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法庭调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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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兔反击了,首先声明,他们的企业是社会主义的产物,不管计划时期,还是市场时期,都是一面旗帜,如果说代表性,他们不仅代表计划时期,也代表市场时期。
其实,就是不再拖延时间,招那个采购出庭做证,证明省商业公司所属网点出售的假大白兔都是从江市糖厂购进了。
辩护律师请他出示证据。
原告律师出示了余丽丽的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张建中在下面嘀咕:“连这份文件也翻出来了。”
王解放说:“商业公司不是烧毁了吗?”
法庭要求签订这个合同的省商业公司总经理出庭证明合同的真假。总经理虽然偏帮张建中,也不得到考虑自己,你连真假大白兔都分辨不清,这总经理是怎么当的?
因为帮你张建中被人怀疑自己的工作能力,是非常划不来的。再说,瞪着他那位置的人也有可能以击把他拉下总经理的宝座。
每个位置都有人眼红眼绿地瞪着,每一个竞争对手都有一定背景和实力。
另外,法庭还要求江市糖厂通知余丽丽马上到庭。
休庭半个小时,被告这一方乱成一团。
总经理问:“怎么办?我不能帮你连自己都不保。”
当初,可是听你张建中才要了你那批假大白兔,被你张建中骗,总比被余丽丽骗要好一些,至少,你张建中是厂长,余丽丽只是一个小销售科长,何况,她一个风骚女人,再怀疑与她什么什么暧昧,问题就更大了。
辩护律师说:“余丽丽不出庭不行,但是,她似乎还没准备好,如果在庭上对质,原告律师会提出种种预想不到的问题,要她回答。”
张建中要求辩护律师提出休庭再审,原理是,余丽丽出差跑业务并不在家,至少三天后才能回来。
三天的时间,可以干很多事了。再次开庭,总经理就镇定了。
他说,当初,与江市糖厂签订合作关系时,余丽丽也在场,是张建中介绍认识的,后来,采购带她来谈大白兔那批货时,他一点不怀疑她是代表江市糖厂的。本来,那份合同,也有江市糖厂的公章。
他把负责推给张建中。
张建中出庭证明,签订合作时,余丽丽的确在场,而且,自己还郑重宣布,她是自己的代言人,至于,她怎么会有盖有江市糖厂的公章合同,这是出于业务方便,不仅江市糖厂,其他企业的采购员,身上都几张这类盖有单位公章的空白合同。
辩护律师问采购:“当初,你任省商业公司采购时,也有这样的空白合同吗?”
采购犹豫不答。
“反对!”原告律师对庭长说,“法官,这个问题,属于被告方企业内部的管理问题,我方证人可以不必回答。”
辩护律师说:“请求法官要求证人回答,因为,这不是某一个企业的管理现象,而是要证明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法官点点头问:“请证人回答。”
采购只好回答,证明各企业的采购员都有盖的公章的空白合同。
辩护律师问:“你也使用过?”
“使用过。”
不可能不这么回答,上司就在现场。
辩护律师说:“除了合同,还有其他盖了公章的空白文件,比如空白证明等。这是企业对采购人员的信任,是市场的残酷,分秒必争衍生的不规范现象。因此,也发生了一些真假冤案。一些采购员,拿着这些合同或证明,干一些与企业无关的商业行为。”
他简洁地,只花了五分钟,列举了五个采购人员以企业名义干个人商业行为的案例。
于是,把余丽丽推上风口浪尖。
原告律师非常敏锐,反驳道:“希望对方律师不要私下结论,把这一案件往设想好的路子上引。”
“我说的是事实,我列举的案例都是这两年发生的,相信你也有所闻。”
“但你的动机太明显。”
法官阻止说:“不要说一些题外话,请原告律师也要相信本庭法官的分辨能力。”
原告律师说:“我要求法官传余丽丽上庭。”
余丽丽打扮得漂漂亮亮很有一种上电视作秀的模样。她的出现,也的确吸引了一帮记者,闪光灯不停地闪了一阵。因为是法庭是肃穆的地方,记者很快就平静下来了。
先验明身份,姓名,职业。
原告律师问:“你与省商业公司的总经理认识吗?”
余丽丽说:“认识。”
“怎么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