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登堂入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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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林书以‘动物计’引诱风峰吃东西的时候,一辆黑色商务别克停在林书家门前。
车门大开,一双黑色的皮鞋从里面踏出来。
“过来,吃完最后一口,就让小化陪着你睡觉。”
林书举着最后一块西兰花开出诱人的条件。
“不要。”风峰抱紧小化,开什么玩笑,已经抱在手里了,他又不傻干嘛还要再吃。
“乖,过来。”
“不吃。”
风峰抱着小化跟举着筷子的林书围绕着客厅的沙发开始转圈,冠军争夺战,精彩绝伦!
小家伙没心没肺笑的开心,小化在他怀里以一种快被勒死的节奏吐着舌头,挣扎的要拼命!
“小峰!”
严厉的声音在门口响起,风峰跟林书顿时停下动作,齐齐转头看。
“对不起,打扰了,门没锁我就自己进来了。”
深青色休闲西装穿在男人挺拔的身上尽显精英风范,如果再去掉那张怒气冲冲的脸就更完美了。
“爸……”
恩?
手里还夹着西兰花,林书上下打量他,然后惊了,他竟然是风峰父亲,人不可貌相,这么年轻就生了孩子,难道是刚发育就那个那个了?准确率不错啊!
在林书打量他的同时,风嘉也在打量他,一个长相还算清秀的少年,但是要说能让人一眼就记住的特点,眯了眯眼,他没有发现。
只是那只白色的松鼠,难道这么稀有的动物不怕人……
倒了水,三个人坐在沙发上,小化早在风峰见到风嘉惊讶的松手的那一刻就窜回了林书肩头,小孩子真是太凶残!
“我是风嘉,是小风的父亲。”坐姿非常高富帅,林书看着他这种帝王般的坐姿,非常不屑的吐槽了一句,真能装!
“哦,你好。”
“……”
一阵沉默,林书奇怪的抬眼瞧他,怎么?还真当自己是皇上金口玉言,连话都不会说?
“谢谢你这两天帮我照顾小峰,这是一点心意。”
一张金卡被放在茶几上,风峰规规矩矩的坐在风嘉旁边,小脸绷紧,一副严肃的模样。
这个男人狗血电视剧看多了,这种答谢人的方式,啧啧,果然脑残片不能停!
不过,是金卡啊,摸摸下巴,里面会有多少钱?
拿了应该也不会有问题的吧,反正他现在囊中羞涩,应该……会不会……有问题?
想归想,林书喝了口茶,他觉得重生之后,自己还是蛮有品的,这种拾‘孩子’不昧的高尚品格必须有!
“哦,风先生不用客气,我挺喜欢小风,这个我……不能收。”
风峰把小手放在父亲大腿上,风嘉趁机抱了他一下,手掌拂过平坦的口袋时,眼神闪烁了下。
“那就谢谢林先生的照顾。”
看着风嘉痛快的把卡收回去,林书郁闷了,擦,原来是个绣花枕头,不舍得给拿出来炫毛富,真是特别深井冰!
风峰洗完澡,就看见风嘉坐在他床边,脚步顿了顿,特别不情愿的走过去,“爸,我错了。”
抽了条毛巾,罩住他的头,风嘉动作前所未有的轻柔,“喜欢那个哥哥?”
毛巾下的小脑袋上下晃晃,他确实很喜欢。
“眼光还可以。”
大手摩擦过头顶,风峰顶着毛巾抬起头,圆眼睛萌的不行,只可惜他老爸没有那个萌细菌,毫无怜悯的一巴掌拍下他的头,接着用毛巾蹂/躏。
被这么对待,风峰却满心欢喜,抱怨似的跟风嘉说,“我想让他做我妈妈,那个沈秘书胸太大,我不喜欢,那个林阿姨,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对着你就亲我,背着你就掐我,我也不喜欢。”
“掐你哪儿了?”
“她掐我屁股……”
“……”
“我喜欢哥哥,之前带我回家的那些人都把我口袋里的钱拿走了,只有林哥哥让我好好放起来,还有他们看见你就像苍蝇看见大……”
话还没溜出口,风峰急忙咬紧话尾,把剩下的话吞回去,转而道,“像蜜蜂看见花蜜,使劲儿的贴过来。”
“你是说给你的钱还在?”
“恩,在里面的口袋里,林哥哥给我塞进去的。”小肉手从脏衣服里扒拉出一叠钱,非常不在乎!
想起那个少年看自己把卡收回来时候的眼神,风嘉勾起嘴角。
毛巾拽下来,风峰按住风嘉的大腿,“爸,你娶哥哥吧,我想要他做妈妈。”
“好,难得有你喜欢的人。”
父子谈话间就把林书的未来预定了,林书呢?他现在可没闲工夫去关心那么多,小家伙走了,他可以自由自在的进出空间,不担心被发现。
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花香,自从林书把三株牡丹移到空间里来,就一直在开花,大朵的牡丹雍容华贵,而植株茎也粗了不少,旁边竟然也长出了不少细小植株。
菜园更是植株泛滥,林书整理了一下,昨天晚上带出空间一堆,今天又接着长出来,水灵灵的。
两只大绿金刚鹦鹉见林书进来,炮弹一样的俯冲过来,稳稳的停在茄子架上。
这些蔬菜吃起来口感非常好,不仅人喜欢吃就连动物都喜欢,看那两只名为帮忙,实则偷菜的鸟儿就知道。
果树越抽越高,枝条也更加密集,林书发现了一件蛋疼的事,他种的时候果树之间的距离太小,现在几种果树的枝条交织在一起,彼此攀比着生长。
挪了果树给它们留出了足够的生长空间之后,林书感觉有点晕,什么时候他能到随便使用意志力的水平,不求自己像超人,最起码要像变种人啊!
把能摘的都摘了,末了抵不住泉水叮咚,林书还是脱光了进去泡澡。
这次进去林书发现泉底他竟然踩不到,仿佛这段时间凭空加深了好多。扒着岸边突出的石头,林书深吸口气决定去水底看下。
完全不必担心被淹到,会溺水,在这里,只要林书想就能做到。
重新探头出来,林书抹了把脸上的水,水下隐隐约约有团黑影,细长细长的像是某种植物,而且看不到底了,可水面上仍旧是泉水荡漾,泉眼水流生生不息。
仰躺在石头上,被水泡着的身体特别舒服,林书翻个身看着那一堆蔬菜,这么多留些给家里吃,剩下的卖给饭店好了。
还有那些散养鸡,一只只黄黄的毛团“啾啾”的叫着跟在母鸡身后,在林间组团参观。
小河的水面上也飘着几只小黄鸭,林书长舒一口气,这种日子真是过一辈子都不嫌。
泡完澡,林书去了玉山,再次站在这里,林书发现整座玉山都散发着蛋蛋的白光。
擦擦眼睛,光芒不仅没有长时间才出现,也没有消失。
这种每天都看得到的变化,让林书喜不自禁,虽然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因素影响他这种能力,但是一直在空间待着绝对对身体没有坏处。
第二天一早,林书就出了门,用一个编织袋把蔬菜都装起来,从仓库里拖出一辆破烂自行车,想骑,可发现这辆车根本没有链条。
苦逼的林少爷第一次推着车去了饭店,走了几家全部碰壁之后,林书发现原因。
大饭店尤其是知名的酒店,他们的后厨都会有固定的蔬菜供应商,基本是签订了长期的供应合同,他这点东西怪不得人家看不上眼。
跟超市的蔬菜供应一样,如果他想走这条路,那么就必须要上规模,可是他的空间,怎么做才能不让人猜忌呢?
梦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这句话超现实的展现了林书现在的状态。
丧失斗志的林书去了菜市场,这些菜还是随便卖掉好了,在市场内逛了一圈,打听了价格之后,林书把袋子拆开,他不正规,也没有摊位,在人家卖猪肉的摊子旁边摆了个不起眼的小摊子。
卖猪肉的是一对儿夫妇,看他是个学生也没有赶他,反正也不是同行,就让他卖吧。
上辈子林书只会花天酒地,现在冷不丁的让他卖菜……这个落差有点大,林书脸皮有点薄,不好意思张口,在蹲了两个小时之后,卖猪肉的大哥看不下去了。
“我说,你卖菜不喊,反倒像个鹌鹑抱蛋一样在这儿窝着,你这菜什么时候能卖出去。”
“我……我……”
大嫂被他逗笑了,“这有什么,凡事都有第一次,你放开胆子喊了第一句,接下来就好了。”
林书笑笑,把袋子口又开大了点,“大哥,大嫂,你们看看我这个菜,家里要不要买点吃?”
“你这小子,让我看看,都有什么。”
“别看了,都有什么菜,给我们每样来两斤。”大嫂很爽快,性格爽朗,笑起来特别好看。
大哥笑的憨厚,“行吧,那就来两斤,反正都要吃。”
两个人看林书不动弹,催促,“小兄弟,给我们称啊。”
林书绕绕头,这个动作完全从他上辈子的形象中脱离出来,那个表面金光闪闪纸醉金迷的少爷,现在也只是个在自己的路上探索,一步一个脚印走路的普通人而已。
有了大哥大嫂的帮忙,林书这点菜不一会儿都卖了个底朝天。
现在社会,人与人之前没有猜忌跟算计就已经能交了,更何况是像大哥大嫂这样淳朴的人。
人脉就是钱脉,临走的时候,林书留了他们的联系方式。
隔了许多天,林书再次在市场见到卖猪肉的夫妇,两人便打听他的菜是从哪里进的,林书也不说谎,都是自己种的。
大哥姓朱,人比较憨厚,也不藏着不掖着,说林书的菜水灵,口感好,希望以后再有菜能给他留点。
林书却耍了个小心眼,说自己家有山头,蔬菜水果都自己种,不撒农药,纯天然绿色环保,他现在只是出来看看市场,之后要怎么销售是家里说了算,但是如果朱大哥想要,他可以过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