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情人(1 / 2)
烟花盛典过后,两人来到附近一家西餐厅吃饭。
西餐厅圣诞节特惠活动,满五千元送一个小鸡仔,黄色气带毛的那种。
高档餐厅推出的特价活动就是和普通的不一样,温与怜暗暗算到,花五千元买个小鸡仔,他还不如批发市场买大红中国结,还送熟鸡蛋,起码能吃。
周寻卿这个有钱的挥霍大爷,毫不心疼地付钱,和前台聊了一会。温与怜缜密计算不值,借身体的掩护偷拿了布置餐桌的一朵新鲜玫瑰花。
朝前台礼貌一笑,转身立马变脸。
两人吃了牛排,两份全熟,一点血丝都没有。
盘子端上来的时候,温与怜拿着刀叉无从下手,他又不是洋人,用不惯刀叉。对面的优雅先生左手持叉,右手拿刀,一点点切着牛排,往嘴里送。
温与怜不便多看他,一瞬曾想扔了刀叉用手抓,可那样的话会显得他非常土气,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原始人”。
于是他学着拿刀叉,可还是七秒失忆,颠倒了刀叉的位置。
他右手拿叉,左手用刀,切了块牛排放进嘴里。
牛排的味道不错,要是没有血腥味就更好了。
温与怜的脑回路总和别人不一样,他用刀切下牛排之后,还用拿刀的一边把牛排放进嘴里,竖着抽出来,锋利的刀面立刻在他唇面划了一道细浅的口子,渗出了咸腥味。
他刚准备伸手去摸,周寻卿抢先喝道:“别动。”
他从座位上起来,弯下身,朝那伤口看了眼,说道“别用手摸,伤口不深,伸舌头舔一舔。”
温与怜照做,没过一会嘴里就尝不到血腥味了。
奇怪,怎么有股咸肉的味道。他想,目光瞥见周寻卿使刀扒开牛肉,火眼金睛似的挑出了其中的筋,切下,推到一旁。
一时间,温与怜回忆起之前伺候这位大仙的时候所遭的罪,一点点不健康的东西都不能沾,沾了轻则上吐下泻,重则发烧住院,一米八多的大个子,骨子里是个一碰就碎的瓷娃娃。
吃什么都挑,跟个孩子似的。
但兴许吃好喝好不染纤尘的生活习惯,才造就了干净俊秀的周寻卿。温与怜透过血肉深入他骨子里探寻,血肉,铁骨,灵魂,无一不是纯净的,无一不散发着玫瑰花的香气……
想到玫瑰花,他拱起鼻尖闻了闻,而后从鬼迷心窍中走出来,面对现实。
什么玫瑰花的香气,都是他神游瞎想而已。
周寻卿深刻贯彻食不言寝不语,自我家教水平不俗圣人老子,认真吃东西的时候不东张西望,不废话连篇。只是现在吃饭的时候前方一直有一道不太“友善”的目光,实际说来称不上是不友善,有点呆傻充斥着做了坏事的做贼心虚。
周寻卿嚼了嚼嘴里的牛肉,伸手将他的盘子挪过来,将牛肉一块块切好,再推回他面前,说:“刀可以不用了,免得切到嘴。”
这话可以翻译为——蠢货,吃个牛排也能切自己嘴,老子瞧不起你。
往常某些寓意晦涩的话,温与怜开半个耳朵都能听出来,尤其对讽刺的话,他一秒内找出不痛快,作为给别人伤筋动骨的依据。
现在听来,结合窗外的小雪,尚未消散的烟花气息和西餐厅内绵柔的古董音乐,他只觉得周寻卿真好,担心自己被割伤。
自古情人眼里出西施,怕是现在周寻卿说他是猪,他也觉得他是在说自己可爱。
所以温与怜这么想也不觉得稀奇了。
“我脸上有肉吗?”周寻卿忽然道,他抹了抹自己的脸,说:“你一副想吃了我的表情。”
他,他刚才抹脸的样子,嘴嘟成了一个爱心。
温与怜心脏剧烈跳动,头皮发麻,随便找了个借口上厕所去了。
见他匆忙逃离,周寻卿也说不上为什么。
桌子上温与怜的手机响了一下,他抬头扫了一眼,纪淮的大名出现在屏幕上,内容也显现其上。
信息内容他没心思看进去,注意力全被“小温“二字夺去,手中的刀忽而攥紧,拇指来回摩挲。
过了一会,温与怜从厕所回来,恰好短信提示音又响了起来,他拿过来看了一眼,瞬间变了脸色。
温与怜关了手机,将提示音调成了震动放进自己口袋里,于桌前坐下。
盘子里的牛肉块凉了,周寻卿制住他插起就往嘴里塞的动作,说:“凉了些,拿去让他们加热一下。”
兜里不停传来震动的声音,,贴近大腿根,扰的他脾气上头。
他放下叉子,说:“不吃了。”
周寻卿顿了会,嗯了声。
开车回家的路上,温与怜掏出手机看纪淮发来的短信,气的咬牙切齿;碍于周寻卿,他忍住没砸了手机。
周寻卿开车虽然一直看着前面,副驾驶上的动作他一点不漏地看了进去,心有大概,未表声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