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大事件(上)(2 / 2)
山坳的哨塔上,戴着金属面具的家伙先给了自己整合奎尔萨平原的大义名分,然后又跟自己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说不定在某天,你会带着军队来银涛城,加入、或者讨伐我。”
面具男王子殿下,他当时的语气很平淡,不带任何情感。
但现在这种情况算什么?不幸言中吗?难道菲斯特真有什么贤者的护佑,指头一掐就能猜到今天的事?这是真实世界,事情即使再离奇,当事人却神奇不到哪去。
大概那个时候,三大势力就有联合起来收拾银涛城的想法了吧?
回忆至此,汤森疑惑,如果菲斯特王子当天就能看到这种状况,那他绝不是不懂政治,可他为什么对自己说那样的话?他把二选一的机会给了还不是心腹属下的自己,让自己有了蛇鼠两端的道义基础……他当王子当傻了?
汤森努力回忆面具男的言行,把那些关于菲斯特的记忆点滴重新组合。最后,他发现这家伙看起来满阳光,但行为里却透着一股阴郁,还是那种带着决然的阴郁……奇怪,难道这家伙也是人格分裂?
就算菲斯特人格分裂,可真要比较起来,他的姓情和表现还是比雾霭宫殿的变态败家子顺眼得多。如果没有荆棘玫瑰这层牵绊,汤森无疑会选择帮菲斯特。可偏偏荆棘玫瑰是汤森必须考虑的因素。
汤森在做决定时,绝不以个人好恶为判断标准。
眼下,最符合利益的选择就是随大流,但想到未来还会跟败家子打交道,汤森心里就一阵恶寒。汤森还有些担忧,如果银色海岸被他们灭了,荆棘玫瑰以后的曰子也不会好过。至少做买卖的时候,货比三家的条件没有了。
“这才一转眼。”汤森不禁呢喃:“事情就大变样了。”
事情来得太快,汤森有些措手不及,他之前猜到银涛城可能要打一仗,很多人都猜到银涛城要打一仗。可大家预估的叛乱,不是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吗?
“世事难料。”老执事在身后说:“我等凡人,只能追着光亮奔跑。”
“但愿这光亮别把我烤焦了。”汤森满脸的平淡,内心却有点怒。
因为这件事给他带来的最大麻烦还不仅是选边站,在他的计划里,筑城后就要马上吞并整个奎尔萨平原——老子好不容易得了个大义名分,正准备拿出来收服整个奎尔萨平原,你们就想给银涛城换主人了?!你们吃饱了撑的?延后一年半年的你们会怀孕啊!?
汤森的神情在变,说客们的神态却变得轻松了。
其实两人刚才的急切和焦虑,大部分是伪装出来的。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最大程度的震撼汤森,然后夹带这股威势压迫他就范!没听人说吗?他们视之为生意。
“看来,汤森先生已经知道我们的目标了。”老执事轻声说:“汤森先生如何选择呢?”
“选啥?你们三家联合这种事,我肯定插不上话啊。所以你们打你们的,我还得刨坑埋东西呢。”汤森很善解人意的回答:“不过请两位放心,这消息不会从我这走漏的。”
“汤森先生,您似乎还没注意到,您现在需要选择一个立场。”俱乐部管事笑眯眯的说:“这是一场百年难遇的盛事,您居然没兴趣参加吗?”
“参加?你们玩的都是大场面,我这点本钱可赔不起。”汤森沉吟之后说:“我选打酱油。就是站的远远的看热闹。”
“汤森先生,我们就直说了。”老执事异常严肃的使用了尊称:“您大概注意到了,摆在您面前的只有两个选择——要不就跟我们站在一起,要不就站到我们的对立面去。”
“你们一直叫我先生,这就是说,你们是把我看成异能师。所以,我也没对两位的言行做限制。”汤森呵呵一笑:“如果你们坚持让我选边站,那不好意思,你们改了称呼先。”
“称呼?”俱乐部管事一愣:“我们对你的称呼有问题吗?”
“当然。”汤森脸上的笑容一收:“你们应该叫我——奎尔萨王!”
“奎尔萨王?”老执事这才想起,雾霭宫殿内部情报上曾经提到过这个头衔。听说是银色海岸在不久前授予他的,为此菲斯特王子还亲自跑了一趟。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