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一根绳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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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月精灵鼓动友邦柔兰王国大肆屠杀境内的坎德人,理由是有偷盗国宝的嫌疑。这支快活的种族一向以手脚不干净闻名,因此无人表示同情。很少人发现,一场排除异己的大战正在酝酿。
常年处在魔族的压迫下,人们急需一个发泄口,而对象,没有比弱势的异族更合适了,正如他们平时对同族的弱小份子所做的那样。
大陆历358年?春。
冰融的溪水在山林间蹦跳,汇入大河,流经整个塔里斯地区。这条卢瓦尔河在通用语中的意思是[圣水河]。传说水神海姆亲自对它祝福,使河水拥有了清净之力。这个说法有相当的可靠性,在大陆其他地方因传染病大量死人时,卢瓦尔河流域却从来没受到瘟疫的困扰。
这里没有国家之分,散落着大大小小的城镇,分别隶属三大世家管辖,而瓦雷世家、提塞世家和珂曼世家又簇拥着圣地――东方学舍所在的学府之城。只有外围的极少数商业城不属于任何一方势力,戴里斯就是其中一座,与更南端的自由港都提瑞尔并称南部两大明珠。
延续了河岸都市的传统,戴里斯城也有一个活水泉,中间的雕像却不是水神迅敏优雅的身姿,而是只胖乎乎的无耳狸猫。这是民间神之一,炼金术士们信奉的道具之神卡拉。因为它也主掌货币制造,所以戴里斯人把它立在这里。当然,圣域是不承认这类伪神的。
席恩很喜欢这只狸猫,虽然他住的旅馆离这儿非常远,他还是每天清晨来狸猫泉打水。
“试试你的运气吧,小弟。”围聚在那边的生意人总是这样招呼他,泉水里有一小块鹅卵石地,据说投下去的钱币立起来,就会获得一整年的好运。事实上有很大的机率中奖,席恩却没有一次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不管他投的是金币、银币或是铜币。一次热心的群众指点他,这样投,那样投,足足试了两个钟头,最后一个百发百中的能手抓着他的手投掷,那枚印着圣域标志橄榄枝的金币依然不给面子地弹了弹,啪嗒摊平,现场一片寂静。
从此他成为戴里斯的名人,被称为“最霉运的家伙”。
不过,每次摸彩游戏(注:商家将卡拉的仿制品抬出来,让买主在它肚子上的百宝袋里摸小礼品),他都能凭借灵巧而敏感的手指摸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和平的城市,走在路上会有人道好,善意地祝福,如果没有放不下的仇恨,没有日渐严重的伤势,他会沉溺在这种生活里。
那几个妓女的死没有引起重视,这就是小人物的悲哀。对此席恩毫无罪恶感,是那些女人先要杀他的。由于许多错误示范,给他造成了极端的印象。
一手拖着放水瓶的小车,另一只手抱着狸猫玩偶,席恩心情飞扬。
他想要一只卡拉猫很久了,可是家里有个挥霍无度的女人,必须省吃俭用。没想到他趴在窗框上看了好几天后,那个好心的店主女儿竟然送了他一只,还有一条小手绢,只是上面的熏香太刺鼻。
臂弯里传来充实的温暖感,蓝白相间的毛柔柔软软,狸猫憨憨的笑脸令他情不自禁地微笑,满满的幸福驱散了眼底的阴郁。
要小心别把它弄丢。席恩抱紧了毛绒玩具,失去魔法的教训仍深刻在心。
越靠近旅馆,他的神色越沉寂,安顿好卡拉猫,他端着水上楼服侍老师洗漱。
“又这么晚!你滚到无底深渊去了吗!”
恶毒的诅咒没有让席恩的神情有丝毫变化,以一贯疏离的冷漠眼神回望对方。阿拉蜜丝挫败地瞪他,忽然勾起一抹讥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和那些下等人混在一起,哼,要是你用原来的脸出去,人家连看你一眼也不会!”
席恩的表情终于松动了,露出一丝疑惑:“这张脸很美吗?”
“废话!你眼睛怎么长的!”阿拉蜜丝气到无力,转念一想也释怀了:难怪这小子看到她原本的长相从来不赞叹。
“幻术师倒是一个愚弄世人的好职业。”陡然生寒的银眸染上邪魅,阿拉蜜丝也不禁沉醉在他魔性的注视里,而没有看出深处纠结的酸苦自嘲,“因为一张脸,就能让人的态度产生那么大的转变?”
“你现在才知道。”阿拉蜜丝轻蔑地嗤鼻,用以掩饰一时的失神,“凭你那丑陋的模样,会有人喜欢才怪。好好当一个乖学生,我会让你一辈子保持这美丽的容貌。”
男孩淡薄的唇轻扬,嘲讽一闪而逝。
就算不会有人爱我,我也不要和你们一样愚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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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夜交替之刻,一切幻术都会失效。
黄昏时,席恩抱着狸猫玩具离开旅馆,以原本小乞丐的形象站在那家店前。
同样的人,看见他却发出一声嫌恶的尖叫,闻声跑出来的店主挥着拳头,怒声责问他是怎么偷的。他没有辩解,将玩偶还给他们,转身离去。
阿拉蜜丝所说的,是正确的。
哼……席恩拉下帽檐,阴影里的唇勾起一抹暗痕,是属于掌控者的高傲冷酷,却带着细微的颤抖。
他为内心的难受愤怒,是那些人被他骗了,他应当感到得意,并嘲笑他们。
可是他无法控制眼角的酸涩,也因此更加痛恨自己的软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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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蜜丝的情绪越来越坏,她抱怨一切,不解风情的弟子,粗俗无礼的贱民,肮脏破旧的旅馆,还有史瑞德教授的魔药。没有豪奢的宴会,没有邀舞的绅士,没有牛奶浴(这一点席恩最不能理解),简直像在地狱。
最后,她再也无法忍受,冒出一个异想天开的点子:让弟子冒充那个死掉的三王子。
席恩没有批评这个蠢到极点的主意,反而顺着她的话头,打听圣域的情报。
尽管能梦见弟弟,但肖恩的生活圈子仅限于珂曼世家,洁西卡又不让他知道外界的事。
阿拉蜜丝并非有耐心的老师,以前在东方学舍,她最常做的是将书丢给学生,这次急匆匆逃离圣域,当然不会连基础的魔法书也带着,是用口授的方式教席恩,而且是唯一的一遍。好在她的小弟子记性和领悟力极强,即使不懂的部分,也在他不厌其烦的熟记烂背下,嚼碎、吃透、吸收,缺的只有实践。阿拉蜜丝又特别喜欢炫耀,在她卖弄那些华彩漫射的法术时,席恩也把她的手势一一看在眼里,镌刻在心板上。咒语漏听了……事后席恩只好挨耳刮子向老师讨教。他发现自己做一件事就没法分心干别的,这其实是他过于专注的缘故。
年幼的学徒尽了全力,不去想这些有没有用,他还能不能找回他的魔法。烦恼也好,悲叹也罢,都是妨碍他学习的东西。知识,那么多知识,有待他消化。
比如现在,阿拉蜜丝所讲的东西。越深入了解,席恩越清楚自己面对的敌人有多么强大,仍是暗自咬牙,强逼自己撑下去,不放过任何可能的机会。
“去买阿缇娜之水、幻魔之眼、月光草……”待学生记住资料后,阿拉蜜丝发号施令。席恩知道魔法药材店在哪,他早就和老板聊熟了,但他还是问了声:“在哪儿买?”
“你自己不会问么!”阿拉蜜丝暴躁地喊,显然心神不宁,“别给我出差错!否则我宰了你!”席恩深深看了她一眼,转身离去。
幻术师在原地忖度,她不是傻瓜,哪怕法术不被识破,一个乡下小鬼怎么演得了王子?不过东方学舍肯定隐瞒了亚维尔的死,只要席恩顶一段时间,再制造一起意外让他死掉,她就能舒舒服服地回去了。
牺牲一个不讨自己欢心的徒弟,阿拉蜜丝完全没有负罪心。当初会救那孩子只是想找个使唤的人,让他叫老师也是出于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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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星子零零落落洒遍了天际。
席恩坐在泉边,思索自己未来的去向。
阿拉蜜丝在试验永久变形术,这是个危险性很大的魔法,所以她先对老鼠施展,以免不小心弄死弟子。
真是令人感激。席恩冷冷勾唇。
他不会奉陪这个计划,那是送死,但是阿拉蜜丝不会让他逃掉,也许已经做了追踪的标记。如果能施法就好了,他可以解除法术,改头换面。
初春的风依然很凉,席恩打了个喷嚏,回过神,手伸到斗篷里面,从内袋掏出一颗通体晶红的宝石。这块火神玉是在购买其他药材时买的,阿拉蜜丝不管帐,他就心安理得地贪污,反正平常都是他在帮她省钱。
为了方便外出游历的术士,大陆各地都设有专门的药材店,不过贩卖魔道具还是不允许的,只有黑市流通,而且价钱贵得吓人。因为法器不同于施法材料,普通人有较强的精神力也能发动。所以席恩虽然知道数十种火神玉的使用方法,却只能拿来暖身。
手上的咒印切断了他与魔法的联系,倒是这类含有魔素的结晶体还能感受到微弱的脉动,这是固体密度高的缘故。可惜仅止于“感应”,固态元素比游离态更难调动。
红艳艳的晶体内部像有一团火在跳跃,灼灼生辉,席恩着迷地看着,深感自然的伟大,一个同样充满迷醉之情的声音响起:“好漂亮啊。”
“!”席恩大吃一惊,暗骂自己昏头,忘了财不露白的道理,却见站在他身边的是个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小女孩,穿着一件可爱的洋装,深红色的眼眸就和那块红宝石一样绮丽,给人不可思议的神秘感,同样色泽的长发垂在肩上,随着她轻快的步子一荡一荡。
男孩睁大眼,第一个念头是他的魔法复原了,看到了火的精灵,欣喜若狂,但随即,他本能地感到不对,这女孩给他的感觉,像是每个万籁俱静的月夜,他在森林里行走,只有黑暗陪伴的孤寂苍凉。
隐含战栗的宁静。
“好漂亮的石头。”女孩又赞叹了一声,转而盯着他,美得惊人的红瞳射出魔魅的光辉,“哥哥身上的血味好浓。”席恩心一沉,霎时明白她是什么。
吸血鬼!
母亲讲述的民间传说飞快掠过脑海,无一不是集惊悚、血腥、残酷于一体,席恩准备奋力一搏,逃是逃不了,吸血鬼可以变成蝙蝠。
红发女孩咽了口唾沫,退开几步抑制吸血的**,关怀地道:“你受伤了吗?要赶快治好,别被我以外的血族闻到。”席恩一怔,多年的颠沛流离,让他能够区分真情假意,对方真的没有伤害他的意思。
“抱歉。”他试着微笑,将斗篷包得紧了些。女孩回以开心的笑颜,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可爱极了:“我叫贝贝,住[风之靴]酒家。”
席恩更放心了,贝贝,他知道这个名字,还有那个酒馆,戴里斯只有一个吸血鬼,还是合法居住的吸血鬼,风之靴老板的养女。那里住着一群怪人,魔曲师罗里兰塔、魔剑士米尔雷亚、符咒师维妮和药剂师桑。
“你好,贝贝。”男孩柔声道,宛如一首小夜曲,“我叫席恩。”
“啊!我知道!全戴里斯最霉运的家伙!”
“……不要叫这个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