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夜无明月 花独舞:回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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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反复复几次取下又戴上之后,她决定了:不戴!
人生难得一次体验小说女主的机会,她怎么也要留下一个完美的记忆!反正在这异国他乡,雁过不留痕,过了今晚,谁还记得一个平凡的中国姑娘?而屋外的三个人,都是自己人不是吗?
双手捂住耳朵,揉了揉耳垂,是激动还是忐忑?刚才这一番纠结,她双耳已经发热了,脸颊也发烫呢……
想着那三人已经在外等很久了,她赶紧打开门出去。
三人顿时眼前一亮,这是谁瞑?
纵然萧伊庭和萧城卓已经见过她本来的样子,还是被这样的她给惊住了。
鸡心小脸,杏仁大眼,刘海全梳了上去,她的眼睛便如他们曾经见过的那般,黑如璀璨的宝石,让她整张脸都散发着光泽。
而这套中世纪的服装,穿在她身上,让她显得高挑了不少,身材小巧,却不乏曲线,虽然无法和西方人的丰满相比,但多了一份空灵和雅致,乍一看,就如童话里走来的女子,走近,则如小巧精致的布娃娃,可爱得让人移不开目光璋。
“大哥,二哥……”她自己预料到会有这样的效果,只是颇不习惯他们这样的眼神,有些害羞。
萧伊朋先收回了目光,轻轻一笑,“很漂亮。”
“谢谢大哥。”她抬头,迎着他的目光玩起了唇角。
萧伊庭则一直盯着她看,第一次发现,原来她笑起来的时候眼角也会弯弯的,像月牙儿……
除了萧伊朋以外,其他三个孩子都是第一次参加舞会。
在国内,虽然他们的圈子里也会有人举办party,但是,萧家一贯守旧传统,萧城兴是决不会允许还没成人的他们出去社交的,更不允许在自己家里办party,所以,无论是从幼儿园就开始谈恋爱的萧伊庭,还是多才多艺的叶清禾,都是纯粹的舞盲。
好在萧城卓这个甜食控,对于各家自家烘烤的各种蛋糕完全没有抵制力,琳琅满目的甜食完全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其它的娱乐他已经不需要了……
而叶清禾则对大家跳的舞很好奇,好像不是她印象中的国标什么的,那转着圈子跳的有点像踢踏舞的,应该也是十八世纪的舞会上流行的舞吧?
不时的,也会有绅士打扮的英国男孩来邀请她,她每次都只能抱歉地拒绝,因为她不会跳。
“想不想学?”萧伊朋见她一直盯着别人的舞步,问道。
她笑了,“大哥,别告诉我,这你也会?”
萧伊朋被她这么一说,反而腼腆了,“会一点儿,学校演话剧学过……”
“大哥,你真是……无所不能……”她感叹,心中难免同情萧伊庭,难怪他在大哥面前挫败感这么强,大哥根本就是无敌嘛……
萧伊朋原本就是绅士,举手投足都是绅士范儿,所以,在她面前弯腰伸出手来请她跳舞的时候,儒雅的气度真把全场的男士都比下去了……
她自幼喜静不喜动,当年妈妈想让她跟许多女孩子一样去学跳舞的时候,她怎么也不愿意,所以,这跳舞,对她来说,算是一大挑战了……
不过,她节奏感还是很好的,萧伊朋教得也不错,没多久便能跟上萧伊朋的步伐了。。
舞会的音乐轻快而华丽,她蹦着跳着转着圈,从没试过跳舞也有这么多乐趣的。尤其,音乐这东西,太富有感染力,她能让文静的人活泼,让活泼的人疯狂。
她觉得自己今晚也一定是疯了,挽着萧伊朋的胳膊,像穿上了有魔法的红舞鞋一样,不想停下来。
最后,跳得双颊绯红,气喘吁吁,才想起还有两个人一直很安静。
走出舞池,找到还在吃东西的萧城卓,和坐在座椅里昏昏欲睡的萧伊庭。
“二哥,你都睡着了?”她喘着气问。
其实他根本没睡着好吗?一直都在看她跟大哥跳舞呢……舞池里的她跟换了个人似的,完全就不是她本来的模样了。跳舞有这么大魔力吗?能把一个人改变得如此彻底?反正他没兴趣,听着这音乐就让人厌烦乏力……
“嗯!没意思!”他装着困倦,还打了个呵欠。
“那……我们早点回去吧!清禾也跳累了吧?还有小叔叔,你今天晚上吃太多了!等会儿肚子疼!”萧伊朋作为大哥,关注着每一个人的状况。
“走了!”萧伊庭一把抓住萧城卓,离开了舞会会场。
萧伊朋只要陪着叶清禾走在后面,夜风一吹,空气里满满的都是花草香,叶清禾吸了吸气,怡人极了……
夜晚的乡下和白天又有所不同,四周隐隐绰绰,草木繁盛,时而有萤火虫在花树之间起起伏伏,夏虫的呢哝忽高忽低,一切都那么安详美丽……
叶清禾唇角一直挂着笑,“大哥,太美好了……”
是的,这个世界如此美好,而她,居然还能用心去体会到这份美好,她对自己都很满意。一如她对王哲所说的那样,爸爸希望她快乐而坚强地活着,如今的她,真的坚强快乐,爸爸一定会欣慰的……
只是,乡间夜晚的风,还是有些许凉意的,她刚跳舞出了一身的汗,风一吹便感到凉了,情不自禁打了个喷嚏。
萧伊朋温和地一笑,“再美好的风景感冒了也是领略不到的。”说完,脱下自己的外套来给她披在身上。
叶清禾低头莞尔。
萧伊朋的外套有着成熟男子的气息,她有些不自在,可是,暖和了许多是最现实的问题。这和那次在火车上感冒后穿着付真言衣服的感觉不一样,那会儿她记得自己不但不自在,而且有些害怕和慌乱,但在大哥身边,虽然也有短暂的不习惯,可是,随即便安宁下来,心,也异常平静和温暖。
有个大哥,真的是很幸福的事啊……
萧伊庭在拉着萧城卓在前面走得飞快,回小屋后,进了房间,立刻关了门,仍是把房门关得砰地大响。
叶清禾已经习惯了他的别扭,摇摇头,跟大哥打了声招呼后回自己房间去了。
这一晚上疯了似的跳舞,不知道明天会不会脚疼?大哥说,有时候还会有化妆舞会,那她戴个面具又会是怎样的呢?
伦敦的乡村生活,给了她不曾体验过的浪漫和宁静。
她喜欢在花草繁茂的林荫道上散步,喜欢跟当地人交谈,喜欢去参加他们的聚会和party,喜欢借一只小船沿着林间的小河泛舟……
就算有时候什么也不做,仅仅只在水边赤足散散步,也是一种极致的享受。
经过她的软磨硬泡,大哥终于答应教她风笛。有时候,哪儿也不去,就坐在窗边,或者小屋的阳台上,一边沐浴着阳光,一边听大哥吹奏着风笛,时光就像小屋后缓缓流淌的水,悠长而美好。
只是,二哥不喜欢这样的日子吧?他那么好动的人,一天不摸篮球就浑身不自在的人,在悠闲的乡下生活里,一定被憋坏了,不然怎么成天都闷生闷气的不高兴呢?
有时叫他一起去散步去串门子他也不愿意,宁可在小屋里蒙头睡觉……
基于为二哥考虑,原本还想在乡下多住几天的叶清禾提早向大哥提出回伦敦去,然后继续别的旅程。
可是,之后的苏格兰之行也没见他有多高的兴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