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章 满载而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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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蔷,如今台湾最红的女艺人,刚刚当选亚洲最美丽的女艺人第一名,被选为男性最希望约会的女艺人。
坐在萧蔷对面,林风无时无刻感受着萧蔷全身散发着惊人的性感魅力,令人几乎窒息。不过其经纪人的一口要价,却让林风差点没直接走人。
“林董,贵公司是亚洲最知名的游戏公司之一,萧蔷小姐也刚刚荣登亚洲最美丽的女艺人第一名,我想你们的合作是天作之合,绝对1+1>2。”经纪人将林风的公司和萧蔷的合作吹的天花乱坠。
“萧蔷小姐可以接受《劲舞团》3年一百万的代言费,但‘魅影’mp3播放器的酬劳,我想,萧蔷小姐应该配的起这个价——”经纪人在纸上写了个“1”,后面加了三个0。
三年一千万!
“人民币还是新台币?”林风心头一跳,不动声色问。
“人民币,萧蔷小姐值这个身价。”经纪人理所当然的说。
林风眉头皱的更紧。一千万人民币就相当于四千多万新台币了,这就有点狮子大开口了。去年萧蔷的身价在200万人民币(一年)左右,现在居然涨了快一倍,虽然刚刚拿下亚洲最美丽的女艺人第一名的奖项,但未免也太贵了,涨的太快了。
林风的不悦神色自然被萧蔷经纪人TIMMY看在眼里。
“林先生,我相信萧蔷小姐一定会物超所值。她的人气无论是在港台还是大陆内地,都拥有巨大的人气和粉丝群。”TIMMY继续鼓吹萧蔷的魅力。
林风承认2001年的萧蔷正当红,也的确拥有巨大人气,三年一千万的酬劳,也不算太贵。不过林风已经习惯廉价签约明日的天皇巨星,无论是此前签约的Twins还是周杰伦,最多两年,他们的人气就不会输于萧蔷,往后更是远超萧蔷。毕竟萧蔷今年已经33岁,女人过了30岁,就会慢慢衰老,尤其对于一个以美貌闻名的女明星来说,更是如此。
签约Twins和周杰伦,三年一百万,签约萧蔷要三年一千万,这笔账林风怎么算怎么不划算。最终,林风和TIMMY不欢而散。不过双方也没有撕破脸,生意不成情意在嘛!
“TIMMY,是否要价太高了,‘魅影’我也很喜欢,而且据说在大陆、香港、韩国和日本销量都很好,如果能成为国际品牌,我代言费少点也没关系,对我的人气还是很有帮助的!到时,其他广告合同上我们可以要价再高一点。”萧蔷绝不是那种只有脸蛋和胸的女人。从她去年开始每年花费百万巨资拍摄年历送给记者和粉丝就可看出她的聪明。
“Stephanie(萧蔷英文名),你要知道,女人的青春都是有限的,你已经不小了,虽然现在正当红,但明星这个行业,未来怎么样谁也无法保证,你现在正当红,不多赚点钱怎么行!”TIMMY却劝慰说。
萧蔷皱了皱眉,TIMMY话的确没有说错,明星的生命周期都是有限的。尤其一个女明星,一旦红颜老去,大多退隐。不是去当个小老板,就是靠着积蓄过日子,运气好的能嫁个好老公。但那毕竟是少数幸运儿,对于大多数明星来说,不如趁年轻,趁走红时,多赚点钱更实在。
“好了,Stephanie,不要多想了。现在台湾地区女艺人当中你是最红的,林董如果想‘魅影’在台湾大卖,就一定会签约你。何况,在亚洲,你的人气已经很高,除非这个合同能让你进入好莱坞,那样,你免费代言都行。否则,你应该索取合理报酬。”TIMMY说。
TIMMY对于3年一百万代言《劲舞团》,那是迫于无奈。香港那么多天皇巨星都签约了,台湾吴宗宪也签约了,萧蔷如果要价高,会被人抨击自恃过高,而如果不签约,更要不得,恐怕又会被媒体抨击萧蔷现在不属于台湾一流明星。既然非签不可,TIMMY自然希望能在“魅影”的广告代言合同上找回一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