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三章 从今天开始,就跟我混吧(2 / 2)
就这样,他在这儿又呆了十来天,每天要做的事就是朝庆安方向走去。
还好,一直不曾有人追来,莫非那对狗男女根本没人在意?
林某人懒得去多想,今日发现自己体力竟然慢慢恢复,不由狂喜。他顺手去扯一棵树枝,吧嗒一声,树枝应声而断。
林某人再去扯那大树,大树却纹丝不动。
不管怎么样,能有力气就好,不然连拿根树枝都吃力,那也太让人郁闷了。
这样一来,林某人的步伐就快了许多,终于在一天后走出了树林。
不远处就有人家,林某人像个野人一样,胡子拉碴,头发都很长了,遮住了双眼。身上衣服几乎不能穿了。
好在那户人家没有人,林某人随便找了些吃的,这才发现自己体力愈来愈大。
又找了身衣服换上,虽然大了点,他也不在意,转身就走。
身上没有一丝值钱的东西……不对,有莲子!
林某人脑海精光一闪,猛地拿出一颗自己吞了,但没有一丝效果!
他有些诧异,普通人吃一颗都可以有几十年功力,自己吃为什么不管用?不管用就不管用吧。
他跑回去留下一颗,算是补偿。如果他们不识货随手扔了,那也怪不得自己了。
果然事情如林某人所想,但这户人家回来,发现东西被偷,勃然大怒。又看到一颗莲子放在桌上,随手就扔了。
恰好一条狗在旁边嗷嗷伸着舌头,看到莲子就吞到嘴里。
莲子入口即化,这条狗也算福缘深厚,吃下了莲子,骤然间增长了几十年功力,灵智也开始渐渐开了。
直到某一天,天雷滚滚、大雨滂沱,一雷劈在这蠢物身上,使得它幻化成了人形,从此潜心修炼,又是后话了。
林晚杰自然不知道自己随意留下的一颗莲子有对一条狗来说都有如此造化。
此刻他吃饱喝足,手中拿着两个馒头,走路都得劲。
多久没吃过这么好的东西?他自己都记不太清了。
体力一恢复,不仅可以打猎,还可以加快速度回庆安,林某人激动啊。
走了三四天,时间定格在13年3月29号。
庆安在望,林某人浑身激动,右手微微发抖,指着这个自己最熟悉的城市。
就是这儿,就是这儿,自己有了喜欢的女人,让她们开心幸福,让她们流泪、欢笑。
也是在这儿,自己有了无数敌人。自己走到哪,他们都闻风丧胆。
但这一刻,自己境界虽然在,但没有一丝体力,这算怎么回事?
林某人有些担心哪个仇人突然跑过来把自己宰了。
身无分文的他想拦一辆出租车都吃力,想打个公用电话都不行。
虽然衣服换了,但那也不过是一套很普通的樵夫衣服罢了。穿在这儿,给人感觉怪怪的,一看就穷的不行。
何况他胡子很长、头发又长又乱,哪个见了不觉得他是个乞丐?
尤其是那双破到极致的谢,一双脚有八个脚趾头露了出来。
“儿子你看,现在你如果不好好学习,以后就和他一样,走在路上乞讨。到时候可没人管你死活了。”一个女人教育着自己的儿子,走过林某人身边时,投来高傲的目光。
“乞丐,这是一块钱,可以够你买一个面包了。”有好心人随手扔了一块钱过来,林某人没接,就掉在了地上。
那人大怒:“我操,老子给你钱你不要咋的?不要滚蛋!”一脚朝林某人踢了过来。
林晚杰大怒,反应速度自然不慢,抬脚跟他对踢。
只是虽然恢复了些体力,但这些天林晚杰走路也消耗了不少。
何况又是几天没进食了,他哪里能是普通人对手?
俩人对踢下去,林某人哎哟一声,倒在了地上!
“你敢反抗?你他妈竟敢反抗?”给钱的主暴怒,似乎只有在乞丐这儿他才能找到优越感,猛地就对林某人一顿毒打。
林某人浑身酸疼,双手只能遮住那早已瘦了吧唧没了人形的脸,双腿蜷缩保护着下身要害部位。
“操,你敢打我们乞丐?找死啊!”猛然一个年轻乞丐冲了过来,直接和那人对干起来。
小乞丐十八九岁,穿的不怎么样,但一副侠义心肠。
赶跑了那人,他坐在林某人身边,淡淡道:“从今天开始,就跟我混吧!”