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身份的差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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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去了半条命了,你们就高抬贵手,放过他吧。”医生尽量用温和的字眼不去刺激眼前这些丧心病狂的歹徒。
“少废话,不走开连你一起做了。”
“对不起,我的职责是救人,有什么恩怨等我把手术做完后再说。”医生转头招呼其他人继续工作。
为首者呆了一下,“他妈的,你找死。”他嘴里狠狠地骂着,举枪对准医生就打,一个护士见状不由得惊叫起来。
就在他将要扣动扳机的一瞬间,一件东西结结实实地砸在他的后背上,东西飞来的力道极大。霎时间痛澈心肺,一口气接不上来,抠扳机的手愣是压不下去,脑子里一阵晕眩,眼前一黑,“扑通”栽倒在地。
现场一时没了动静,手术室里的医生和护士,手术室外战战兢兢抱头蹲着的人呆了一阵,起身看去,不禁瞠目结舌,刚才冲进来后站在手术室门里门外的三个凶徒全部横躺在地,一动不动,手中的枪摔在一旁。
除了李杨,所有的人都不清楚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歹徒冲进来的这段时间里,李杨一直待在原地,倒不是他怕这些人,只是歹徒的气焰居然敢如此嚣张实出乎他的意料。医生的举动令他钦佩,就在歹徒举枪时,李杨动手了,他上前一把抓起站在最后面的持枪歹徒,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砸向前面的同伙。平时李杨只需稍稍用劲,常人中的超级大力士即难以抗拒,这会儿情急之下用上一些劲道,这个大活人便如流星一般将前面的同伙砸得飞起来,再撞向最前面的同伙,人到人倒。三人倾刻之间昏死过去,直到警察将他们铐上时才迷迷糊糊地苏醒过来。
这样的结局令警察匪夷所思,当他们询问时,在场的人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李杨也装糊涂。这让警察们又是吃惊,又是好笑,“难道歹徒有羊癫疯不成?”
三个歹徒被带上警车,为首的那个人一路上还梗着脖子嚷嚷:“是谁?是谁暗算老子?有本事面对面单挑,背后动手不算好汉。”围观者无不哄然大笑,当晚发生的事第二天被作为一件“奇闻”在医院里传开了。
曹爱华知道后留了个心眼,他仔细询问了当班的医生和护士,当他得知李杨那晚也在上班时,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医院里接二连三发生的事令他很头疼,但更头疼的一件事,却是女儿爱上了李杨。
李杨和辛薇一般是在晚上碰面,只是最近有两次,辛薇白天上班出来办事时正好经过父亲的医院,她惦记李杨,就直接进来找他。曹院长的美貌千金医院里无人不晓。现在看到她居然过来找一个勤杂工有说有笑的,许多人不免妒火中烧,便添油加醋地向曹爱华汇报。
曹爱华开始不以为然,李杨毕竟救过辛薇,年轻人嘛,加深认识也未尝不可。但后来发觉不对,自从辛薇认识李杨后,这二个多月来,几乎天天晚上出门,都要到近十点才回来,每次回来脸上都是幸福快乐的表情,问她什么也不肯说。而这段时间内医院里出事颇多,自己也无心过问,现在想来这里面情况不妙。辛薇第二次来医院找李杨,马上就有人报告了曹爱华,晚上等辛薇回来,曹爱华旁敲侧击地问起这件事,当从女儿嘴里得到证实后,他不禁暗暗叫苦。
凭心而论,他不否认李杨是个好小伙子,但他认为这和婚姻并无关系。他不能让女儿嫁给一个当勤杂工的人,女儿是金枝玉叶,她要嫁的人非富即贵,他相信这不仅是自己的意思,也是辛薇去世的妈妈的意思。事实上也的确如此。通过各种途径来求亲的达官显贵、富豪人家都快要把曹爱华围晕了。只是辛薇这孩子,一向看不上这些个富家公子、高干子弟。曹爱华原也不急,心想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自然会了解在这个世界上权钱的重要性。但现在事与愿违,她开始走向另一个极端了,这是曹爱华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不错,李杨是救过她,那又怎样,自己不也救过李杨吗?一恩还一恩,谁也不欠谁的。他暗骂李杨不识好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怪不得给钱不要,原来是想要我的命根子啊!
曹爱华苦思冥想如何解决这件事情,毕竟心存顾忌,而且一直没有找到时机。医院事发后,曹爱华感到李杨令人捉摸不透,联想到上次在家里问他时吞吞吐吐的样子,心里腾起一股寒意,他开始怀疑李杨的来路,“这个人再留在医院里,迟早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主意打定,过了几天,傍晚快下班时,曹爱华让人把李杨叫来。和颜悦色地问了一些工作上的事,最后对李杨说:“快下班了,我们找个地方边吃边聊吧。”爱华很意外,曹院长请吃饭,固然是一件受宠若惊的事,但这好象不符合他的处事风格,李杨从辛薇那里多少了解了一些曹院长的性格和处事方式,他感到一种不安,而且这种不安是与辛薇有关的。
辛薇晚上照例来到李杨家,李月说弟弟晚饭就没回来吃。辛薇忙挂李杨的手机,手机关机,辛薇大为困惑,到了九点半还不见李杨回来,她只得怏怏离去。
李杨回到家时已经是十点多了,姐姐看他一副呆滞的样子和闻到他的一身酒气,大为困惑,
“你跑哪去喝洒了啊?薇薇等你等到九点多才回家,你有没有碰到?”
“别再提薇薇了,从现在起,她是她,我是我。”李杨木木地瞪着前方。
“怎么了?”李月一惊,“你们吵架了?是不是你欺负薇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