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六章(1 / 2)
北平警察局东南区警署的署长叫曹元荣。曹元荣二十年前从警察学校毕业的时候也是个颇有理想的新青年,那时候惩恶扬善、除暴安良这些词还总在他的脑海里。他从巡警做起,二十年间经历了不少时局动荡,他本人也经历了结婚生子。他老丈人在南京那边有些关系,这也是为什么他这几年平步青云,如今掌管着北平城东南区的治安大权。当初那个颇有理想的新青年成了今天手下警士便衣统共加起来有上千名的曹署长,曹署长自然更明白惩恶扬善、除暴安良的意义,尽管他不太常想起这些词儿了。
不过,曹元荣所管辖的那片区域,即北平城东南区其实是个很棘手的地方,一面是穷脏乱的外城,一面他还要应付位于内城东南墙使馆区外的那片地儿——那片地儿实质比穷脏乱的外城麻烦得多,尽是干着毒品、酒精和皮肉生意的洋鬼子。其中白俄人占了多数,也有美国人和其他欧洲国家的,另外还有些日本人和高丽人。
曹元荣很清楚他这个署长怕是整个北平城最忙的署长,不仅如此,兴许还是身处最危险的。但是他老丈人说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容易出政绩的地方,他的目光若在金陵城,那眼下的麻烦就只是垫脚石。
实际上,在都城南迁以后,北平上上下下都处于一种自由闲散的状态。曹元荣虽然管理着一个不那么太平的区域,虽然他日常工作确实相当繁琐,但有些事他还是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比方说上个礼拜使馆区外那片地儿又死了个吸食可/卡/因过量的白俄人,他就懒得派人细查。反正在他看来本也没什么可查的。
曹元荣把北平城里的洋人大致分为三等。第一等自是那些知名外交官、学者教授、银行家,这些人在他们自己的国家也算得上很有脸面;第二等么,就是那些做生意的老板,使馆区里的和使馆区外的都算,有的开面包房,有的开夜总会,开夜总会的可能没那么正派,但始终是有钱有人脉,还有神父、传教士、中层军官、军士、普通职员也被曹元荣归为这一等;至于第三等就是曹元荣眼里的下三滥了,酒店的门童、夜总会里的小喽喽、妓/女等等都是这一等。
基本上,死的、失踪的是第三等洋人的话,没有人会追究,无论是曹元荣上头的人,还是那些洋人死鬼的同伴。
诺亚-利维,樱桃照相馆的老板,这个最近失踪了的二十四岁的犹太人,可不是第三等人。曹元荣把他归为第二等上,不到第一等那么紧要,但绝不能含糊。
诺亚-利维的父亲约书亚-利维在北平城里开了两个夜总会,一间在使馆区内,一间在使馆区外。这是什么意思?这个意思是这个犹太人不仅很有钱,还既有通向第一等洋人的本事,也跟第三等洋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且曹元荣还听说,约书亚-利维在上海有几个犹太好朋友都是有钱有势的家伙。
所以,诺亚-利维的案子曹元荣亲自经手,只是他实在不觉得诺亚是失踪了。
事情还得从上个礼拜一开始说。
约书亚在那个礼拜一中午约了儿子诺亚在四国宾馆吃午饭,午饭期间,诺亚提到最近可能会出趟门,去中国内陆的其他城市游历,约书亚问诺亚具体出行时间地点以及是否开车,诺亚均未给出确切答复。午饭过后,诺亚开车(黑色福特)把父亲送回了使馆区的住宅,然后离开。当天晚饭过后,约书亚在使馆区外的天堂夜总会即他自己的夜总会里给樱桃照相馆即诺亚的照相馆(诺亚平日就住在照相馆)打电话,未有人接听。晚些时候,约书亚又打了一次,依旧没有人接听。于是约书亚在离开夜总会准备回使馆区住宅时顺便去了趟樱桃照相馆。诺亚人不在照相馆,但他的福特停在门口。约书亚让人检查了诺亚的房间,并未发现有明显的行李缺失。礼拜二上午,由于诺亚仍然没有音讯,约书亚便找了在樱桃照相馆工作的三人(两个中国人和一个犹太人)问情况,这三人都称诺亚昨天中午回来以后就给他们放假了,让他们礼拜三再来。到了礼拜三下午,诺亚依然没有现身,约书亚就报警了。
曹元荣不敢怠慢,按照程序走了一遍。先是问明情况,然后去了实地,最后把该问的人都做了遍笔录。曹元荣很快得出了结论,且他对自己的结论相当自信。这个诺亚没什么不良嗜好,平日里最大的喜好就是给年轻貌美的小姐拍照,有洋人也有中国人。当然这也可以看作是不良嗜好,有钱人家的公子花花肠子多,不管什么皮,也不管哪个国家的人,这都是一样的。曹元荣自然不好跟约书亚说“我估摸您儿子就是领着个美人儿出去玩几天了”,但也委婉表达了这个意思。另外,为显得自己负责,且万一事情有变故好推责,曹元荣也提出了之后发布寻人启事和设立专案组找人的建议。
约书亚-利维对于发布寻人启事表现得明显不太乐意。这是曹元荣一早就料到的,生意人嘛,总是要考虑生意。更何况这可能就是一场误会,权衡利弊,闹的满城皆知,甚至上报,哪怕是普通人也会谨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