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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我叫牟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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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牟武。

先说说我自己吧。

“牟”姓不常见,但是在我家乡那个小城,却跟赵钱孙李一样是大姓。这就说明,曾经或者现在,这个姓氏在这个地方有很大的势力。

我没赶上这个姓氏在这个地方只手遮天的时候,等我开始有du li思考能力的时候,只能去想,为什么我的名字会那么别扭。

当初我问过很多人,就当是一个无聊小孩的没话找话。后来我nainai奈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告诉了我。如果我的名字前面再加上另一个名字,“牟文”,那么牟武是不是就显得自然一些呢。

于是我就多了一个从未见面的双胞胎哥哥。

听村里的老人说,关于我的出生还是蛮传奇的。那一年我们那个地方大旱,大半年没有一滴雨落下来。直到我那个“传说中的”哥哥和我出生,老天才开始下雨。而且一下就是半个月,村头的那条干了半年的河发起了洪水,差点就把原本没什么用的河堤给淹了。

我出生那天,晴了两个月的天,突然就yin起来了。nainai是个很有经验的接生婆,所以妈妈也没有被送到医院里。当妈妈疼得哭起来的时候,天上居然开始落雨了。

努力了几个钟头,也没把我给生出来。看着妈妈一起一伏的肚子,nainai不安起来。祖宗啊,那两个真是冤家啊,在娘肚子里就打起来了,都不顾的出来了。有些迷信的nainai在正屋北面的供桌上先燃起了三炷香,跪在地上拜了又拜。再起身的时候nainai的眼神就变得凌厉起来。她走到妈妈身边照着妈妈的肚子拍了一下,口中念念有词,说的应该类似于“孽障,还不快快出来”一类的戏台上的戏词。

你别说还真管用,一道闪电划过窗外,雷声和闪电一块来的那种。nainai被吓得瘫倒在地上,我哥哥跟我也就老老实实出来了。

这些都是我听nainai说的,跟我讲的时候就跟说戏一样。村里的老人跟我说,我出生那天,村里的那些畜生暴躁了大半天,在那儿又嚎又叫的。后来我生下来,又都不叫了。小时候听着觉得新奇,也觉得自己应该不是一般人物。可是渐渐长大了,我也没有哪里不一般。后来也就放弃了那种天真的想法。

至于我的哥哥去哪里了,说法就更传奇了。问nainai,她告诉我,我还有个双胞胎哥哥叫牟文,其他的就不肯多说一句了。

前面不是说了我跟我哥哥出生的那天开始下雨的么,一直下了半个月,都发洪水了。半个月以后雨住了,迷信的nainai便要带着我兄弟俩去村里的祠堂还愿。那个时候已经是新社会了,改革开放都已经实行好几年了。所以迷信的那一套早就不时兴了,说是村里的祠堂,其实也就是一间单独围出来的地主厢房,里面放着我们这个沿海小城牟姓的老祖宗的牌位。

村里迷信的老人很多,他们自发的把那间厢房布置得很神秘。小时候每次进去都觉得慎得慌,所以不是被逼着我一般不进那种地方。这都是后话了。

还是说还愿那天,我跟我哥哥被放在一个篮子里,裹得严严实实的。为了区分大小,就给我的脚上绑了一根绳子,牟文的脚上就没有了。nainai把我俩放在一边,自己在那里烧香磕头。等忙活完了,再看篮子里面,就剩我一个人了。

然后整个村子就翻了天了。最后我的倒霉哥哥也没有被找到。没有办法,只能这样不了了之。

小时候倒是经常做一个梦,梦见我自己站在我对面。举着一把刀,朝着我砍过来。那种感觉就像是站在镜子前朝自己挥刀一样。我能看到我自己,但是我的感觉却不在我看到的那个我身上。刀还没有砍到身上我就被吓醒了。我也不敢跟别人说我做过这样的梦,直到有一天我在厢房顶上玩,一不小心顺着台阶滚下来一头撞在一根钢筋上。钢筋从我太阳穴那个地方戳了进去,好在没有戳的太深。人没事,就是流了好多血。

对于那件事情我还是有点记忆的,不过记忆里的场景都是血红血红的。自从那一次以后,我再没有做那个自己砍自己的梦。

后来慢慢长大了,跟周围一般大的孩子一样,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是可惜了刚出生那会儿的奇异景象。上了高中,成绩平平,高考超常发挥考上了一所三流大学,学习物流。

大二还没开始,学校来了帮征兵的。脑子一发热就去征了兵,穿上军装成了新兵蛋子。当兵第二年,就成了老兵,参加一次军事演习的时候出事了。

我当兵的那个地方属于陆军但是也有海防任务,夏天跟兄弟部队进行联合登岛演习。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去收复台湾岛,但是演习是少不了的。演习用的子弹都是空包弹,里面有点火药但是没有弹头。结果有一个95步枪的弹夹拿错了,里面是实弹。倒霉的是那个弹夹分到的步枪恰恰对准了我。

仿佛我就看到一颗弹头从枪孔中出来,眼看着子弹慢慢接近我的胸口,然后进去了。有那么一刻我还想着,身上的发烟罐该冒烟了。接着我才感觉到疼痛,呼吸困难,后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那次事故因为我的受伤而变得比较严重,演习中途停了,我在医院住了两个月。因为是近距离she击,子弹击穿了我的肺叶,造成气胸。部队赔了我5万块钱,我也不愿意再当兵了,便提前复原了。

回去学校接着读书,又过了三年从学校毕业,考研没考上便开始在快递公司打工。刚上学那会儿觉得物流专业是新兴的好专业,读了才发现其实啥都不是。也只能去送快递。一开始还是在办公室整理单子,后来领导说我坐办公室算是糟践了,便让我去接送快递,到底还是没逃过这悲催的命运。

后来找了个女朋友,是在网上认识的,跟我在同一个城市打工。两个人相扶相持ri子过得虽然辛苦倒也凑合。我想着可能一辈子就在这里这样过下去了,直到那天又碰见张乐乐。

我工作和读书在一个城市里。送快递的时候我很不愿意送学校里的快递。一来是怕触景生情,二来是怕碰见老师熟人尴尬。那天是送学校点的小王请病假,我替他送一天,结果就碰上了来取快递的张乐乐。

说起张乐乐,还要从大二的一次征文比赛说起。平ri里我好写点乱七八糟的东西,也有那么几个人觉得不错。后来就参加了那次征文比赛。本来一等奖只有一个,后来弄成个双黄蛋。一个是我,另一个就是张乐乐。照说张乐乐学文科的,文化传播学院的高材生得奖理所应当,我一个学物流的土鳖也能得一等奖就让人觉得有点难以接受了。

听见了不少风言风语我气不顺,所以也没去领奖。是张乐乐把奖品和证书送给我的。当听她说她叫张乐乐的时候,我心里就嘀咕,这么优秀的一个女孩子还要长这么漂亮,连老天都要嫉妒的。

她说,她看过我写的文章,比她写得好。那个一等奖其实是她被硬插进来的。然后我们就这么认识了,也算是君子之交吧,经常讨论一下文字,仅此而已。

我看得出来,那天她想问我怎么送起快递来了,结果话到嘴边又改成“你还好么?”我是相当尴尬,就说还好。她拿了快递也不走,就那么站着看我。我就有些手足无措,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还写小说么?她说。

我说早不写了,天天忙。

她脸上有那么一秒是失落的。然后说她已经保送读研究生了,读完就留校。

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就像她征文比赛能得一等奖一样。我只能干笑两声。挺好的,很有前途。

你写的东西就应该出版的,放在那里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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