了那些灵异之事,所以对于一般人避之唯恐不及的一些孤魂野鬼、灵怪妖仙根本就不拿着当回事,时间久了,他甚至还和它们交上了朋友,这其中,刚才他所说的那个貔子王皮子山就是一个。
周瘸子好酒,虽然这份看坟的工作收入微薄,但他没有家室拖累,也从来没想过以后攒钱成家立业,所以他向来是革命小酒天天醉,穿衣吃饭不讲究,邋里邋遢的,但每天的酒是从来不缺的。而且他这人还有个好处,虽然他嗜酒如命,但只要是有人肯陪他喝,他却是从来都不吝啬。只不过可惜的是,由于他职业的缘故,一般正常人是很少会来陪他喝酒的——谁会有事没事跑到坟地里来玩?所以尽管他嗜酒多年,尽管他也好客,却一直没什么朋友。
说起来也是巧合,有一个夏天的夜里,他觉得心里烦闷,一个人坐在小屋门前喝酒的时候,不知不觉竟然醉倒了,就在凉风习习的夏夜里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之中,他似乎也感觉到身边有动静,但他一个人呆在这种地方已经习惯了,甚至可以说已经和这片坟地里的那些鬼魂混熟了,也不觉得害怕,依旧闭着眼睛睡觉。
这一觉睡得酣畅淋漓,直到第二天黎明时分才被一泡尿给憋得醒了过来。不过他刚一睁眼,就忽然发觉身边似乎躺着一个人,不,或者应该说是一个东西。这东西跟人差不多大,也穿着人的衣服,但是周瘸子搭眼一扫就觉得不对,因为这人裸露在衣服外面的肌肤上长满了黄色的长毛,甚至一张脸都是毛茸茸的,嘴巴子还老长,乍一看倒像是一条大狗的样子。
周瘸子心里恍惚,却也没觉得害怕,自顾自起身跑到屋后的简易茅房里去撒尿。但是就在他撒尿的过程中,随着脑袋逐渐清醒,他就感觉有些奇怪:谁家的狗会穿着衣服跑到坟地里来?而且......而且它好像还一直在打呼噜!不行,我得回去看看到底咋回事。
他三下五除二提上裤子跑了回去,却发现刚才那个躺在地上的东西不见了,一个身穿长袍的中年男人正席地坐在那,捏着酒盅,有滋有味地喝他的酒呢。
周瘸子也没多想,总以为自己刚才是看花了眼了。虽然他不懂什么叫做‘有朋自远方来’应该‘不亦说乎’,但是他的孤独和寂寞却是真真切切的。难得有个人来陪他喝酒,他甚至都没想过要问一问这个人的来历,马上就又高高兴兴地从屋里拿出一壶散酒,还破天荒地从咸菜瓮子里掏出来两个咸鸭蛋煮上,又切了一点萝卜条端过来。那人也不客气,有咸菜吃咸菜,有酒喝酒,两个人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起来。
据那人自己说,他叫皮子山,是泊寿县公羊镇人,家里老老少少一大家子,生活得还算和睦,日子呢,过得也算兴旺。但是有一点,他喜欢喝酒,但家里上上下下却都很讨厌他的这个嗜好,于是呢,他就经常借着出门做生意的机会,一个人在外边喝点酒过过瘾,解解馋。今天夜里他这是做完了生意往家里赶呢,因为急着回家,所以就连夜赶路,没想到路过这片林子的时候,远远地就闻到了一阵酒香,肚子里的馋虫一下子就被勾了起来。
说到这里,那皮子山还有点不好意思,说是他摸到小屋跟前的时候,周瘸子已经醉倒睡着了。他本来是想叫醒周瘸子的,但想想又觉得不好意思,想回头就走,又舍不下地上的那壶酒,犹豫了半晌之后,还是没抗拒住美酒的诱惑,就这么坐在周瘸子身边一个人自斟自饮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