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狂士(1 / 2)
红尘,一个古老的名字,古老到很多人都不再记得。
可离火阁的历任首领都知道这两个字代表着什么。
那不是凡俗,也不是烟花之地,而是代表着绝对的力量。
何为红尘?那就是可以掌控红尘间的一切力量!
这句话是离火阁的一位老祖曾经说过的话语,只是那位老祖的名字被从记载中抹除了。
只有少量的人还记得,那个老祖的代号叫做红尘。
离火阁的代号一般有两种情况,自己选的,或者是从组织代号系统中抽取的。
兰花指的名字是前者,红尘烈焰血魔王全部都是后者。
人群中,红尘迈着坚韧的步伐向前,他的脑海中浮现着一段话,是系统对于红尘两个字的解释。
红尘,掌控着红尘间一切力量,红尘即为力量。
从得到这个代号的那一刻,红尘便知道,他是王者。未来的离火阁,包括未来的天下都是属于他的。
这个信念,在多年前的少主之争中,他动摇了。
那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失败,从那一刻起,他的心变了,他的人也变了。
皮囊之下的血肉因为一次失败而面目全非。
他还是那个温文尔雅的美少年,让女人神魂颠倒,让男人如沐春风。
他是红尘,红尘世界中的一粒尘埃,只是这粒尘埃喜欢上了杀人。
“边关的男孩子,总是更加吸引人。”五毒先生点评着红尘。
“你看上了谁,我可以帮你撮合,这个小哥哥就不错。”宫晨翔连忙说道。
“不,我有些畏惧他。”五毒先生摇头。
“这人是谁啊?为什么每个人看到他吼,表情都变得很复杂?”有人困惑询问。
“荒漠四子之一的红尘,能够和杨墨争锋的存在。”有人回答。
“就算能够争锋,那也是之前,而不是现在。”一旁的人说道。
言语之间,红尘在万千之人的目光中,走到了主席台前。
“红尘,好久不见!”杨墨笑着打招呼。
看到红尘,他是开心的。
“血魔,我宁愿不见面。你知道的,我这次来找你,是为了争夺首领之位。你我之间,不可避免!”红尘说道。
他的声音如同飘雪中的骄阳,只是听着便让人舒服。
“是的!所以,现在?”杨墨笑着询问。
相知的朋友,不需要多言。这便是男孩子之间的友谊吧。
在杨墨的心中,简单的几个字便够好了。他和红尘的战斗,不管结果如何,都不重要。他们是朋友。
“没必要!你不是我的对手!”红尘傲然道。
狂妄!
每个人都被红尘的话语砸的发懵。
梅登石岩等人惊讶的张大了嘴巴,曾经他们以为杨墨是世界上最狂妄的人,现在红尘刷新了他们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