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四十二章 敬业(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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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贾黄二人去逛青楼,夏珪美不滋滋的坐在内衙,庆幸自己幸运之极。遥想金陵一干朋友,最要好的奚十一无论家世财富胆量等无不远超自己,张仲雨的稳重头脑学识也非自己可望其项背。
然当初三个人一块商量谋个前程,张仲雨稳重的近乎懦弱,舍不得离开京城,担心去外省有个三长两短,左思右想后最终放弃了。而奚十一则不管不顾的打点人脉,还帮着自己寻到了门路,但却被自己抢先一步结识了宏济寺的主持和尚,暗中把湖南巡检的差事抢到了手。
命运就在这里发生了转折,现在想想夏珪都感到害怕,似乎一步之差间得到了神明庇护,老奚染了脏病弄得一身狼狈,连前程也一并耽误了,而自己明明也无所不至,却幸运的啥事没有。
“好险啊。”夏珪庆幸不已,还有潘老三也栽了跟头,一样大病一场,今后自己可真得注意了,色字头上一把刀。
其实他不知道潘老三是受了一番惊吓,担心自己的屁股以致于被唬了一场大病。
养了二十多天才起来,一口恶气闷在心里无从发泄。这还是小事,当时被许老二放∴→了些东西进去,本来想赶紧想个法子治好,谁知偏偏一病不起。
此时此刻,潘老三在家里愁眉苦脸,现如今又拖延了这么久,屁股里头好像生了虫子,开始痒得难以忍受。
妻妾面前不好意思说,每到发痒时,只好一个人隔着裤子抠抠擦擦,或洗澡时用热水洗洗,无奈全不中用,只有当大解时才觉得最舒服。
这方面,潘老三没有奚十一来得敞亮,碍于身份名誉顾虑多多。不敢找医生来治治难言之隐,一来二去的就给耽误了。
问题是这两天实在痒的受不了,有心找个人来帮着通通痒,可家里人谁也告诉不得,倒是有个傻乎乎的更夫焦傻子,糊里糊涂的一个人,二十来岁,忍无可忍的潘老三心说就是他吧。
想想也不禁赫然,这些年不知玩了多少小厮相公,谁知阴沟里翻船。遭了报应,轮到自己失节了。
下午把焦傻子叫到小书房里,先赏他喝了一碗酒,吃了一碗大白肉,然后潘老三把自己的毛病对他说了,又神色严厉的道:“不许你对别人说,也是老爷看得起你,把这美差赏你。记住了,不许告诉别人。”
“哦。噢。”
嘴角流油的焦傻子习惯性的连连点头,心里却一点不懂,把最后一块肥肉吞进了肚子里,转身就走。
潘老三一把拉住他。问道:“你要做什么?”
“喝完了,吃完了,俺回去睡觉,晚上打更。”焦傻子理直气壮的说道。
“你!”潘老三顿时七窍生烟。又哭笑不得,暗骂一声真是个大傻子,想再说一遍。怎么也说不出口来。
干脆把人拉到里间的小炕前,他自己趴在炕沿上,一只手把裤子脱了,高耸着屁股,叫道:“你来!你来!快试试。”
焦傻子瞅着白花花的屁股,明白了,四下看了看,抓起桌子上的一叠宣纸递了过去,并一脸嫌弃的道:“老爷,你自己擦吧,俺只会打更,不会给人擦屁股。”
说完一转身径自走了,潘老三目瞪口呆的望着他,骂道:“真他娘的蠢蛋。”
如此蠢物只能罢了,奈何肠道里一阵痒过一阵,潘老三一边抠着,一边自言自语:“看来要找人,必须找个行家,这等糊涂的找他何用?十有八九还嫌臭呢。”
懂行的多了,想起自己玩过的那些相公,潘老三琢磨了会儿,说道:“年轻貌美的不行,不可靠。对了,秋水堂的天桂可以,他都三十出头了,混得十分穷苦,靠给师弟端茶送水打个下手糊口,我去找他来。”
这位天桂说起来是长庆的大徒弟,也曾在金陵名噪一时,不过他生性喜欢斤斤计较,也不大听话,找了个豪客帮他出了师,一走了之,所以长庆很不喜欢他。
相公这一行最红的时间顶多到二十三四岁,其实过了十八岁青春期后就不行了,男性的特征越来越明显,不复少年时期的细品嫩肉,无非靠着脸蛋,勤刮胡子毛发等手段尽可能的延长职业生涯。
天桂还算幸运,大概雄性激素分泌不多,青春痘什么的很少,也算是天生丽质,二十多岁了依然混得不错。但是后来贪小便宜吃大亏,做生意被人给合伙坑了,欠了一屁股债,哭着跑回秋水堂求救。
长庆本来不愿搭理他,念在秋水堂的生意大了,需要有个人帮着训练小徒弟,遂帮他还了债。此后天桂就呆在师门,这期间与潘老三有过一腿,再后来随着年纪大了,很少有客人点他,加上他的性格脾气,长庆夫妇不倚重,沦为秋水堂可有可无的一个人。
潘老三去了戏园子找到了天桂,说要带他去下馆子。正无聊的天桂喜出望外,欣然跟着他走了。
吃了顿饭,带着他回了家,许了几件新衣服。天桂心里欢喜,以为潘老爷念旧来找他耍耍,自然极力巴结。
潘老三知道找对人了,此刻屁股又开始发作,于是乎把自己的病情告知,顺口问一句有什么方法治好?
天桂一听笑了,说道:“这哪有什么办法,就算有办法,想老爷你也断乎不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