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干粗活(1 / 2)
季惟做了个漫长的梦,梦见自己和庄呈昀做了那种事情,溟濛画面余存脑海,真实得可怕。
想到自己昨天被大黑背拖着几乎绕行了大半个县城,她有些心虚的扶着额头坐起来。
陌生的屋里有一股静谧的暗香,连被子上都沾染了浅浅的一层,门口的落地衣架上挂了件黑色的羊绒大衣,床头柜上不知道啥时候还多出一条男式皮带和一只搪瓷茶缸,里面还剩半盏浓茶,她的双颊又开始滚烫得厉害。
她轻手轻脚掀开被子……
庄呈昀正坐在她昨天坐过的窗边的那个位置,只穿了身深色的棉料系带睡衣,头发微微有些湿漉,看上去少了些平日里中山装带来的疏离拘束,连那份温和都变得真切起来。
他低着头,面前的棋局已经换了一副。
“实在不好意思,昨天不知道咋的就睡过去了,占了你的床。”这事季惟确实觉得抱歉,因为她,他可能一夜没睡好,或者干脆没地方睡。
庄呈昀单手托着下巴看向她,清朗的眉目中柔光深深浅浅,“我背上的伤口好像崩了,小常出去买东西了,小麦你能不能帮我上点药?”
季惟觉得他看自己的眼神有点怪,过了一夜就好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掺杂了些许她看不懂的东西,不过她的注意力很快就被他背上的伤给吸引了过去。
当时那块飞脱而出的蜂巢蜜很大程度上吸引了黑熊的注意力,所以中途黑熊就收回了爪子的力道改而奔向美食,庄呈昀伤口看着流了很多血,实际上并没有那么严重,当然还是换回了实实在在的五道口子,前后缝了几十针。
她想不明白的是,明明伤口还没拆线,并且都已经开始结痂,咋好端端的会开裂渗血!
“你早上干啥粗活了?”
“嗯,一点点。”
“你可上点心吧,小常也真是的,平时看着挺尽职勤快,居然让你自己干活。”她小心翼翼的帮他把身上缠的绷带拆下来,看着那堵精壮匀称的背,季惟突然有种想向他道歉的冲动。
除了白净,他真的跟细皮肉嫩一点儿都挨不上边……
找来上回自己给他的药膏,用棉球浅浅的抹上一层,又拿了块新的绷带给他缠回去,“好了,应该很快就会好起来,不过以后你自己还是得注意点,得忌口,愈合期间如果伤口痒痒也绝对不能挠,万一真留疤就毁了。”
这个年代的医疗器械有限,外科的缝合线那么粗一条,跟爬了满背的蜈蚣似的,要不是她有心理准备,真的会被吓到。
庄呈昀扭过脸,又用那种认真的不得了的眼神看着她,“这个活他替不了。”
“除了娶媳妇生娃,还能有啥活别人替代不了的。”季惟唠叨着,顺手又拿起了他搭在椅背上的毛巾。
这个天气,就算屋里有暖气,头发不擦干还是容易生病,更何况是个本来身体就虚弱的病人,小常果然还是个糙汉子,照顾人一点都不细心。
她磨磨蹭蹭的,忙完这个忙那个,要不是怕自己点儿背再耗下去又赶上小常回来,估计能留下来把午饭都给人一块儿做了。
此时已经差不多上午八点。
年后没几天,大部分的工厂单位假期就陆续结束,街头又恢复成了以往行色匆匆的景象。
横竖已经再一次夜不归宿了,季惟也不着急回去了,就跟当年念中学时逃课似的,逃一节和逃一天,肯定是后者嘛。她先上铁匠铺那卖了皮带,又去了趟县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