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住店(2 / 2)
林清清怀疑地看着伙计,对方脸上满是爱理不理的懒散。也许,只是这个世界物价比较奇怪?想着虽然包子三文钱一个,但是糖葫芦却要20两呢。所以,虽然很肉疼,林清清还是忍痛掏钱。况且,这会儿天已经晚了,却只有这家客栈愿意让自己这个“疯子乞丐”住。
让伙计再帮忙买身衣服,对方又要了2500两,林清清不疑有他,乖乖给了。
伙计领着林清清到了房间,看了看环境,她还是比较满意的。然后伙计就说要去烧热水买衣服,退了出去。
关上房门,林清清一阵肉疼,身上只剩下6000两银票,连个铜板儿都没了。住一次店买身衣服就要花费五千两,在这个世界生存也太难了吧?
不对,主食应该会便宜些?可能只是在外面住店比较贵吧。
还是得尽快摸清这里的物价,要是回不去自己的世界,就得在这里摸爬打滚求生存了。
根据自己看过的穿越文来说,没几个主角能再回去了。这没什么,反正二十一世纪除了生活便捷这个优点,自己孑然一身,一无所有,也没什么好眷恋的了。
这样想着,林清清摸出黄纸包着的包子,先垫垫肚子。
……
“!怕不是个二傻子吧?”客栈伙计拿着刚到手的5000两,却并没有去买衣服,也没有做饭烧热水。
他只是冷笑道,“就算天快黑了没看到我们客栈的牌匾上写着‘××黑栈',5000两住次客栈,哪来的什么不知人间疾苦的落难贵公子,呵!”
然后伙计转身去到客栈后面的小院子。小院儿正堂里供奉着两个牌位,香火倒是养的不错。
伙计一进门,旁的也不做,直挺挺到牌位前磕了三个响头,习惯地上了柱香。然后冷嘲道:
“你二老总想让您儿子做个有出息的好人,也不想想我是那料子吗?老子生来就是个恶种。”
“得嘞,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们上香了,待老子卸了心头愤,这就启程去当个马匪,也好叫你们知道,若不是你俩拼死拦着,老子早就发达做了山大王。哈哈哈。”
说着,伙计就大笑起来,扬手推到香烛,看着烛火点燃了供案上白布,才得意地转身出门去。
原来,这伙计本就不是个好的,性格就是愤世嫉俗,父母在时有父母压着,还算一个良民。
只是在外对人笑嘻嘻,其实对所有人都抱有恶意。父母一过世,就无法无天了。
这家客栈老板本与他父母有旧,只不过看他父母去世,又年纪大了,就张罗着想给他说个媳妇。
伙计却只觉得客栈老板给他说的姑娘生的貌丑,一定是嘲讽自己,心生愤恨。于是为了报复,将那姑娘设计嫁给了老板儿子。
之后那姑娘与老板儿子琴瑟和鸣,生活美满。
又像是撞了大运般,那姑娘竟是京城首富失散多年的亲闺女,连着老板一家都被接到京城享福去了,于是老板就将这客栈送与伙计,表达了愧疚之情。
伙计只觉得自己被羞辱了,全世界都背叛了自己,这负心的世界富人就不该存在。从此患上了仇富的毛病。
将客栈牌匾换下,重换一块儿,并亲手写下“××黑栈”这四个字,并将客栈改造成黑店,只为抱复那些眼神不好的富人。
回忆至此,伙计愤恨不已,可算给我等到这第一单生意。
遂,抽出腰刀藏到背后,摸到林清清房门外,敲三下门。“砰砰砰。”
“谁啊?”
“小的是来送热水的。”
“哦,来了”林清清刚拉开房门,只觉得胸前一痛。
弥留之际只听到那伙计不屑道:“来了我××黑栈,就给我去死,算你运气不好,谁让你眼瞎呢?最恨你们这些眼高于顶的有钱人了……”
“谁他妈……黑灯瞎火看得清……你那个是个'黑'字啊,还有……我只是个……穷……鬼……啊~”林清清悲愤喷血,死不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