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他输了(1 / 2)
一对象不仅丝毫没有被喷到自闭的迹象,反而还显得挺开心。
她的意思是,彩糖要告她挺好的,她就恨不得彩糖告,越快越好,官司周旋得越久越好,她到时要全程实时直播,天天揪着彩糖捆绑销售,让她躲都躲不掉,看看到时是她亏还是彩糖大大亏。
一对象还反过来安慰责编,不用担心她,第一次被人抄袭就碰上个大佬,这对她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她甚至还跟编辑打听,彩糖的《向日葵》是否准备出版了,听小道消息说还有影视方看上了版权云云。她非但不介意彩糖混得蒸蒸日上,还希望《向日葵》越火越好,版权卖得越多,投资额越高,彩糖的流量也就越大,这趟顺风车她也才搭得值。
“彩糖大大简直是在扶贫”——这是一对象的原话。
责编有点被一对象这津津乐道的态度吓到了,一度以为她在说反话,一对象最后平静地解释,彩糖火是已经火了,这件事动摇不了她的地位,也损害不到她的利益,彩糖该得到的名利一分也不会少,难道她要指望民间那些谴责的声音真能给彩糖的良心造成不安?退一万步,就算彩糖承认了,道歉了,这种话谁不会说?她如何辨别真假?对她有意义吗?
没有任何意义。或者说,这不是她要的意义。一对象跟责编说,她勤勤恳恳写了也有几年了,一点一点积累,一步一步往上爬,直到这件事当头砸下,她才猛然意识到,义愤填膺、怨天尤人不会改变她艰难的现状,还不如顺势而为,想法子充分利用彩糖的名气,收获的流量有可能比她过去几年踏踏实实的奋斗所得还多。
彩糖功成名就,她一无所有。既是如此,她又有何惧?
这就是游戏规则。
当然,这过程要经受很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压力,首要的一点,就是所有人都指着你鼻子说你错了的时候,还得咬牙坚持到底。对别人狠之前,得先对自己狠,这也是一种代价,一对象对此心知肚明。
彩糖那边一时没声了,大概是被一对象刚得有点懵逼,不知此人何方神圣,眼见双方咖位如此悬殊,还这么不怕死地一头撞上来。威胁她已经发出了,对方如此明目张胆地让她告,她还能不告吗?
似乎一不小心给自己挖了个坑。
自家两个作者一转眼就打了个天昏地暗,天少看得目瞪口呆,“这人……”他的目光扫了扫向晨,“比你还狠啊。”
向晨不语。
“是个干大事的。”天少慨然道。
*****
两人回到家,向晨就进房洗澡睡觉去了。向晨素来是早睡星人,现在还天天说自己年纪大了,熬夜会死的那种。
谁知,天少在半夜的黑暗中迷迷糊糊一睁眼,便看到门缝透进几缕来自客厅的光线。
天少觉得奇怪,向晨房间里就有浴室,起夜也不用出客厅吧?
天少朦朦胧胧地一边想,一边从被窝爬出来,下床,蹬上拖鞋,开门出去。
向晨的脑袋正拱在冰箱里,屁股撅在外头,翻找着什么,听到声响,站直身子回头,“吵醒你了?”
“你在干嘛?”天少抓了抓乱蓬蓬的短发,向他走过去。
“找可乐。本来不想开灯的——”向晨解释到一半就被天少打断了,天少眉毛一挑,“可乐?你说好的养生呢?”
“……突然想喝。”向晨说。
“我们家有这玩意儿吗?”天少说。
向晨从冰箱里拿出一个红色的易拉罐,“我记得你之前叫的外卖有送。”
天少难以置信地看了看可乐,又看了看向晨,“来都来了,我也喝点。”
“这是最后一罐。”向晨说。
天少:“……”
向晨:“……”
“再见。”天少转身回房。
“我可以分你一半。”向晨在他背后说。
“不喝了。”天少决绝道。
一分钟后,天少又噌噌噌地从房间里溜出来,“分我一半。”
这就是所谓的“真香也许会迟到,但从不缺席”。
向晨已经靠着沙发坐在了地毯上,面朝落地玻璃窗,望着什么也望不到的远方。听到天少的话,向晨扬起一个“我就知道”的笑脸,把已经拉开口的易拉罐递过去,“就这样喝吧,要不你去拿个杯子。”
天少看着明显被喝过几口的易拉罐,一时怔住了,犹豫着要不要接。向晨是个有轻微洁癖的人,对于私人空间和私人物品的界限都理得泾渭分明,却好像唯独不介意和他分享食物。
见天少迟迟不接,向晨轻轻一晃罐子,“不喝了?”
“喝。”天少一把接过,挨着向晨身边盘腿坐下,一仰头便恶狠狠地灌下一大口。
“我说你怎么有沙发不坐非坐地上?”天少喝够了,把易拉罐递回给向晨。
向晨拿过罐子,随手搁到两人中间的位置,目光依旧遥望远方,“失眠了。”
向晨答得牛头不对马嘴,天少也不跟他计较,“终于失眠了?你不是说这阵子都睡得挺好的么?”
“都是累的。”向晨说。
今天也累,只是今天的重重心事压过了疲惫。
“你知道么,”向晨的视线始终没有转向天少,低沉的嗓音却是朝着他而去的,“我以前一直以为我是个天赋型选手。”
“……嗯?”天少凝视着向晨的侧脸,半是茫然半是清醒地应了一声。
“我还记得,我们是小学三年级开始上作文课的,”向晨说,“从我写第一篇作文开始,作文就是我的强项。那时我以为每个人能都做得到的事,只有我做得到。”
向晨娓娓地说着,天少静静地听着。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几乎整个学生时代,向晨都因作文出彩而成为语文老师的宠儿。
高三时,在一次模拟考中,向晨写了一篇抨击教育体系虚假幻想的作文,偏偏改到他这份卷子的正是那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副校长,他以为自己会被拎出来抽一顿,岂知副校长并没有动怒,而是将卷子还给向晨的语文老师,说这样一篇文章她没法打分,让向晨的老师自行处理。向晨的老师便私底下问向晨,他想要多少分。
这是向晨在人生中第一次意识到,分数这种至高无上的东西,竟也可以自己选择。
这件事传出去后,全班人蜂拥而至,围着向晨那篇史无前例的文章一同瞻仰,议论纷纷。这桩热闻甚至还传到了别的班,在整个青春飞扬又略显枯燥的校园里沸腾了好一阵子。
那天,同桌对向晨说,也许他不是班上成绩最好的那个,但他是班上能写出这种文章的唯一一人。
也是那天,语文老师在课堂上还说了一句话——向晨有成为一个作家的潜质,因为他真正写出了自己心中所想。
这句话,向晨能记一辈子。
人生的漫漫之途上,有很多时间过去了就过去了,这些时间和其他许多时间一样,大多是重复之前做过的事,没什么意义的事,不值得记住的事。很久以后,回望过去,问自己某年某月某日发生了什么,自己都想不起来。
但总有一些时刻,是独一无二的高光时刻,值得永远铭记在心底深处的高光时刻。
正是这些高光时刻,串联起了独一无二的人生。
这句话,就是向晨的高光时刻。
向晨一直以为,对于未来的路,自己早已思考得清清楚楚,除了自己认定必须要做的事,别无它途。他的人生,只能以一种方式活着,那就是写作。
向晨的声音很轻,在这静谧的夜里却很清晰,清晰得仿佛从他喉咙里发出的每一个字音都那么轻盈地划过空气,钻进天少的毛孔,游进他的心里,然后在那里来回骚动,不轻不重,非痛非痒,却时时刻刻令他心神不安,不知有股什么东西不停地冲撞着他沉重的躯体,想要获得自由和光明。
天少时不时地点着头,向晨的话他好像听得懂,又好像一句也没听进去。他的瞳孔里映着的全是向晨,他那双棕黑色的眼睛,不大,却令人沉迷,他干净的皮肤,他浓密得恰到好处的睫毛,他脸颊的红晕,他的嘴唇……他脸上的每一根细纹,在那又年轻又沧桑的脸上铺陈出岁月的手笔。
真好看。天少心中那道声音忍不住自言自语。
天少猛地一个激灵,自己被自己吓得回过了神,忽然意识到他越来越不能跟向晨正常聊天了,尤其是在这么一个不正常的深夜里,和向晨两人独自相依而坐。
可一碰上向晨直直望过来的目光,天少死活都说不出那句“我先去睡了”。
脱口而出的是“你接着说”。
向晨淡淡一笑,转头再度遥望窗外,“我以为自己是天选之子,可现实告诉我,我只是个loser。”
他顺利考上985,顺利成为令全家人乃至近亲远戚为之自豪的天之骄子,以优异成绩顺利毕业……
却没有如家人设想的那样,成为人生赢家。
就在27岁那年,也就是他到D市大约一年后,母亲的一通电话,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
直到这时,天少才首次听到向晨深入谈及自己的家庭。向晨的姐姐已在外地结婚生子,母亲与二婚的丈夫在家乡一同生活。从那通电话里,向晨不经意地听出,母亲当前在继父家寄人篱下,过得极不开心。就是那平平淡淡的几句话,宛如一柄利剑,一击穿透向晨的心脏。
也刺穿了他仗剑天涯的潇洒和快意。
曾经,他离家是因为家人不支持他的职业,于是他倔强地孤身一人背起行囊,向远方进发,行走在路上的同时坚守梦想。
他一直坦然接受自己的一无所有,哪怕默默无闻,清贫度日,也没关系。直至在那通电话里,听到母亲被生活压得那般疲惫的声音,他才惊觉,原来看似轻飘飘的一无所有,竟是如许沉重的负担。
一旦他抬头正视,便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没有工作,没有对象,没有存款,没有车,没有房,没有任何稳定的保障,这样一个27岁的男人,给不了家庭一丝一毫的回报。
挂断那通电话的同时,向晨明白,他要投降了。
他输了。
他终究输了。
他在自己的坚持面前丢盔弃甲、狼狈而逃。他清高的人生被砸得粉碎。他曾信誓旦旦地视金钱如粪土,他曾发誓绝不让商业的贪念影响自己的创作。他曾认定,他的文字一定要是最纯粹的东西。
他以为他能够永远不让铜臭侵染自己的墨香。
他错了。
他以为他是墨香。事实是,他还是变成了铜臭。那是被粪土埋葬后弥漫天地的铜臭。
赢了的,终究是铜臭。
梦想属于自己,也只能属于自己。
那之后,他开始疯狂研究星辰网的上位法则,曾奉为圭臬的创作原则不得不束之高阁,取而代之的是快准狠的挣钱方法,质量都是浮云,曝光率和更新量才是王道。
《非我族类》就这样被催产了。
这是一个他酝酿多年的故事,在一瞬之间突然爆发,追求完美的他必须放弃完美,容忍赶稿的进程中必然伴随而来的粗糙、瑕疵和漏洞,那种壮士断腕的悲戚,只有一个视作品为生命的人才能懂。
如果说,作品就是作者的孩子,那么在这个行业里,对没前途的孩子心狠手辣地堕/胎、杀/婴、遗弃的人往往比那些不离不弃的父母混得更好。就算是有前途的孩子,比起倾注爱意、日夜陪伴、耐心抚养,大多数人选择的还是打激素催肥,像养牲畜一样养它们,好能够早日卖钱。有人甚至连生都懒得自己生,直接去偷去抢。对孩子的爱成了奢侈品,因为只有爱活不下去,无情无义、唯利是图才是为人父母的生存之道。
“我终于也成为了我最不想成为的那种人。”向晨微微仰头,笑意在嘴角弥漫不去,“《麦田里的守望者》说过,为了钱写作的作家,和婊/子没什么不同。”
“你要这么说,”天少看着他,“我们都是婊/子。”
“嗯。”向晨喃喃应道,“都是。”
半晌,向晨又道:“她也一样吗?”
“她?”天少茫然。
话一出口,天少却顿时明白了。向晨说的“她”,是一对象。也许她也一样,终于成为了自己最不想成为的那种人。
那究竟是正义者的反击,还是堕天使的借口?
无论是什么,赢的永远是铜臭。
“就是在那时,我开始有了创建可道文学的想法。”向晨说,“我想改变。”
他想改变现状。他有了除写作以外的另一个梦想。他希望有一天,网文作者能够正常创作,能够把那些用来钻研怎么刷分、怎么爬榜、怎么曝光、怎么营销、怎么蹭热点、怎么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殚精竭虑才能踩着别人上位的时间都花在写作本身。他希望有一天,网文作者能把赶字数、凑剧情的精力都用在提高作品质量上。他希望有一天,网文作者不用再放弃自己真正想写的东西,违心地去追逐热题材、热元素。他希望有一天,网文作者不用再像九爷那样患上治不好的颈椎病,不用再像天少那样被迫改剧情,不用再像一对象那样以非常规手段营销自己,不用再像他自己这样,甘心从墨香堕落成铜臭。
他希望有一天,在网文这个世界里,每一个优秀的创作者都能凭着优秀的作品,名正言顺地活下去。
可他想杜绝的这些现象,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地在他面前重演。
他们这些天神,看起来都是珠围翠绕、花团锦簇的成功者,但其实,他们也都是失败者,他们也都那么无能为力,无可奈何。
他们为浮华的成就洋洋自得,他们对侵肤刺骨的失败避而不闻。
失败这种东西,好像不去看它,它就不存在。
成功的喧嚣如果足够大声,确是足以抹杀寂寥的。
“如果我这辈子只来得及做一件事,这就是我想做的事。”向晨说。
“听起来很傻很天真。”天少说。语气却不是嘲笑,而是……心疼。
向晨笑了,“是啊。很傻很天真。人只活一回,很傻很天真是过一辈子,八面玲珑、左右逢源也是过一辈子。我比较喜欢很傻很天真的自己。”
天少望着向晨,向晨望着前方。他很想抱抱他,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